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9歲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不道歉賠償,你怎麼看?

邕城小龍


您好:這個問題就讓沒顏值鏟屎官來闡述一下自己的觀點吧!如果滿意請點贊留言關注。有任何關於狗狗的問題都可以私信我獲得滿意的答覆,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動力。謝謝!

只怪自己太單純,竟然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種養狗人,雖然我自己也是養狗人,但我想收我真的忍不住想罵人,但好在有出色的自制力,本身不文明的養犬習慣不給狗狗帶牽引這一條,就足夠給你處以高額罰款的,說句實話就是這種養狗人才讓我們這些文明的養狗人蒙受和你們一樣的罵名。說實話我們招誰惹誰了! 其實你不知道的事,你的肉也挺香的, 可以讓別的狗咬幾口嗎?

下面具體來說一下我的看法,首先對於這種養狗人絕對不能姑息,它已經違背了一個人的良心違背道德。讓他養狗我覺得是對狗狗的侮辱,一定要重罰,發的他一輩子長記性,除此之外還要賠償孩子 鉅額的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等,處以刑事責任。不然不足以平民憤。也對不起我們這些文明的養犬人,至於涉事狗狗 個人不建議撲殺,但必須捕獲處理。總之絕對不能饒恕,


沒顏值鏟屎官


謝謝唐納德史密斯的邀請,呵呵。這事主要是異煙肼的療效普及得還不夠,巧克力、木糖醇之類的物質的療效還沒有得到完全的印證。不然,人的肉不可能“那麼香”。

狗主人的意思是:你很香,我家狗狗看的你起開咬一口。


而且,鄒先生之後帶著孩子打疫苗,花了近千元,狗主人還不認賬。應該有攝像頭吧,找到視頻,用證據跟狗主人吵吧,再不行,就打官司吧。事情到了這一步,也只能這樣了。為了一個公道和1000元,花更多的精力來處理吧。

這就是狗主人覺得“人肉很香”的底氣所在:

因為很大部分人是不可能按照流程,“依法依規”的跟狗主人討要公道。人家一家一當,養家餬口拼盡全力,哪裡有精力跟這種人糾纏呢?

人世間的悲哀就是“吃定你了”,而吃定你的原因確實是“堂堂正正”的,有據可循的,依法依規的。——我就是不承認,我就是不賠償,我就是不道歉,你有本事你打官司吧。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第一,一定需要一個硬性規定,咬過人的狗一律當街打死。嚇過人的狗一律不許出門,不然面臨高額罰款。


第二,故意耍賴的做法,跟欠債玩失蹤沒有區別,一旦證據確鑿,必須納入“信用黑名單”。不然,鼓勵更多這樣的狗主人耍賴折騰他人,而最壞的結果依然是:賠錢、道歉。

第三,為了孩子們和他人的健康,多一點普及異煙肼以及巧克力與木糖醇的“療效”,既然沒有人能給他們教訓,那麼自己來。(無論是異煙肼、巧克力、木糖醇都是一樣,“遺失”它們也不行嗎?)


老龔說勢


我前面說過,80%養狗人出門不牽狗繩子、不清理狗屎、不辦理狗證、狗狂怒亂叫。我家馬路對面林帶裡,最近放了個鐵籠子,裡面放了兩條大狼狗,一到晚上,那個狂叫,地動山搖,根本沒法入睡,此類低素質養狗人實在太多,導致大家對養狗極為反感。

但這都僅僅是一些個人養狗素質,出現福建這類狗把小孩咬傷不賠償、不道歉,差點把快遞員咬傷,還厚顏無恥地說:“你的身體太香”這種不是人話,我只能說,這樣的養狗人,直接拘留。

我還是堅持以往的觀點,一旦養狗人出現自己的狗把他人咬傷,應該這樣處理:

