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黃進,1958 年12 月生,1988 年畢業於武漢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11 年獲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名譽博士學位;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富布萊特學者,德國薩爾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瑞士比較法研究所訪問學者,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國際法講習班學員。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國際法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理事會副理事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員,曾任國際體育仲裁院(CAS)(2000-2014)、國際投資爭議解決中心(ICSID)(2004-2016)仲裁員,現任常設仲裁法院(PCA)、巴黎國際仲裁院(CAIP)、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韓國商事仲裁院(KCAB)仲裁員。曾獲首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湖北省十大傑出青年”稱號、寶鋼教育獎優秀教師特等獎。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張月姣教授的專業領域是國際經濟法,包括外商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公司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項目融資、銀行法、WTO法和爭議解決等。

張教授在公共和私有領域都有著出眾的法律生涯,向國際組織和中國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在法律起草、解釋、談判和爭議解決方面都有豐富的經驗。1978年加入中國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及中國外國投資委員會。1984年至1997年,於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約法律司外資處身居要職,參與起草中國《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對外貿易法》《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等法規;率中國代表團與50多個國家談判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擔任中國與外國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WTO復關談判法律顧問,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在日內瓦關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烏拉圭回合最終談判。

張教授曾工作於世界銀行法律部,曾任亞洲開發銀行助理法律總顧問及局長,亦曾擔任西非開發銀行董事等職務。張教授在多邊開發銀行內擔任高級法律顧問和局長等職務達12年。1987至1999年,張教授擔任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理事一職、並是國際發展法學院董事會成員。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26日,張教授擔任首箇中國籍WTO上訴機構大法官。其間,當選上訴機構主席,處理大量WTO政府成員之間的上訴案件,擔任其中10宗上訴案件的工作組組長。張教授獲得WTO成員國一致同意連任WTO上訴機構大法官。她作為法學教授在多所國際知名院校任教多年,如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法國南特大學、香港大學等。她現任清華大學和汕頭大學法學教授。她目前擔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清華大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和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IADS)主任。她於1985年取得中國律師資格。張教授是國際商會、倫敦國際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主席指定的仲裁員。她曾獲得“亞洲最佳律師”和“國際組織傑出女性”的榮譽。張教授發表了關於國際經濟法的多篇文章及著作。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王利明,1960 年2 月生,漢族,湖北仙桃人,教授,博士生導師。1981 年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1984 年於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 年於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8 年晉升為副教授,1992 年晉升為教授;曾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系副主任),2005 年5 月至2009 年5 月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2008年12 月起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兼副校長。2014 年1 月起擔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兼副書記。2014 年6 月起擔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主要社會兼職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等。

主要從事法學方法論、民法總論、商法理論、物權法、債與合同法、侵權行為法等領域的研究。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物權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項目《中國民法典體系和重大疑難問題研究》、《中國侵權責任法立法疑難問題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項目《民法典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等一系列在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領域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課題研究工作。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00 餘篇,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新華文摘》、《人民日報》等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了數十篇高質量、有影響的文章。出版了《民法總則》、《物權法研究》等20 餘部個人專著。先後獲得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法學類一等獎(兩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法學教材一等獎、第六屆國家圖書獎、第九屆中國圖書獎、第十四屆國家圖書獎、第四屆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獎、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第四屆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師獎”等十餘個國家級、省部級重要獎項。作為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十屆和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王利明教授參與了改革開放以來許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討論和修訂工作。因其對法學教育、法治建設的重大貢獻,先後被評為“2006中國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 中國年度法治人物”。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沈四寶教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後留北京大學工作,於1983 年在北京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畢業)。1981 年至1983 年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Parkor School 學習,1999 年至2000 年又作為富布萊特學者於該校從事研究工作一年。

從1983 年起,長期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上海大學法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擔任教授、博導和院長,身體力行“法律的真諦是實踐”理念數十年。在此期間,與馮大同教授倡導的“為兩個市場培養三會人才”及“國際化人才培養道路”在法學界有很大影響,培養了一批優秀法學人才,曾獲教育部頒發的“國家級教學名師獎”,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

現擔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法研究所所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會長。

沈四寶教授目前還被任命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長、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主席、GAFTA(倫敦)中國貿易委員會主席。數十年來,他在境內外數十家仲裁機構擔任仲裁員,處理過上千件仲裁案,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形成了自己的風格。

沈四寶教授曾於1994 年至2004 年擔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席和ICSID 擔任調解員(兩屆)。代表著作《國際商法》和《法律的真諦是實踐》。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盧松,外交學院教授,日內瓦大學法學院/日內瓦高級研究院MIDS 項目特邀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IADS 項目特邀教授,長期從事國際私法、仲裁及國際商法的研究與教學工作。

1982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1985 年和1986 年,分別畢業於外交學院和布魯塞爾自由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富布賴特訪問學者(斯坦佛大學法學院,1985-1986 年)和馬普研究院(漢堡,2008年)訪問學者。

從事仲裁員工作30 年,有豐富的仲裁理論與實踐經驗,目前列入多家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名冊,參與過適用多種仲裁規則的五百起仲裁案件。1989 年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有過十多年的兼職律師工作經驗。

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副主席,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仲裁與替代性爭議解決委員會副主席。

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國際仲裁指南》中國報告人及北京國際仲裁論壇(BIAF) 創始人之一。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單文華教授,英國劍橋大學(聖三一學院)法學博士、廈門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兼國際教育學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長(掛職)。國家“千人計劃”特聘專家、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英國劍橋大學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Senior Fellow、牛津大學出版社國際期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榮譽主編;國際比較法科學院院(IACL)Titular Member、美國法律科學院(ALI)Member、世界銀行集團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調解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陝西省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第一屆主任。

