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島火災之瘍|主體責任何時才能不再「懸空」?

(一)

8月26日,哈爾濱市政府就“8·25”哈爾濱北龍溫泉休閒酒店火災舉行第二次新聞發佈會,哈爾濱市政府首席新聞發言人、政府秘書長方政輝介紹,救援人員經過搜救,在坍塌部分最底部又發現一名遇難者,

火災事故共導致20人死亡。其中,9位遇難者家屬已經到哈爾濱確認遇難者身份。

事故發生當天,國家應急管理部迅速抽調10人組成工作組到哈指導火災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目前,事故調查工作已全面啟動,“市政府將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工作,此次事件無論涉及什麼人、哪個部門,都要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方政輝表示,哈爾濱北龍溫泉休閒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平已於8月25日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有該酒店兩名管理人員正在接受調查。

北龍溫泉酒店位於松花江岸的哈爾濱太陽島風景區內,距離市區開車距離大概10公里。總建築面積32600平方米,由兩棟綜合樓和三棟別墅區組成,總客房數60間。

該酒店分為A、B、C、D、E五棟。溫泉就在五棟建築的中間,一位酒店工作人員稱,此次火災,火勢最大的是酒店北部後側的E區,

緊鄰的D區也有大面積過火,C區有小部分著火。

(二)

太阳岛火灾之疡|主体责任何时才能不再“悬空”?

“消防知識宣傳”瞭解到A、B、C、D、E五棟通過連廊連為一體,為建築加蓋,表面上看能夠遮風擋雨、禦寒保暖,實則為本起火災致命因素:

1、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

2、疏散樓梯間不能直接通向室外。

3、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面積擴大。

4、火災時無法排煙。

5、耐火極限低。

6、火災時煙氣在連廊下方集聚,容易導致煙氣無法排放,容易造成火燒連營現象。

太阳岛火灾之疡|主体责任何时才能不再“悬空”?

誰有能力阻止加這個“蓋”?

安全人員、消防主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還是其他人?

哪部規範允許這樣做?

加個“蓋”,在消防上意味著什麼?

加個“蓋”意味著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已經爛到根基了,發生火災實屬必然!

想一下,企業敢這麼做,還有哪些是他們不敢做的呢?

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因煙氣無法排放到室外,導致群死群傷事故!

說企業家良知泯滅,過分嗎?

(三)

對單位消防工作起決定作用的不是政府,不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而是單位自身。

強調社會單位的主體責任,並不否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這也不是替誰開脫,這是千百年來亙古不變的真理,也是寫入到《消防法》、《安全生產法》法規中的。

哪些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法律自有公斷。

《消防法》從法律角度確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就是單位自身”;火災隱患是動態的,政府和監督部門不可能做到每天24h去死看硬守。在禁止抽菸的地方抽菸、禁止動火的地方動火、禁止上鎖的地方上鎖等因素都有可能隨時引發火災。我們必須從思想觀念上和法律上確立起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消防法》第二條規定的“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基本制度在單位的具體體現。對單位來講,只有建立單位內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鏈條”,才能確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環環相扣、層層落實。

這些工作一線安保人員能落實下去嗎?一線安保人員能左右嗎??

雖然消防安全責任人不直接管具體消防事務,如果高管不重視,能落實下去嗎?

從已知信息分析:

該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健全嗎?

制度完善嗎?

消防設施性能正常嗎?

設置控制室了嗎?

控制室配置值班人員了嗎?

雖然目前沒有確切的信息,但從已知信息中能夠做出預估!

(四)

目前,全國已部署開展專項檢查,查什麼、怎麼查、誰去查、查出來怎麼辦,那是相當重要,絕不能走形式,絕不能不了了之!

“消防知識宣傳”認為專項檢查決不僅僅是查查滅火器、查查疏散通道、查查消防設施維保、查查防火間距、查查防火分區、查查防排煙設施、查查中庭、查查控制室等這麼簡單。

“消防知識宣傳”認為專項檢查應突出“專”、突出“重點”、突出“通病”、突出“薄弱環節”,突出“要命環節”,要針針見血!

為何“亡羊補牢”式教訓輪番上演?

“消防知識宣傳”認為,沒有找到“問題”的根源:政府監管部門不是企業的保姆,為何要替企業查隱患?企業真的希望被查出來隱患嗎?這些本不應該是企業應該做的事嗎?長期這樣做,企業豈不變成“巨嬰”?企業自防自救能力何時才能提升?

深夜火災,為何屢屢奪人性命?

“消防知識宣傳”根據已發生火災總結:

1、凌晨是人防最薄弱環節,警惕性差,識別危險的能力弱!

2、技防設施癱瘓或未設置…

3、控制室未有效設“防”:人員單人值班或無人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未持證上崗,不會應急處置。

4、隱患大量存在:隱患是導火索。

(五)

社會單位依法成立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各級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是實現社會消防安全的關鍵環節。

通過建立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完善單位消防監督管理,提升單位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火災危害才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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