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漢超爲何未被追罰?足協應一碗水端平

于漢超為何未被追罰?足協應一碗水端平

昨天,足協公佈了幾張罰單,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對於人和外援奧古斯托的處罰。在上週週末人和與恆大的聯賽中,在比賽的最後時刻,于漢超在完全無法控制到球的情況下,從側後方飛鏟人和外援奧古斯托,隨後奧古斯托在起身後用腿鉤倒了于漢超。當值主裁做出的判罰是于漢超黃牌,奧古斯托紅牌離場。

而在昨天,足協對這個事件進行了進一步的責任追究,被判罰紅牌的奧古斯托被追加停賽五場,同時罰款3萬5,事件的另一個當事人于漢超未被處罰。處罰結果一出即遭質疑,人們質疑為何于漢超的危險動作未被追加停賽,要知道這是一次側後方的滑鏟,對於持球人十分危險。而且從當時場上的局勢來看,于漢超顯然是過於急躁以至於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足協卻對此熟視無睹。我們不得不質疑足協對於處罰的標準是否真的做到了一碗水端平呢?

于漢超為何未被追罰?足協應一碗水端平

我們知道,一個聯賽運轉順利的前提是擁有一套完整的規則體系,所有的球隊和球員都必須在這套體系下進行比賽,任何人不得逾越規則。然而中國足協的種種做法都表明這套規則體系並不牢固,甚至可以說是漏洞百出!這導致了一系列問題,如:處理問題不公開透明、處罰標準不統一等。雖然足協的條例都寫在了紙上,但在執行時卻並沒有完全按照條例的標準去做,以至於人們在質疑足協在作出處罰決定時並沒有依照規定來實行。

比如在上賽季初,申花隊的秦升在比賽過程中腳踩對手被停賽半個賽季,直到賽季末才復出;上港隊的奧斯卡因為在球場上用球大力悶人而被足協認定是非道德行為被禁賽8場;賽季末,張稀哲在被對手打到面部後報復性掌摑對手被停賽12場;本賽季阿蘭在被對手的小動作激怒後故意肘擊,被停賽8場等等。從足協給出的處罰結果我們可以看出足協對於處罰標準的界定並不明確。比如秦升和于漢超的行為都屬於球場上的危險動作,然而處罰標準並不相同;張稀哲、阿蘭以及奧古斯托都屬於報復性動作,處罰標準也是天差地別。

于漢超為何未被追罰?足協應一碗水端平

筆者認為,作為聯賽規則的制定者以及實施者,足協應當對自己的每一個行為負責,對每一次判罰做到公平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讓人挑不出錯誤。這本是足協應盡到的責任,但現在看來足協的做法與球迷的期望相距甚遠。我們不得不一次次地忍受著足協做出的荒唐的舉措。本應該是對聯賽起到規範作用的工具,卻成為了破壞遊戲規則的始作俑者。足協非但沒有給中超樹立一個權威的形象,反而讓自己失信於天下。

足協奇怪的標準和行為讓越來越多的人將其視為笑柄,有這樣的足協,中國足球還能好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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