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商事、國際投資仲裁與WTO 法。在牛津大學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等國內外著名出版社出版中英文著作10 餘部並主編“ Silk Road Seri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BRILL)等英文專著系列;在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中英文法學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成果多次獲國際法庭、外國最高法院以及頂尖國際期刊引用,並獲得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錢端升法學成果獎等多種獎勵。

應國家有關部門邀請率領專家團隊為中美雙邊投資協定(中美元首確定的兩國間“最重要經濟事項”)等談判提供系統專業學術支持並數次參與談判。先後主持教育部教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攻關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外交部、商務部、教育部等重點課題10 餘項。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萬猛,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創始院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仲裁員、太平洋國際仲裁中心(PIAC,越南)國際仲裁員、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中國福建)仲裁員、美國夏威夷大學訪問教授、希臘亞里士多德大學訪問教授、波蘭雅蓋隆大學和西里西亞大學訪問教授、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客座研究員、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全球貿易與投資理事會理事等。主編《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案例導讀》《中非法律評論》《國際與區域安全評論》《中國走出去觀察》等。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劉敬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2015 年4 月-2017 年12 月期間,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現任中國法學會WTO 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仲裁法學會常務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屆特邀諮詢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1986 年至1990 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 年至1993 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1998 年至2001 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得國際法學博士學位,2003 年至2005 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學習、工作。2008 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2010 年赴瑞士蘇黎世大學任訪問學者。

長期從事國際法、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法研究,曾先後出版《國際融資租賃交易中的法律問題》、《中國入世議定書解讀》、《WTO 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則》等學術專著,以及《WTO 的未來》等譯著。在《法學研究》、《國際法研究》、《中國國際法年刊》以及《Journal of World Trade》等中外核心法律期刊發表大量學術文章。

曾榮獲中國國際法學會2012 年度“航天科工”論文獎、2014 年中國法學會第七屆WTO 法與中國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2015 年中國法學會第八屆WTO 法與中國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石靜霞,武漢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法學博士,美國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博士。現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領域:國際經濟法(含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破產與重整法等) 。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Journal of World Trade (SSCI),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SSCI),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 Trade, INSOL 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Review,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等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50 多篇,著有《Free Trade and Cultural Diversity in International Law 》《WTO 服務貿易法》《WTO 國際服務貿易成案研究》《跨國破產的法律問題研究》等中英文專著。

現任第七屆國務院學位辦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教育部法學類高等教育指導委員會成員、全國法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等。受中國政府推薦,當選羅馬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理事會成員、任世界銀行投資爭議解決中心(ICSID)調解員。“貿易和可持續發展國際中心”(ICTSD)及“世界經濟論壇”(WEF)聯合發起的“E15 動議”服務貿易組成員、國際破產協會(III)董事會成員和亞太區首任主席、國際破產執業者組織(INSOL International)學術委員等。具中國和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獲數十項國家級及省部級獎項及榮譽稱號,包括“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中國高等學校人文社科優秀研究成果獎”、“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安子介國際貿易研究研究成果獎”、“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深圳仲裁委員會、杭州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王貴國,中國香港“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院長,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 國家千人計劃教授,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Eason-Weinmann 國際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

王教授同時亦是香港世界貿易組織研究中心主席,比較法國際(海牙)科學院香港地區委員會主席、名譽院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前院長及司法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韓國商事仲裁理事會、臺北仲裁協會在冊仲裁員。

王教授持有耶魯大學法哲學博士學位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是第一位獲得聯合國法律事務辦公室、聯合國培訓與科研研究所學者獎學金的中國籍學者,曾赴國際法院、海牙國際法學院、聯合國及世界銀行等機構學習考察。王教授亦是1949 年後第一位取得耶魯大學法哲學博士的中國大陸學者。

2010 年夏,王教授擔任海牙國際法學院的特別講師,舉辦“世界貿易組織對各成員法律制度之輻射影響:中國視角”系列講座。

王教授以中英文發表20 餘部著作及許多論文,包括:《中美經濟交流-- 法律之貢獻》,1984 年版;《國際金融與銀行法》,1988 年版;《中國投資法:新走向》,1988 年版;《發展中的國際投資法律規範》,1988 年版;《國際經濟法》,1992 年版;《王氏中國經濟法(第4 版)》, 2003 年版;《世界貿易組織法》, 2003 年版;《國際貿易法》,2004 年版;《世界貿易組織法-中國與自由貿易前景》,2005 年版;《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三版)》,2007年版;《國際投資法(第二版)》,2008 年版;《世界貿易組織對各成員法律制度之輻射影響:中國視角》,收錄進《海牙國際法學院演講集》第349 卷,2010 年;《國際投資法:中國視角》內《當代國際法視角下的“一帶一路”》,收錄進《國際法視角下的“一帶一路”倡議》,2016 年版;《全球化語境下的“一帶一路”倡議》,收錄進《一個新的國際法秩序》,2016 年版;《“一帶一路”的國際法律視野》2016 年版(合編);《“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2017 年版(合編);《探尋“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收錄進《亞太法律法律評論》第25 卷,2017 年。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楊良宜先生現任香港專業海商及國際貿易業務顧問,海事、商事全職仲裁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名譽主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國際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visory Board)委員、馬來西亞亞洲國際仲裁中心( Asia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 的國際諮詢委員會( International Advisory Board ) 委員及韓國大韓商事仲裁委員會(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 ) 國際仲裁委員會(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mmittee)成員、新加坡海事仲裁員協會(SCMA)理事會成員。曾任亞太仲裁組織(Asia Pacific Regional Arbitration Group)主席,法國巴黎國際商會國際仲裁庭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香港代表,丹麥哥本哈根波羅的國際海事協會(Baltic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文件委員會副主席。

