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問路尋「神醫」 合夥設套騙錢財

“你把它踩在地上,一定不能動,動的話就沒效果了,你兒子就不能消災。”護子心切的吳女士按照“神醫兒子”的要求,將一張折成三角形的紙幣踩在腳下,不敢輕舉妄動,眼睜睜的看著“神醫兒子”一夥人帶著自己的錢財離開。

得知妻子被騙後,劉先生趕緊報了案。原來,“神醫兒子”只是一夥專挑中老年婦女下手的騙子。近日,桃江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謝某(女)、陳某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

賭友相約上演詐騙大戲

“給吳女士做法消災的‘神醫兒子’人稱‘三哥’,目前仍在逃。”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騙走吳女士錢財的團伙成員共有4人。

據介紹,被公訴的謝某和陳某都是廣西人,陳某是謝某的女婿。

2015年8月13日上午,“三哥”租來一輛車,換上假牌照。天下著大雨,陳某和謝某開車,在路上尋找作案目標。騎著自行車在路邊躲雨的吳女士很快落入兩人視線。

“請問桃江一中怎麼走?”打開車窗,謝某探出頭向吳女士打聽道,隨後請吳女士幫忙帶路。

“我女兒得了不治之症,聽說一中有‘神醫’能治,我想去找他救救我女兒。”吳女士上車後,謝某和她聊了起來,殊不知正一步步落入對方的圈套。

以“血光之災”為由騙走15萬元

按照吳女士的指引,一行人很快到了一中校門口。

扮演“陳老師”的麥某來到車邊打招呼,謝某請她上了車。

聽說謝某想找“神醫”,麥某告知,“神醫”不輕易見人,但“神醫”的兒子和她很熟,可以幫忙聯繫。

“‘神醫’的兒子也學了醫術,可以幫你女兒治病。”麥某說。在她帶領下,陳某繼續開車接到了“三哥”。

此時,被幾人“洗腦”的吳女士已對“三哥”假扮的“神醫兒子”未卜先知、逢凶化吉的能力深信不疑,遂請他預測一下家裡人的情況。

“三哥”看了看吳女士的面相和手相:“你兒子最近會有血光之災,要想消災必須設壇做法,要用金元寶。”

吳女士聽了這番話,馬上引導謝某、陳某、麥某和“三哥”回了自己家。拿出家中的金器首飾和銀行卡,取了15萬元交給“三哥”。

兩名嫌疑人先後歸案

接過吳女士的錢財後。“三哥”從中抽出一張紙幣,折成三角形,讓吳女士踩住不動。遂出現了文首那一幕。

“謝某、陳某等4人將騙得的財物平分。經鑑定,被騙金首飾共計價值7920元。”上述工作人員說。

得知妻子被騙後,劉先生趕緊報案。案發後,謝某於2017年6月12日在湘潭犯詐騙罪,被湘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同年12月20日,桃江縣公安局民警將謝某從省女子監獄押回歸案。今年2月2日,陳某也被桃江縣公安局民警押回歸案。

假借问路寻“神医” 合伙设套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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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檢察官認為,被告人謝某、陳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266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 普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圖片均來自網絡

撰稿丨法制週報記者 庹妮妮

通訊員 雷苗 周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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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桃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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