1、養狗導致他人受傷,直接按照狗主人故意傷害罪,給予刑事拘留。

2、如果是把小孩咬傷,咬人的狗,處以死刑。不要說狗就是畜牲,不應該拿畜牲來做文章,畜牲犯法,與人類同罪,何況,狗還能聽懂人話呢。

既然說狗是人類朋友,為何要咬人,咬人的狗,就是社會害蟲,不是人類朋友,對社會有危害的狗,危害一次,必須死刑。

3、咬傷他人,狗主人今後出行貸款列入黑名單,記入不文明養狗行為。動車上吸菸是不文明行為,要罰款和禁止坐高鐵動車,飛機上吸菸,拘留。養狗人出現狗傷害他人同樣為不文明行為,列入不文明養狗黑名單,禁止出行坐飛機、火車(含高鐵、動車等)、禁止貸款等。

4、養狗人列入不文明養狗,終身不得養狗。不僅要取消它的養狗資格,還需要向社會公示,如通過小區黑板報、電視、報紙、新媒體等公佈。

5、罰款10萬元。除了受傷人所有的醫療費、打疫苗費外,必須給予重罰,罰款10萬元以上,反正養狗人不缺錢。

6、狗咬傷他人,通過公開媒體,向受傷人或者孩子家長道歉,向社會道歉。

7、城市來一場不辦理狗證、不牽繩子、亂吼亂叫、不清理狗屎大清查。一經發現,沒收狗,給予養狗人經濟處罰,最低1000元,最高1萬元。


7、以上條款適合福建這個養狗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回答問題前,先了解一下有關資料:

1、14日晚上6點多,一位在集美區、龍湖春江鸝城小區大門口玩耍的9歲男童被一隻狗撲倒咬了一口。

2、狗主人過來沒理會男童,直接抱著狗就離開了。

3、不久,狗又差點咬到一名快遞員。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起來,以防咬到人。狗主人說:“你很香,狗才咬你。”

4、男童被送醫後,總共花了900元。

5、男童父親查看監控錄像,確認有關事實。並四處打聽到狗主人聯繫方式。電話聯繫後,狗主人拒絕賠償道歉,並不承認是她的狗咬傷男童。

從以上資料信息可知,整個事件其實並不嚴重,關鍵是狗主人態度惡劣,逃避責任,才引起大家的憤怒。

那麼這個狗主人為什麼會這樣呢?我覺得是因為以下幾點:

1、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狗在戶外活動不用犬鏈牽著,將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2、應該賠付男童送醫後花的900元,另外一定的經濟補償。

3、違反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養犬人約束犬隻不當,犬隻傷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

如果狗主人接受了處罰,罰款加賠償5000元都用不了,另外她的狗將被沒收,養犬登記證被吊銷。不知道她是捨不得花錢還是捨不得狗,或者兩者都捨不得。

狗主人不僅是事後拒絕道歉賠償讓人氣憤,事件的整個過程中,還有以下幾點也讓人憤怒。

1、沒有給狗佩束狗鏈並牽著,任由狗到處跑,結果狗咬傷了人。

2、按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犬隻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或犬隻管理人應立即將傷害者送至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可是狗主人對男童不管不顧,徑自離開,試圖逃避責任。幸虧男童家長在附近,不然後果會比較嚴重。

3、狗咬了人後,又再次任由狗到處跑,差點咬到人,還自以為很幽默,說“你太香了,狗才咬你”,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由於有監控錄像作為證據,相信最後狗主人肯定逃脫不了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可是,總覺得這事的發生除了狗主人的自身素質外,似乎還有懲罰不夠嚴厲的因素,特別是像這種不顧受傷人的安危,試圖逃避責任的沒有有效的懲罰措施。不知能不能參照交通肇事逃逸,對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重罰。


迷失者樂園


不願意承擔責任,那就別養狗,既然養了就應該承擔狗咬別人的後果,不然下次你的狗狗說不定會莫名其妙的消失。


事件回顧:14日傍晚6點30分左右,廈門林先生九歲的兒子在小區門口玩耍。

突然不知從哪竄出來一隻小狗速度很快的朝林先生兒子撲了過來,孩子被撞到了,附近的林先生夫妻趕緊跑了過來,孩子倒在地上哇哇大哭,原來腿上被咬了一口。

讓林先生沒想到的是不遠處的狗主人過來抱著小狗若無其事的離開,連孩子的傷也沒問一下。

孩子被咬傷後,被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注射狂犬疫苗等前前後後花費了900多,回家後林先生通過調取監控四處打聽,聯繫到狗主人,希望對方道歉並賠償,但對方拒絕承認是自家狗咬傷了林先生兒子,並且惡語相向直接掛斷電話。之後電話一直打不通。