楊良宜先生的主要專業資格為: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特許仲裁員( Chartered Arbitrator ) ; 英國特許船舶經紀學會(Institute of Chartered Shipbrokers) 高級會員(FICS) ; 英國特許保險學會(Chartered Institute of Insurance)會員(ACII)。

楊良宜先生在過去30 多年擔任全職仲裁員的經歷中處理了大量各種國際商事,海事貿易領域的仲裁案件,熟悉香港、亞洲地區及國際的有關實務,在香港、倫敦、新加坡、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美國、韓國以及中國內地的仲裁案件中擔任仲裁員,作出過仲裁裁決書數目超過六百份。他長期積極及廣泛地致力於推廣有關國際商貿及仲裁的法律及實務教育。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專業資格

1987 年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1995 年取得新加坡律師資格;2003年獲委任為香港資深大律師;英國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 認可調解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認可調解員;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資深國際調解專家

專業學歷

法律名譽學士(香港大學);法律深造文憑(香港大學);中國與比較法法學碩士(香港城市大學)

執業概述

在2012年7月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前,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要處理商貿爭議及相關民事法律事務,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和處理法院訴訟。其主要執業範圍包括合約爭議、股東及合夥人爭議、企業清盤和個人破產、以及銀行、保險和國際貿易爭議。除法院訴訟,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亦不時擔任國際商貿仲裁的仲裁員,以及民商事糾紛的調解員。

2012年7月1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間,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作為律政司司長,他以政府首席法律顧問的身份負責處理五大範疇的法律事務,即:(1)民事爭議;(2)刑事檢控;(3)國際法事宜;(4)政府法例的草擬;和(5)法律政策(包括推動仲裁和調解)以及法律改革。在任期間主要處理的法律事務包括公法案件(例如涉及憲法、《基本法》、人權和土地規劃的司法複核) 、涉及政府的商業爭議、規管事宜、國際法事宜(例如逃犯移交、資產追討和投資協議),以及政府參與的仲裁和調解。

自2018年4月初,袁國強資深大律師返回其原先的大律師事務所( 即Temple Chambers),並再度以資深大律師身份執業,其業務範圍與擔任律政司司長前相約,即主要處理商貿及企業糾紛,並不時擔任國際仲裁的仲裁員和民商事調解員。

主要任命和公職

律政司司長(1.7.2012–5.1.2018);

太平紳士(自2010);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6-6.2012);

香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2009–1.2018);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2007–2009);

香港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2010–2012);

香港廉政公署貪汙問題諮詢委員會非官方委員(2009–2012);

香港強積金管理局非執行董事(2010–2012);

香港教育學院委員會委員(2010–2012)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李復甸,祖籍浙江,1952年出生,法學博士,臺灣地區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資深教授,教授科目包括國際私法、國際法、仲裁法、投資法、海商法、海洋法、比較司法制度等科目,執業律師。中華仲裁協會仲裁員及協會理事長。現任亞太地區仲裁聯盟副主席、臺灣地區國際私法研究會秘書長、中華國際法學會理事。臺北世新大學法學院創辦人,曾任世新法學院院長兼法律學系及法律研究所主任、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教授。曾任臺灣地區第六屆立法委員、第四屆監察委員、考試院訴願委員、外貿協會法律顧問及大陸事務小組委員、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貿易救濟諮詢委員、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臺商諮詢委員、中國臺商投資保障協會副理事長、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

受聘為國際商會、中國貿易促進會貿易仲裁委員會、平潭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廊坊仲裁委員會等重要仲裁機構仲裁員。處理投資糾紛、公共工程、金融爭議、國際貿易等仲裁案件逾三百件。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工作履歷

2014-2016 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ICCA)主席

2001 至今Hanotiau&van den Berg 律師事務所,布魯塞爾(合夥人律師)

2003-2010 荷蘭仲裁協會(NAI)主席

1999-2001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阿姆斯特丹(合夥人律師)

1988-1999 Stibbe Simont Monahan Duhot 律師事務所,阿姆斯特丹(合夥人律師)

1982-Salah Hejailan 律師事務所律師, 利雅德( 與Clifford-Turner/Van Doorne&Sjollema 聯營)

1980-1988 Van Doorne&Sjollema Advocaten 律師事務所,鹿特丹(合夥人律師)

1980-1988 荷蘭仲裁協會秘書長

1978-1980 荷蘭海牙T.M.C ASSER 國際法和歐洲法研究所國際商事仲裁部

1975-1978 Pieter Sanders 教授私人助理,斯希丹,荷蘭教育背景

1981.9.18 伊拉斯姆斯大學法學博士,鹿特丹。

1977.11.26 普羅旺斯-艾克斯-馬賽第一大學法學博士。

1974-1975 紐約大學外國法學院比較法碩士

1973-1974 普羅旺斯-艾克斯-馬賽第一大學法學院比較法、歐洲法及國際法研究員

教育背景

1981.9.18 伊拉斯姆斯大學法學博士,鹿特丹。

1977.11.26 普羅旺斯-艾克斯-馬賽第一大學法學博士。

1974-1975 紐約大學外國法學院比較法碩士

1973-1974 普羅旺斯-艾克斯-馬賽第一大學法學院比較法、歐洲法及國際法研究員

1968-1973 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語言

荷蘭語、英語、法語,可閱讀德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

職業生涯

華盛頓特區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客座教授;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學法學榮譽教授(仲裁主席);日內瓦大學國際爭端解決法律碩士學院教員;邁阿密大學法學院前訪問教授(2009-2012)

倫敦國際仲裁院前副主席

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刊物前總編輯(1986-2018)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國際商會仲裁與替代性爭議解決委員會,巴黎;倫敦國際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顧問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澳大利亞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理事會。

