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車輛處理公告

各位車主: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間,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元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7輛機動車(附表),現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超過三十日沒有向交警大隊提供被扣留車輛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個月,當事人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涉案車輛處理公告

特此公告!

聯繫電話:0879-4336055

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元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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