詩詞公寓觀點:因為遛狗不栓繩造成的狗咬人糾紛在各地也出現了很多次了,為什麼還是有類似的事件發生?遛狗要栓繩這樣的規定在廈門也早已開始普及,而這位狗主人為什麼還要讓自己的狗沒有牽狗繩的情況下出來溜達?

本來沒有栓狗繩就不對了,咬了人之後居然若無其事的抱著狗就走了,居然在之後死不承認是自己狗咬人了,居然惡語相向掛斷電話,居然…這樣沒有責任心的人,遇到事情就逃避責任的人註定也成不了什麼大器。


這不是說你不承認你家狗咬人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小區裡有監控視頻,睜著眼睛說瞎話就可以?做夢吧!建議林先生報警,通過警方來讓狗主人受到懲罰,同時小區管理者負有連帶管理責任,絕不能讓狗主人逍遙法外,同時也更能促進小區管理進一步完善。


詩詞公寓


樹上灑殘陽,男童出門逛,小區門口站,巧遇惡狗狂,撲倒地上躺,腿部被咬傷,痛得直打滾,哭爹又喊娘。


一對夫妻倆,正在把步散,見狀伸援手,操棍惡犬趕。狗主隨後到,傷者也不望,抱著狗就走,不慌也不忙。離開狗又放,畜牲再瘋狂,追咬快遞員,呲牙咧嘴張,對方反應快,上車急門關,躲過了一劫,憤怒直罵娘。

有一正義者,指責狗沒拴,溜狗不守道,責任應全擔。狗主真有味,一口盡歪腔:你莫隨老子,誰叫孩子香,自然遭狗咬,賠償是妄想。


如此惡狗主,缺德喪天良,生命如草芥,無理反張揚,千萬別放過,叫他苦果嘗。道歉必須要,治傷掏銀洋,沒有面子講,你惡我更強。人模學狗樣,決沒好下場。


平淡人生一帆順


讓人氣憤!福建9歲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絕賠償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




事件發生在集美區龍湖春江酈城小區,吃完晚飯,林先生帶著9歲兒子在小區大門散步。“當時,不知道從哪突然衝出來一隻小狗,速度很快,朝我兒子猛地撲上去,孩子被撞倒了。”就在附近散步的夫妻倆聞訊趕來。“孩子哇哇大哭,捂著腿喊疼,原來是被咬了一口。”林先生說,“讓我沒想到的是,不遠處的狗主人直接過來抱著狗離開,若無其事的樣子,連我兒子的傷勢都沒問一下。”

當時在場的鄒先生說,咬傷孩子後沒過多久,狗主人又把狗放出去亂跑,又差點咬傷一名快遞員。“還好快遞員動作快,及時把快遞車的門關上,才避免被咬到,”鄒先生回憶,“事後,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好,狗主人不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被咬傷後,林先生第一時間把孩子送醫院了,“醫院判定受傷程度為3級,暴露程度為嚴重,需要處理傷口,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前前後後花費了900多元。但事後林先生聯繫狗主人後,狗主人不承認收自己狗狗咬傷的,更不會道歉賠償!

出門遛狗一定要記得栓狗繩,栓狗繩!到底還要發生多少狗咬人傷人事件,那些狗主人才會長記性!狗狗咬傷人後,更應該賠禮道歉,並積極配合傷者到醫院處理傷口,打疫苗!但文中這狗主人的態度實在是惡劣至極!在狗狗第一次咬傷人後,也沒上去詢問傷者情況,就那麼若無其事的抱著狗離開,好像在她眼中這是很正常的小事!更為氣人的事,沒多久又把狗放下來,狗又想去要一名快遞員,還好快遞員反應快,沒背咬到!快遞員在提醒她要栓狗鏈時,它不道歉反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想咬你的!