日內瓦大學MIDS 項目諮詢委員會成員;佩斯大學法學院國際商法研究所受託人董事會;亞洲國際法研究院執行委員會。

《環球仲裁評論》編委會成員,倫敦;《荷蘭仲裁雜誌》,鹿特丹;《世界投資與貿易刊物》編輯顧問委員會。

國際清算銀行仲裁庭的仲裁員(1930 年1 月20 日的海牙條約)

多個仲裁機構的在冊仲裁員,包括:美國仲裁協會,紐約;奧地利聯邦商會下屬國際仲裁中心,維也納;2002 年國際足聯世界盃足球仲裁庭,日內瓦;巴西-加拿大商會仲裁與調解中心;波哥大商會仲裁與調解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匈牙利工商會;印度尼西亞國家仲裁委員會,雅加達;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華盛頓;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荷蘭仲裁協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

在眾多國際仲裁中擔任首席、獨任和當事人指定的仲裁員(臨時仲裁,美國仲裁協會/國際爭議解決中心,埃及開羅區域國際商事仲裁中心,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迪拜國際仲裁中心,能源憲章條約,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倫敦國際仲裁院,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荷蘭仲裁協會,非洲商法協調組織,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和貿易法委員會。

眾多與國際仲裁相關的著作及講座-獲評2013 年《環球仲裁評論》“最佳準備及最負責任仲裁員獎”。

獲評國際法律名人錄2006,2011 及2017“年度仲裁律師獎”。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安娜博士自1987 年起是雅典律師協會會員。她在日內瓦國際研究院研究生院學習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以及國際關係。她的博士課題是《在國際交易中達成仲裁協議》,該課題由瑞士比較法機構資助。安娜·曼塔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希臘仲裁協會秘書長。作為仲裁律師、聯席仲裁員、首席仲裁員或專家證人在能源、建築工程、博彩投注、體育、媒體、電信、股東協議、國防、廢棄物料管理、雙邊投資協議等仲裁案件有豐富的經驗,此類案件臨時仲裁或適用國際商會、倫敦國際仲裁院、體育仲裁院、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規則。

現任希臘國際和外國法學會董事,在該學會任職超過25 年,專注於英美法、中國、德國、瑞士、法國和沙特阿拉伯法律等。

出版關於仲裁的著作一本以及文章多篇,擔任《仲裁》(希臘語)刊物編委會主席,在多個國家舉行的各大仲裁主題的論壇上演講和擔任主持人。她還是國際仲裁學會(Institut Arbitrage International)委員。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芮安牟自2012 年10 月起擔任香港大學教授。2003 年至2012 年間擔任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負責建築與仲裁案件(2004 年至2008 年)及商業與海事案件(2008 年至2012 年)。2013 年4 月至2017 年7 月期間擔任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代表。2015 年1 月,出任新加坡國際商事法院國際法官,並於同年10 月成為英國內殿律師公會的海外委員。著有《商事仲裁實務:香港仲裁員手冊》(2018 年,Routledge 出版)及與顧維遐聯合主編《發展中的仲裁世界:亞太地區仲裁改革比較研究》(2018 年,Hart 出版)。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安德浩特法官自1990年至2017年間在約翰內斯堡作為出庭律師執業,擅長競爭法(及其他監管法)、貿易法、商法和憲法。2002年被提擢為資深大律師,2009年成為英國倫敦的出庭律師,在蒙克頓大律師行執業。除了作為出庭律師執業,他還是開普敦大學法學院的法學教授,教授競爭法和國際貿易法。曾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多個爭議解決工作組,並且曾擔任WTO上訴機構大法官和主席。他曾在非洲南部的多個法庭和審裁處出庭辯護,並且從事國際仲裁工作。在公法、貿易、證據和競爭法等領域的著作繁多,是《競爭法(南非競爭法的描述)》合著的作者。2018年被任命為南非高等法院法官。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唐納德·弗朗西斯·多諾萬,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前主席、美國國際法學會和跨國仲裁協會前主席。德普律師事務所國際爭議組和國際公法組聯合主席,在國際法院、仲裁庭和美國法院作為律師解決數個國際爭端,執業範圍包括代表國家、國際組織、非政府間組織和跨國企業等,亦擔任商事糾紛和投資者與東道主國糾紛案件的仲裁員。錢伯斯環球2017年榜單將他列為全球領先的國際仲裁和國際公法律師。他同時擔任美國國務院國際法諮詢委員會委員、美國法律協會《美國對外關係法(第四次)重述》和《美國國際商事仲裁法重述》諮詢委員會委員、人權優先組織理事會理事和該組織訴訟委員會主席。他還在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仲裁和國際投資法、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投資法和仲裁。曾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哈里·布萊克曼的書記員以及伊朗-美國賠償仲裁庭中哈沃德法官的法律助理。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伊曼紐爾·蓋拉德是耶魯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訪問教授,教授國際仲裁。他在仲裁法各領域均撰寫了大量的文章。1999 年,他參與合著《福查德蓋拉德論國際商事仲裁》。2007 年,根據其在海牙國際法學院的課程(國際仲裁法的法律哲學)撰寫了關於國際仲裁法律理論的論文,並隨後出版了英文版本(《國際仲裁的法律理論》以及中文、阿拉伯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和其他語言的版本。從1985 年到2010 年,他在《國際法雜誌》上發表年度專題文章,評論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的決定和仲裁裁決。在2004 年和2010 年,他出版了兩卷關於ICSID 仲裁判例法的重要著作:《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CIRDI)判例法》。2017 年,他參與合著了《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秘書處紐約公約指南》,該書譯做聯合國所有正式語言版本。

伊曼紐爾·蓋拉德在國際仲裁案件中為企業、國家和國有企業提供諮詢和代理服務已逾30 年。他還在大多數國際仲裁規則下擔任獨任仲裁員、當事人指定仲裁員或首席仲裁員,經常被要求在國際仲裁程序或國內法院的仲裁裁決執行中作為仲裁法律問題的專家證人出庭。在其職業生涯中,伊曼紐爾·蓋拉德處理過多宗提交仲裁的大型國際爭議。

