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2018年公開招聘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 中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公告

龙门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據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龍人社〔2017〕80號)精神,現將2018年公開招聘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崗位(詳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如下:

(一)縣行政服務中心崗位人員:月薪4000元(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五險一金等);

(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人員:按相應崗位設定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招聘為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公告

公告時間:10個工作日(即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告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佈。

(二)接受報名

報名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各用工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為:龍門縣迎賓大道699號(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公開招聘龍門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張。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四)領取准考證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製作准考證。准考證的發放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准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代領筆試准考證。

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五)考試

包括筆試和麵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採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佔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佈,筆試成績在上述網站公佈。

2.面試。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並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並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於筆試成績公佈後、面試人選名單公佈前主動告知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繫人:梁蝶欣,聯繫電話:787200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工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實施。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麵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佈。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七)考察。用工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後,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並經單位審核蓋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名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工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願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集中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龍門縣2018年公開招聘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崗位資格表

2.公開招聘龍門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

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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