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四個強化」查核問題線索 做好家門口巡察工作

“從今年3月15號,我們啟動第三輪巡察工作以來,截至7月底,共發現問題525個,其中建議反饋整改問題335個,建議轉辦問題46個,建議移交問題線索144個,月均發現問題170多個。”日前,府谷縣委巡察辦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今年以來府谷縣委巡察辦充分發揮“哨兵”和“探頭”作用。強化問題導向、強化職責擔當、強化制度執行、強化結果應用,創新巡察方法,科學謀劃,統籌安排,在信息深度公開、線索深挖細掘上動腦筋、出實招,注重“下沉一級”訪線索,使巡察監督“觸角”進一步向基層延伸。

強化問題導向,實行臺賬化管理。該巡察辦針對問題導向不明的問題,建立《府谷縣巡察瞭解“四四一”工作制度》,圍繞黨的領導弱化、黨風廉政建設鬆軟等四方面問題,形成“四檔十六冊”,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採取“一事一議一報告一入冊”,同時建立發現問題激勵機制,提升巡察發現問題力度。在巡查過程中,結合巡察單位的性質、行業特點、工作重點等,聚焦關鍵領域,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的查找和發現問題。同時巡察中堅持兩手抓,既注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又注重對個性問題深挖細查,縣委巡察組一手抓與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幹部的個別談話,一手還注重深入鄉間田頭、涉農項目實施相關企業聽民意、察實情。實現精準“點穴”,精準發現問題,不斷增強巡察工作實效,以嚴格的責任追究來促進被巡察單位的整改工作。

強化責任擔當,忠實履行使命。由於巡察人員與巡察對象都固定生活工作在一個區域,基本上是屬地巡察、同級巡察,是在“家門口的巡察”。巡察辦制定了《府谷縣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制度》,從督查內容到人員組成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劃,要求巡察干部除了具有過硬的能力素質外,還必須具備勇於擔當問責、敢於較真碰硬的精神。要堅持原則,敢於“亮劍”,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切實分清公與私、情與法,做到不為人情所擾,不為親情所困,不為友情所累,不為私情所惑,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開展巡察工作,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守住自身乾淨的行為底線,樹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強化制度執行,進一步夯實巡察工作成效。縣委巡察辦注重前移反映舉報受理關口、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將巡察公告張貼範圍擴大至被巡察鄉鎮所轄的所有村組,通過廣泛公佈縣委巡察組的進駐時間、受理信訪時間、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信訪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信息,切實擴大幹部群眾知曉面,有力推動巡察工作全覆蓋。

強化結果應用,有效起到震懾作用。該巡察辦在巡察過程中注重從問題中要線索,做到互通有無、有的放矢;在調閱會議記錄、查看財務賬等資料時,嚴格對照財務管理等規定,落細落小、抽絲剝繭,注重從“蛛絲馬跡”中查線索,做到環環相扣、相互印證;在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所屬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來信、來電、來訪的過程中,認真做好信訪登記工作,確保移交線索事實清楚、內容明確。注重“下沉一級”訪線索,有效避免偏聽偏信,同時將個別談話對象擴大至被巡察單位在職和退休人員、服務對象,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二次訪談,既注重從共性中提煉問題,也注重從談話人流露的情緒和“弦外音”中捕捉有價值的信息,努力做到從談話中聽線索。

“我們現在已經完成第三輪巡察工作,發現很多被巡察單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必須結合巡察反饋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深刻剖析、對照檢查,認真抓好整改落實。今後我們巡察辦將著眼於提升巡察工作深度和力度,適時開展‘回頭看’,做好巡視整改‘後半篇文章’。”巡察辦負責人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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