伊曼紐爾·蓋拉德是國際仲裁法學會的首任會長和聯合創始人之一,也是國際仲裁協會的主席。他是謝爾曼•思特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暨國際仲裁部主管。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現任職務

日內瓦LévyKaufmann-Kohler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日內瓦大學法學院教授, 國際爭議解決法學碩士項目(MIDS)負責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CIDS)聯合負責人;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主席。

教育背景

博士,巴塞爾大學(1979);法學學位,巴塞爾大學(1977)與日內瓦大學(1974);美國紐約州與瑞士日內瓦州律師執業資格。

工作經歷

日內瓦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教授(1997 年至今),曾任該學院國際私法助理教授(1993-1997 年);Schellenberg Wittmer 律師事務所日內瓦辦事處執業律師、合夥人(1996-2007 年);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日內瓦、紐約辦事處合夥人(1985-1995 年)、律師(1981-1985年)。

仲裁執業經歷

主要從事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投資仲裁業務,作為首席仲裁員、獨任仲裁員、當事人提名仲裁員及代理律師辦理過逾220 起仲裁案件;擔任瑞士仲裁協會榮譽主席,曾任瑞士仲裁協會主席(2001-2005 年);曾是國際商會仲裁院、倫敦國際仲裁院、美國仲裁協會成員;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秘書認證項目高級諮詢委員會成員(2015 年至今),兼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諮詢委員會成員等;

作為瑞士代表參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二工作組關於投資仲裁透明度的工作(2010–2013 年)及第三工作組關於投資人與國家間仲裁改革的工作(2017 年至今)。

學術成果

曾經撰寫並編輯眾多國際爭議解決方面的書籍及文章,近期的學術成果包括: Gabrielle Kaufmann-Kohler/Antonio Rigozzi,國際仲裁:瑞士法律與實踐,牛津大學出版社,2015 年;

Gabrielle Kaufmann-Kohler/Michele Potestá,國際爭議解決中心關於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投資人與國家間仲裁改革的報告,2016 年,國際爭議解決中心關於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建立多邊投資法院及投資仲裁裁決上訴機制的補充報告,2017 年。

語言能力

法語、英語、德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閱讀)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加里·博恩,威凱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國際仲裁組主席,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前主席,並在世界各地的機構擔任顧問。曾擔任650多起仲裁案件的律師,包括國際商會(ICC)以及臨時仲裁史上最大的若干仲裁案件,並在超過225起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案件中擔任仲裁員。著有《國際商事仲裁》(第2版,2014年,荷蘭威科集團出版)、《國際仲裁:法律與實踐》(第2版,2016年)、《美國法院的國際民事訴訟》(第6版,2018年)及其他多部著作。

他是瑞士聖加侖大學和北京清華大學的名譽法學教授,在歐洲、亞洲、北美洲和南美洲的法學院廣泛任教,獲《環球仲裁評論》“年度律師”獎、2018年錢伯斯“法律行業傑出貢獻獎”。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現任職務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目前是Walter Gellhorn 法學教授、“讓·莫奈”歐盟法教授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國際商事與投資仲裁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巴黎)

日內瓦國際爭端解決法學碩士項目教授(日內瓦)

華盛頓特區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訪問教授

國際仲裁實踐

國際商事與投資仲裁領域的仲裁員;自1980 年以來處理了超過50 宗案件;在所有主要國際仲裁機構和臨時仲裁中擔任過仲裁庭庭長、當事人委任仲裁員及獨任仲裁員

國際商事仲裁的律師或顧問

國際商事仲裁中擔任外國法和國際仲裁法專家證人。

機構任職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創始成員

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常委會委員

紐約國際仲裁中心(NYIAC)全球顧問委員會主席

美國仲裁協會(AAA)主任

衝突預防與解決中心(CPR)理事

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倫敦)資深會員

國際投資與商事仲裁中心委員會(巴基斯坦拉合爾)主席

泰國國際仲裁中心委員會(泰國曼谷)主席

法國國際比較法學院(法國巴黎)院長(2006-2014)

美國比較法學協會(ASCL)主席(1998-2002)

《美國國際仲裁評論》共同總編輯(2010 年至今)

《仲裁評論》編委會成員(2008 年至今)

《哥倫比亞歐盟法期刊》創始人及主席(1997 年至今)

部分著作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的指南》(與E.Gaillard合著)(2016)

《國際仲裁與國際私法》(海牙國際法學院國際私法常規課程,出版於學院課程彙編)(2017)

《國內法院解釋與使用》(施普林格出版社,2017 年)

《國際仲裁中的強制規則》(Juris 出版社,第二版,2018 年即將出版)

《跨國訴訟》(West 出版社,2003 年第一次出版,第二版,2018 年即將出版)

《法國法概論》(威科出版社,2010 年)(與E.Picard 合著)

《法國商法翻譯》(Juris 出版社,第二版,2011 年)

《歐盟法案例及材料》(West 出版社,第四版,2016 年)(合著)

教育背景

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1971 年)(擔任耶魯法學期刊的編輯)

耶魯大學學士學位(最優等,在政治學上取得優異成績)

榮譽

獲榮譽博士稱號:瑞士弗裡堡大學(2004 年);法國凡爾賽大學(2011年);秘魯塞薩爾瓦萊喬大學(2016 年)

傑出服務獎:美國外國法協會(2006 年)

終身成就獎:美國比較法協會(2016 年)

Tocqueville-Fulbright 傑出教授獎:巴黎第一大學(2006 年)

