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宣佈一件大事:
環境影響、節能等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准條件,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
環評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准條件
同時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瀋陽、大連、南京、廈門、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個地區開展試點,改革精簡房屋建築、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和所有類型審批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將企業開辦時間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取消施工合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消防、人防等設計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環境影響、節能等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准條件,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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