看完這過程氣真是不打一處來,怎麼會有這麼囂張無恥的人。完全是漠視生命!當時孩子爸爸怎麼能忍得下這口氣的,為什麼不直接上去把狗打死,並且給它主人幾個耳光!這種人難道不是欠教育嘛!!快遞員也是,應該把狗打死了,然後跟狗主人說一句:狗肉很香,我想吃狗肉才打死它的!對這種不要臉的人,就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林先生現在應該是找物業或是直接報警處理,反正已經查到它的住處,他們要是處理不好!我支持你上她家找她理論,堵門口,潑油漆,放花圈!學學那些愛狗人士的招數對待他們!反正絕不能這麼算了!


最後還是告誡那些養狗人士,一定要文明養狗!要帶狗鏈,要對別人生命安全負責!!要是還有那些遛狗不帶狗鏈的,建議小區物業按流浪狗處理!直接打死得了!


認同我觀點的記得點贊評論關注,謝謝!祝大家生活愉快!


邕城小龍


又出現狗咬兒童事件,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心裡就特別氣憤,特別不是滋味,尤其是看到無辜的9歲孩子咬傷和受到驚嚇。縱狗咬人,如果從法律層面來講,那是犯罪,那犯的是故意傷害罪!雖然肇事的是狗,但是應負責任的卻是連狗都不如的狗主人!因為他沒有人味兒啊,不會說人話啊。

如果換作是我在現場,我會把狗和狗主人一塊收拾!狗無故咬人,當場擊斃,這和警察處理暴力突發事件一個道理,既然已經造成公眾危害,絕不能再讓其禍害他人。對於狗主人,馬上報警,待警察出現場到後,就堅持按刑事案件(故意傷害)處理,隨後再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流程。

在很多時候,如果不堅持用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些狗主人壓根就不知道其縱狗傷人是犯罪行為。如果只用爭論的方式,也很難把事情妥善處理,並且還很容易讓一些狗主人囂張得勢,故意欺負擁有合法權益的受害人。因此,在這裡呼籲養狗之人,請負起你管理好狗的責任來,出門繫好狗繩,牽好狗繩,不要用你無法無理無德的行為,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威脅與傷害。


韓國成老師


呼籲立法,參考酒駕入刑,並不需要酒駕肇事才處罰,二是你遛狗沒栓狗繩沒有狗證就是按酒駕處理。參考處理酒駕這個事情的前後結果就會發現,真不是一般的見效,就這死樣的狗主人,抓緊去拘留十五天先,然後在根據實際傷害判刑,狗對人的傷害參考狗主人持械傷人。


漫長的潞


具體都是都是別人口述,對此我有2個看法。

1.對於寵物主人來說

不管你的狗是大狗還是小狗,是溫順還是暴躁。出去遛狗一定要做到文明遛狗。首先你得佩戴狗繩吧。這樣能夠很好約束自己寵物的行為。就像我媽說的,狗是人馴養出來的,馴養馴養其本身骨子裡還是個長毛的食肉動物。你不能完全保證它就不會攻擊人類。而且你佩戴狗繩了還能防止寵物走丟和出車禍的概率。一舉數得不幹嘛,而且狗繩又不貴。



第二點,在遇到老人,小孩還有孕婦的時候,一定要籤緊狗繩。有些狗的天性就是待人熱情,儘管它不會攻擊人,但是你怎麼不知道它歡喜的不往人生上撲了。而且老人小孩還有孕婦摔倒了,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第三點對於寵物的排洩物一定要及時清理,文明養犬,不然怎麼叫做鏟屎官了♞。

文明養犬,共建和諧家園



2.對於小孩方

小編也是一名鏟屎官,有時候帶我家狗出去遛彎,經常會遇見一些小朋友蹭大人不休息就來踢我們家的狗,我也不好說這是屬於什麼行為。所以對於家長也應該灌輸給小朋友不要隨便去招惹路過的動物,還是那句話,只有我做到自己應盡的我才能讓別人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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