被評為領軍國際仲裁員:美國錢伯斯(2006 年至今)、法律名人錄(2005年至今),Juris 國際仲裁院指南(2001 年至今)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申熙澤教授是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KCAB)國際司(即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國際分支,負責國際商事仲裁案件管理)的主席。他亦擔任韓國貿易委員會主席。自2007年起,他在首爾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投資法、條約仲裁及跨境投資引發的商事和投資糾紛的解決,於2017年8月從該學院退休。在進入學術界之前,他是金·張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該律師事務所在韓國具有領先地位,專門從事跨境投資以及跨境投資項目引發的糾紛解決。他時常在國際投資條約仲裁和國際商業仲裁中擔任仲裁員。他是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美國仲裁協會/國際爭議解決中心、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國際司、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以及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在冊仲裁員。

撰寫了《關於部分示範投資條約的評論》中的韓國章節(C. Brown編輯,2013年),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和投資條約仲裁的實踐》(韓文版,2013年)。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法學博士,韓國首爾國立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詹姆斯· 斯皮格曼,澳大利亞同伴勳章榮譽,皇家大律師,於1998 年至 2011 年 5 月擔任澳大利亞最大州新南威爾士州的首席大法官。2013 年 7 月,獲任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一職。

卸任首席大法官之後,加入倫敦 One Essex Court 事務所,擔任仲裁 員。曾在多個仲裁地多次被委任為首席仲裁員:倫敦 6 次、新加坡 4 次、迪拜和悉尼各 2 次,以及珀斯和投資爭端爭議解決中心分別 1 次,曾在新加坡擔任公斷人,在新加坡、墨爾本的案件及悉尼的兩件相關聯爭議中擔 任獨任仲裁員,亦在一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仲裁中裁決特權事宜;被當事人選任為仲裁員參與仲裁:倫敦和新加坡各5 次,在悉尼、墨爾本、吉隆坡、法蘭克福、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以及投資爭端爭議解決中心 2 次、聯合國 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投資協定 2 次。

1972 年至 1975 年期間,擔任澳大利亞總理的資深顧問和首席私人秘書。1975 年擔任澳大利亞媒體部常任秘書。1976 年至 1979 年期間,任澳大利 亞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之一。1980 年,在新南威爾士州出庭律師公會開始執業,1986 年被授予皇家大律師(QC)資格。1997 年,擔任新南威爾士州的代理檢察長。他在許多文化與教育機構中擔任要職,包括澳大利亞廣播 公司、澳大利亞國家圖書館、澳大利亞電影金融公司和悉尼動力博物館。

他獨著有三本書,與他人合著第四本書並發表文章 170 餘篇,廣泛涵蓋了商業和公司法律領域的各個方面,如合同解釋、保險法、商事仲裁、 破產、國際商事訴訟、凍結令和外國法查明。他還出版了三卷首席大法官語錄。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奈拉·科邁爾-歐貝德,歐貝德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主管爭議解決業務。她是黎巴嫩大學國際商事仲裁教授,曾任黎巴嫩司法研究所替代性 爭議解決教授。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 2017 年前主席,於 2014 年曾任該學 會受託人董事會的主席。

專長領域涵蓋國際商法、伊斯蘭地區和中東特許經營法、股東權益、商業代表、許可、行政法、銀行、保險、通訊、建築、複雜民事訴訟以及 公司和金融糾紛。

科邁爾-歐貝德教授時常在外國法院和仲裁中擔任黎巴嫩法律及中東法律的法律專家出庭作證。此外,她經常擔任阿拉伯語、法語和英語仲裁 的律師和仲裁員,包括臨時仲裁和依照各種國際仲裁規則進行的仲裁。她著有《中東商業合同法》(威科出版社)一書及阿拉伯語、法語和英語的很多出版物,涉及國際合同法、國際仲裁和伊斯蘭金融。

在她作為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主席的任期內,科邁爾-歐貝德教授召開了三場會議,聚焦“國際仲裁中大陸法和普通法的協同和分歧”,並創新性地將國際性爭端解決方法和伊斯蘭金融相結合。

科邁爾-歐貝德教授已經並將繼續作為國際仲裁首席仲裁員。她是倫敦 國際仲裁院的成員、開羅地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的受託人董事、國際商會國際商事法律研究所理事會成員和投資爭端解決國際中心仲裁員和調解員。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嘉柏倫,英國司令勳章、皇家大律師、銀紫荊星勳,自 1995 年起 擔任全職仲裁員。在此期間,他曾擔任幾百起仲裁案件的聯席仲裁員、 獨立仲裁員以及主席,包括國際商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倫敦國際仲 裁院、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斯德哥爾摩商 會仲裁院、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等裁決的商業、基礎設施及投資爭議。 嘉柏倫先生作為首席仲裁員或聯席仲裁員在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裁決的投資協議案件遍佈印度尼西亞、東帝汶、 匈牙利、克羅地亞、越南、柬埔寨、厄瓜多爾及伊朗。

嘉柏倫先生於 1965 年成為英格蘭及威爾士出庭律師,曾作為大律 師執業,曾擔任香港律政司首席檢察官,並曾在香港最高法院擔任法官, 主審建築及仲裁案件。

自 1991 年至 2004 年,嘉柏倫先生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主席,1999 年至 2000 年間擔任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主席。自 1995 年起,他成 為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的成員,如今為管理委員會委員。2012 年至 2016 年間他亦是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的成員。他是英國特許仲裁員,是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香港仲裁司學會、新加坡仲裁員協會的資深會員。他是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一系列仲裁仲裁機構仲裁員。自2017 年起,他擔任毛里求斯工商會仲裁及調解中心仲裁院主席。

除了在英國和香港開展仲裁之外,嘉柏倫先生在美國、法國、德國、克羅地亞、荷蘭、馬來西亞、澳大利亞、丹麥、瑞典、印度尼西亞和南 非開展仲裁。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機構職務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名譽C.V.Starr 法學教授;

