因欠款,被告成了失信人,如果還不起,會有什麼後果?

往事隨風185638020


昨天聊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律依據以及常見的情況。法律是一把雙刃劍,我們首先要尊重法律,懂法,才能按照法律的遊戲規則來行使自己的各項權利。

很多催收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都坐不了高鐵飛機開不了房不能出國。以後小孩讀書都讀不了。以後考公務員等等都受影響。

看看最近炒得很熱的新聞,老賴子女不能讀大學:

天呀,憲法46條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力和義務。北京某知名大學的行為妥妥地是違憲了呀。

事實的真相是怎麼樣的?我們來看看失信被執行人對生活造成什麼影響?最高法執行局在2016年出臺了《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這是一個大的指導精神,由各部門(教育部,交通部,住房建設部等)配合執行。

裡面的內容大部分是這種跟平常老百姓無關的情況。我們可以無視。又不是高管又不是法人,這些限制跟老百姓無關

後來最高法把那個規定提煉了一下,

出臺了個跟老百姓生活關聯性較大的限高令

這個限高令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我們來認真解讀一下這個規定:

1不能坐飛機,國內所有航空公司的飛機都坐不了。你只需要輸入身份證號碼,系統就提示無法買機票。(好像除了春秋航空,因為春秋的訂票系統不經過中航信)這一條對生活影響有點大,意味著不能出遠門。

2不能住星級酒店。理論上掛星的都不建議住,但是經濟連鎖酒店沒星的,漢庭,如家,維也納,城市便捷,錦江之星之類的隨便住。這條對生活的影響實際上較小,就算你沒欠錢,貌似也沒錢住五星酒店吧?大部分人住便捷酒店,乾淨清潔衛生交通方便就夠了。

3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也就是非運營車輛就不能買了。但買車這種東西,你買不了,你可以找爸爸媽媽兄弟姐妹藉著開呀。這條對生活的影響也很小。

4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大家看清楚,條件:1高收費2私立學校。普通公立學校是可以讀的。自己本人或者父母被失信了,讀普通公立學校是可以的。樓上那篇文章就是個假新聞,標題黨。說不給被失信子女讀大學,但並沒說是哪個大學,估計應該是私立大學。不給讀私立大學是有法可依,不違法憲法。

5不給乘坐G字頭的高鐵。先做個高鐵的分類解釋:g開頭是高鐵 d開頭是動車組 G讀作“高”,指的是高速動車組“高鐵”是“高速鐵路”的簡稱。 D讀作“動”,指的是動車組 “動車組”是我們常坐的一種。 G是高鐵,運行速度300公里/小時,D是動車,運行速度200公里/小時,就是速度上的區別。

既然速度快,通常做A省到B省的交通運輸。比如:南寧到深圳

速度慢的通常用來做臨近城市的交通運輸:比如南寧到廣州,幾乎全部都是D動車,隨便坐。

出趟遠門?比如廣州到北京?那你只能坐個動車到隔壁城市,再換下個城市的動車,慢慢換車咯。

這一條對生活影響也是有限的,大部分小夥伴很少有事沒事出遠門。就家附近幾個城市來回坐高鐵都沒問題的。

綜上,其實失信被執行人對普通老百姓的影響有限。各位遇到這種情況沒必要像遇到鬼一樣叫喳喳地來找星星諮詢。

影!響!真!的!不!大!


星星法務


為了促使欠款人積極還款,對於無財產可被執行的欠款人,法院會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限制其消費,會對老賴的生活帶來以下影響。

1.限制高消費,不得購買房屋、非營運車輛,出行不得乘坐頭等艙、一等座,不得入住星級賓館,不得購買理財產品。

2.對其子女影響,子女不得入讀私立學校。

3.對於有財產兒故意拒絕執行的欠款人,法院可對其拘留十五天,情節嚴重者可能被處以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4.部分法院會定期在電視臺、廣場等公共場合公佈“老賴”名單,將“老賴”身份曝光。

5.所“老賴”本身為教師、醫生、公務員等職業從業人員,因其“老賴”身份會對其職業帶來惡劣影響,多會因其被單位辭退。

6.“老賴”本人及其家屬想要入黨、考公務員等,因其“老賴”身份,政審較難通過。

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期限是終身制的,只有在欠款人主動償還欠款之後,才會被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撤下,在此期間,“老賴”將始終受到上述限制。

綜上,勸告各位欠款人,欠債還錢,人之本性,莫使機關算盡,不僅害了自己,還對子女產生不良的影響。


法束書亭


現在的幾個限制,對老賴不起作用。出門非得坐飛機、高鐵、住高級賓館、高消費嗎?孩子上學非得上私立學校嗎?只要扣住他的身份證、駕駛證、(不得補辦)才能讓他寸步難行。現在實行的受限,一點作用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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