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嬰幼兒輔助食品已實施新規

注意!婴幼儿辅助食品已实施新规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7月31日起,持有罐頭、掛麵、餅乾、嬰幼兒及其他配方穀粉等食品類別生產許可證以及未取得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類別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不得再生產嬰幼兒輔助食品。

2018年7月31日前生產的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鎘臨時限量值(0.06mg/kg)等要求的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產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嬰幼兒輔助食品的標籤標識應按照相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規範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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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輔助食品是指供給6月—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齡嬰幼兒及37月—60月齡兒童食用的輔食營養補充品。

嬰幼兒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分類為特殊膳食食品,其類別名稱為: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類別編號為3001,包括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嬰幼兒高蛋白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生制類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餅乾或其他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類別編號為3002,包括泥(糊)狀罐裝食品、顆粒狀罐裝食品、汁類罐裝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輔食營養補充品),類別編號為3003,包括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等。

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食品類別目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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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輔助食品標籤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GB13432-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灌裝輔助食品》(GB1077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助營養補充品》(GB22750-2014)等標準要求規範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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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定了

6月21日,國家衛健委發佈了《關於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第7號)》,將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制定為0.06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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鎘是一種存在於環境中的汙染物。食物中的鎘通常不會造成急性中毒,但是長期大量攝入可能會造成潛在的慢性損害。根據國際通行做法,我國已制定穀類、肉類、奶類等大宗食品中的鎘限量標準,但除歐盟以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等均未對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限量作出規定。

近年來,我國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需求增加。為了更好地保護嬰幼兒健康,滿足監管和生產需要,特制定我國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為0.06 mg/kg。該臨時限量值是以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提出的健康指導值(暫定每月耐受攝入量25 μg/kg BW)為依據,利用我國近年來風險監測數據進行了相關研究確定的。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每公斤鎘含量不超過0.06毫克就是安全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依據此臨時限量值進行監督管理,並依法採取相關措施。

來源 | 四川食品藥品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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