香港大學客席法學教授;

委員:

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理事會,深圳國際仲裁院戰略發展和規則修訂委員會主席;

國際法協會(ILA)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

海德堡大學學術顧問委員會;

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國際化”顧問委員會;

巴釐國際仲裁與調解中心(BIAMC)創始人、董事及顧問。

主要任職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C.V.Starr 法學教授(2008-2014)、跨國法律研究中心聯合主任(2010-2014);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2004-07)、首席教授(2002-07);

WTO 法與爭議解決中心創始主任;

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學國際法學系主任及首席教授(1997-2001);

阿姆斯特丹大學國際法學系主任(1991-92)及首席教授(1990-97);

伊朗-美國索賠庭庭長的法律顧問(1986-89);

海德堡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比較公法與國際法研究員(1981-86);

英國埃克塞特大學法學院訪問講者(1978-81);

德國吉森大學法學院學術助理(1976-78)。

部分其他任職

在聯合國賠償委員會處理1990 年海灣戰爭的索賠申訴中擔任伊拉克的法律顧問;

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的獨立專家;

在處理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1998-2000 邊境戰爭的邊境及賠償問題中擔任埃塞俄比亞的特殊法律顧問;於2001 年成為埃塞俄比亞委任的第一位仲裁員,參與海牙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索賠委員會;

香港電訊(競爭條文)上訴委員會委員;

香港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

多家仲裁機構的在冊仲裁員,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廣州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臺北仲裁協會、東盟國際仲裁中心和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

日內瓦Lalive and Partners 國際律所的法律顧問。

榮譽教授資格

南開大學(1997)、中國政法大學(1998)、北京大學(1999)、深圳大學(2003)、南京大學(2005)、中國人民大學(2007);

訪問教授資格

包括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Boalt Hall 法學院、莫斯科國立(雷蒙諾索夫)大學、埃塞俄比亞Addis Ababa 大學、香港大學和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盧森堡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國際、歐盟及監管程序法外部研究員(2013-2014)。

著作

超過150 項國際法、國際經濟法(貿易與投資)、國家責任、國際仲裁與調解和比較法學領域的發表物。

是多家國際法學期刊的編輯及顧問委員會委員。

教育背景

於加拿大和德國接受小學及中學教育;

於哥廷根大學、慕尼黑大學、海德堡大學完成法學教育(1968-1973);

1973 年和1976 年在巴登-符騰堡州通過兩次國家法律考試(成績結果均為優秀);

1982 年與海牙國際法學院學習與研究中心接受教育;

1983 年接受吉森大學授予的法學博士(最優等)。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桑德拉·拉朱榮譽教授是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前身是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KLRCA]主任,桑德拉·拉朱仲裁事務所(SRAC)的管理合夥人,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主席(2016年)和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ADNDRC)主席。他獲得的榮譽包括作為馬來西亞建築法協會及馬來西亞裁決員協會的創會主席。他亦是亞太區域仲裁組織(APRAG)的前任主席,該組織是亞太地區近40家仲裁機構的聯合會。

桑德拉·拉朱榮譽教授是特許仲裁員及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辯護&律師(非執業)。他是專業建築師、註冊城市規劃師和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的資深會員。他多次被任命為國際及本地仲裁案件中的三人仲裁庭首席仲裁員或聯席仲裁員,及獨任仲裁員。他是眾多國際仲裁機構和組織的仲裁員。他是馬來亞大學法學院的客座教授,馬來西亞科技大學建築環境學院的訪問教授及馬來西亞國立大學法學院的前訪問教授。

他是2013年馬來西亞《金融服務法》下成立的罰款審查委員會成員。2017年11月,桑德拉·拉朱榮譽教授被國際足聯理事會任命為道德操守委員會審判庭副主席。

桑德拉·拉朱榮譽教授曾撰寫、合著和編輯若干本關於仲裁、合同和建築法的著作,包括《馬來西亞法定判決實用指南》,2017年;《仲裁的法律、實踐與程序》,2016年第2版,Lexis Nexis出版社;《馬來西亞仲裁:實用指南》,2016年, Sweet & Maxwell出版社;《馬來西亞建築法》,2012年,Sweet & Maxwell出版社;《2005年馬來西亞仲裁法(修訂於2011年)—註釋版》,2013年,Lexis Nexis出版社;《建築師2006版表單》,2010年,LexisNexis出版社;《2005年仲裁法-聯合國示範法在馬來西亞的適用》,2007年,Sweet & Maxwell出版社;《馬來西亞建築合同標準格式(建築師1998版表單)》,1999年,載於《馬來亞法律期刊》。他亦撰寫了《投資條約仲裁的評述》一書(2016年,巴頓·勒古姆主編,法律商業研究出版社)的《投資仲裁裁決的撤銷》章節。2015年7月,桑德拉·拉朱榮譽教授被英國利茲貝克特大學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範思深女士(Susan Finder)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常駐傑出教授,她本科畢業於耶魯大學,並獲得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JD)和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範教授是從事中國司法制度比較研究的專家。她擁有從事涉華法律實務的多年工作經驗,其研究聚焦於最高人民法院角色和運作的演變。在其第一次學術生涯中(當時任教於現今香港城市大學),範教授出版了首次系統研究最高人民法院運作的著作。其後多年,範教授主要在富而德國際律師事務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範教授還被多家中國仲裁機構列入仲裁員名冊,包括深圳國際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範教授的許多研究成果都發表在其個人博客“最高人民法院觀察”(Supreme People's Court Monitor)上,哈佛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將該博客列入中國法律研究最佳資料來源庫。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陶景洲律師是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負責中國業務的執行合夥人。自1991 年起任法國巴黎上訴法院律師。陶律師在過去三十餘年職業生涯中,一直為《財富》500 強企業提供與中國業務有關的法律服務,也為中國企業在海外的投資和糾紛提供法律服務。他曾在數以百計的仲裁案件中擔任仲裁律師、首席仲裁員或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陶律師還擔任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委員(1999 年至2018 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國際仲裁律師實務基金會(FIAA)託管委員會委員,《全球仲裁評論》編輯委員會委員,國際商會仲裁委員會委員。他還曾任國際律師協會仲裁委員會副主席,國際律師協會亞太論壇聯席主席。

