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在临沭县召开

6月8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在临沭县召开。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锦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县委书记刘飞出席会议并致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参加活动。

蒋惠岭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中明确指出了司法改革的改革目标、根本宗旨、规律把握、改革方法等关键问题。司法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阶段。在这个新时代和新阶段中,本次研讨会在议题设计上紧紧围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的焦点进行探讨,为综合配套改革的完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吴锦标在致辞中指出,在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审判团队建设等方面,临沭法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以审判全流程体系、执行全流程体系、业绩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行政保障体系为内容的改革模式。本次会议以综合配套改革领域的重点问题作为研讨内容,广邀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展开对话交流,对于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导向、完善改革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于晓东在致辞中指出,在聚焦审判执行主业的同时,临沂法院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开展的“法官工作室”“要素审判模式”“诉调对接机制”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政法部门的肯定推广,特别是临沭法院,在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方面探索创建的五大体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这次研讨交流对临沂这样一个案件大市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是对全市法院工作及各项事业的一种鞭策与鼓励。

刘飞在致辞中说,近年来,临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环境建设,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给予全力支持。相信通过这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增进学术交流、展示理论成果、提升改革成效,也必将有力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研讨会分“综合配套改革”“司法责任制”“专项司法改革措施”等五个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熊秋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景文、《法律适用》副主编吕芳等10多位学者作主题发言,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政策法规处处长侍东波等知名学者和法官作了精彩点评,就司法责任制、执行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讨,会议代表达成共识,形成经验总结,共同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言献策、贡献力量。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作了《探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临沭声音”》主旨发言。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14个省、市法院系统的法官、相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及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光明网等近20家中央省市级媒体记者共1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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