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那遠方的雲
滴滴真把自己當公安了。上次空姐被害案,滴滴直接懸賞破案,後來是否兌現承諾,不得而知。但其越俎代庖和無知無畏的勇氣讓人歎服。這次又是直接發佈兇犯使用的車牌系臨時偽造。眾所周知,車輛牌照的發放和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也就是說,車牌是否偽造,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調查和作出結論。
這次事件再次表明,滴滴這個公司,病得不輕。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吃幾碗米乾飯的。該作為的不作為,不該越位的亂越位。本是一家經營性公司,卻散發著一身官僚氣,推諉扯皮塞責,樣樣精通。在被害女孩的朋友們多次到平臺投訴,危險昭然、迫在眉睫的情況下,還要一看二慢三通過,不緊不慢地查驗警方的證件,說是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他們保護得可真到位,保護得真好。
滴滴公司稱嫌犯車牌系臨時偽造,其目的為何?臨時偽造的意思是這個車牌沒有上平臺註冊嗎?事實是,他們在平臺上查到了車輛和車輛的行駛軌跡,說是這輛車是在他們的監控管理範圍內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對事件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他們說這輛車牌是臨時偽造,又有什麼目的和意義?難道就可以減輕一下他們的罪責和公眾的憤怒與聲討嗎?
所以,滴滴越過公安機關的調查,直接稱兇犯車牌是偽造的,只能說明這個公司在對自己、對事件的認知與反思上,還有差距。
潘衛霞律師
滴滴參與殺害乘客的又一新證據!
我一直認為滴滴在此次兇殺案中是協助和參與兇殺案的幫兇,其實控人和管理者也要受到刑罰!
從滴滴順風車廣告就不難看出,順風車就是約炮車,你約了滴滴順風車,就等同於你同意了約炮,所以順風車司機才會如此露骨,如此大膽,如次下作,因為背後有滴滴撐著,怕啥呢?
再看滴滴對乘客的個性簽名,就知道滴滴對順風車司機約炮的支持,5月空姐遇害,滴滴進行整改,可風頭一過,馬上恢復,用實際行動支援順風車司機對約炮對像的選擇,使得順風車司機更加膽大和肆意妄為!
這次兇殺案,滴滴更是不遺餘力的幫助兇手,先是拖拉,以幫助兇手完成約炮動作。再次用手段對警方查案,進行質疑,以幫助兇手完成逃脫。
後兇手被抓,滴滴的道歉可謂世上最霸氣的……凡是以後出事的,三倍賠償!也即告訴司機們,前期犯罪你來,後期賠償我來!只要你夠膽,夠猛,滴滴幫你用錢買命!
這次公安查證,車牌是真實的,再次證明滴滴是參與了這次兇殺案,用盡方法幫助殺人兇手,然事件曝露,企圖用謊言來掩蓋真相!
希望政府徹查,將滴滴老總繩之於法!
寶爸社評
對於向來自信滿滿的滴滴來講,發佈這樣的公告符合他們的氣質,在他們眼裡,自己就是老大,自己對自己的平臺最有發言權。所以他們可以乘客的投訴如無物,哪怕是存在極大風險的投訴也是漠不關心我行我素。連警察找他們要車主信息和車牌號,都能連續兩次拒絕,可見其已經傲驕到了何種地步。
當然,滴滴公司的公告可能也是真的,是立足於平臺註冊的信息而來,所以才這麼自信是嫌犯用了偽造車牌。
關於車牌真假一事兒,我在考慮嫌犯註冊滴滴順風車本身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是不是為了不被識別而偽造了假的申請資料呢?如果這種可能存在的話,那麼恰恰說明滴滴管理上確實存在著巨大的監管漏洞。因為之前就聽人講過,很多想跑滴滴的司機,車輛本身是不合格的,但他們通過PS做假後,能夠輕鬆認證通過,而也經常有乘客投訴平臺提供的車號與實際車號不符。
對有些做假的司機來講,可能就是為了拿到滴滴運營許可,但這裡面不排除會有一些懷有非法目的的車主,是為了其它的動機進行材料偽造,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潛在的危險是相當大的。
所以說,暫停順風車業務是應該的,包括沒有出事的網約車公司,也應該引以為戒,藉此機會反思自己在准入和監管上是否存在同樣的漏洞。在未來的網約車申請上,是否需要附加一些徵信或者擔保之類的條件,儘可能的減少不良司機的侵入。
元芳有看法
滴滴屬資本操控的私營公司,唯利是圖是其唯一目的,為了能夠上市撈錢不斷推出各項業務,包括順風車業務,並且不惜使用低俗淫澀內容營銷。完全沒有正常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責任。對於車牌問題,完全是敷衍應付,說明在招納人員中就存在漏洞,事發後又造假推諉。性質非常惡劣。而且在三個月前已經發生女乘客被滴滴司機強姦殺害的惡劣情況下,敷衍塞責表示要“整改”,但是根本就沒有采取真正措施。這次又發生女性乘客被強姦殺害,滴滴法人代表和管理者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客服人員冷漠、反應遲緩也是造成乘客死亡的原因之一。對於這樣壟斷而目空一切的企業,不負責任的企業應該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否則,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權根本得不到保證。
天之驕子666666666
個人更相信警察的說話,車牌的資料是誰,車主是誰相信滴滴平臺肯定會有記錄,而這個記錄沒有人會做假,除非滴滴自己後臺修改了數據。
不過車牌的號碼肯定改不了,事主叫了車,滴滴都會通知叫車的人稍後會有什麼車牌,什麼牌子的車接了這個訂單。難道臨時改牌了叫車的人會上車嗎?我相信100%的人是不會上車的。
如果車一直的資料是假的,那麼事後為什麼嫌疑人不換回正確的車牌,這樣追查起來都不可能這麼快了。
所以綜上觀點,相信嫌疑人在註冊的資料都是真的,而在這個情況之下,嫌疑人還有必要為這個小小的不重要觀點說慌嗎?
在這裡真的不太明白為什麼滴滴說別人註冊的資料是假的,他有交警平臺數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