陶律師以英文、法文和中文發表了眾多關於國際仲裁、跨境投資等問題的書籍和文章。陶律師還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的兼職教授,以及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高端研修項目的特邀法學教授。陶律1981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1984 年取得法國巴黎第一大學DEA 文憑。他的工作語言是中文、英文和法文。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庫裡洛夫博士於1972年畢業於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FENU)的歷史及法律學院,主修法理學。1977年,他在列寧格勒州立大學(現聖彼得堡大學)進行論文答辯,1993年獲得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在聖彼得堡大學進行勞動法博士論文答辯。

他在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順利地完成了教育事業的各個階段:助理(1972-1974),法學院副院長(1974-1976),高級講師(1976-1980),大學工會委員會主席(1976-1980)、副教授(1980-1982),大學黨委書記(1980-1983),法學院院長(1982-1990),勞動法委員會主任(1983-2012),自1995年起擔任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法學院院長兼主任。

從1990年2月15日到2010年10月18日,庫裡洛夫博士擔任了四屆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的校長,當選及連任該職位是由科學和教育工作者會議的代表、其他類別的工人和學生代表以及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學術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當選日期分別為:1990年2月15日;1997年5月23日;2002年5月23日和2007年6月18日。在擔任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校長多年的工作中,他為學校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包括保持學校在國內外大學排名中名列前茅,在全國大學排名中名列俄羅斯十所最好的老牌大學之列。

在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重組為俄羅斯遠東聯邦大學之後,他擔任了俄羅斯遠東聯邦大學的副校長(2010年10月-2017年4月)。2017年4月11日,他被任命為俄羅斯遠東聯邦大學的學術主管兼首席執行官,同時(自2012年起)擔任俄羅斯法律教育協會主席團成員。自2013年起擔任韓國、俄羅斯文化藝術學會名譽會長;自2016年至今擔任香港“一帶一路”戰略研究所院士;“一帶一路”香港戰略研究所國際諮詢委員會成員,並自2017年起擔任《俄羅斯法律期刊》編委。

庫裡洛夫博士是俄羅斯聯邦高等教育榮譽官員和高等專業教育榮譽官員。自1990年至今擔任俄羅斯聯邦教科文組織委員會(UNESCO)成員,自1993年起擔任俄羅斯自然科學院(RANS)成員。他被授予榮譽勳章,第四等級的“為祖國服務”騎士爵位,以V.N.Tatishchev命名的“為了祖國的利益” 章及第三等級的聖騎士團使徒的弗拉基米爾王子 章,獲得了聯邦安全局和俄羅斯聯邦總檢察官辦公室頒發的證書和獎章,以及俄羅斯聯邦頒發的許多其他國家獎項,也獲得了來自韓國、中國、朝鮮、越南的獎項:韓國總理表彰“在教育領域有卓越表現”的國家獎;韓國教育部頒發的“為韓國和俄羅斯的文化教育領域合作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獎;中國頒發的“中俄關系發展突出貢獻”獎;朝鮮第一等級友人榮譽,越南友人榮譽。2006年獲法國工業促進協會頒發法國工業促進協會成功管理戰略金獎;2007年因對俄羅斯遠東國立大學的成功領導和管理榮獲“歐洲質量大獎賽”榮譽稱號。

他是日本、美國、韓國、中國等世界知名大學的榮譽博士。他是符拉迪沃斯託克、臺中市(中華臺北)、釜山市(大韓民國)的榮譽市民。他撰寫了200多篇研究論文,並在國際和俄羅斯的論壇上發表演講,涉及勞動法、政治、經濟、教育、國際關係、國際法、未來法學和犯罪學等領域。

權威發佈!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簡歷

威廉·布萊爾爵士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擔任了近十年的商事法庭法官,曾多次審理國際商事案件,並於2016 年至2017 年擔任商事法庭的主管法官。他幫助建立了商事法庭的金融案件列表及常設國際論壇。

他是中英司法機關設立的商業糾紛解決專家工作組成員。他是歐洲監管局上訴委員會主席,該局是歐盟關於金融領域的下屬機構。他是英格蘭銀行執行決策委員會(EDMC)主席。

他是倫敦瑪麗皇后大學英國商業法研究中心的金融法與倫理教授,在商事和金融法領域廣泛地撰寫文章並舉辦講座。他現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北京大學法學院(PKU)、華東政法大學(ECUPL)訪問教授,是香港大學(HKU)法學院的鄭裕彤訪問教授。他是牛津大學商事法中心的研究員,並擔任歐洲銀行協會的學術研究員成員。

他加入了倫敦大律師事務所費魯拉姆大廈3 號,現在是國際仲裁員。他亦是英國有效爭議解決中心的合格調解員。

他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訴法庭出任暫委法官,以及在卡塔爾國際法庭出任法官。

他是倫敦金融市場法律委員會的委員以及國際法協會貨幣法委員會的主席。他是設在海牙的國際金融市場認可專家團的諮詢委員會委員及其專家團的成員。

威廉·布萊爾爵士畢業於牛津大學,獲司法任命之前作為大律師執業,專長於國內及國際銀行及金融法律。他於1994 年成為皇家大律師(QC),並於2003 年至2005 年間擔任商業律師協會主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