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滴滴遇害女子」相關言論 義烏一企業主遭網友攻擊

2018-08-29 10:20 | 浙中新報

发表“滴滴遇害女子”相关言论 义乌一企业主遭网友攻击

連日來,溫州樂清20歲女孩打滴滴順風車遇害的案件受到全國關注。

昨天,有義烏網友爆料稱,義烏一企業在新浪微博發表“滴滴遇害女子”相關言論,內容包含“說到女孩子的穿著打扮,很多人都知道女孩子一個人不能走夜路,而且穿著打扮上不能太性感,否則會被人以為你是特殊職業的”以及“最近,滴滴遇害女子生前照片曝光,網友看後直呼:怪不得會起色心”,還配發了遇害女子生前照片。

【當事人發聲】

向受害人、網友鄭重道歉

昨天下午,記者根據網友提供的微博截圖找到“浙江盤古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微博賬號,發現上述內容已被刪除,但該內容的截圖仍被網友大量轉發。從網友的截圖看,當時閱讀量已超過12萬。記者撥打該賬號基本資料中的電話,自稱是企業負責人的吳方輝接受了記者採訪。

吳方輝表示,公司主營油畫產品,微博賬號為公司認證賬號,此前一直沒有人打理。目前由他自己管理微博賬號,平常會發布一些產品及行業信息。

8月27日下午5時許,他用公司賬號發佈了上述微博。“這個內容是轉發的,沒想到會造成這樣的後果。”吳方輝解釋,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當晚他刪除了該微博。

當記者問及網友質疑他藉機為自己公司找機會炒作時,吳方輝說:“我們是實體企業,沒有做電子商務,不需要藉機炒作。沒想到這個事情會造成不良影響,我們表示歉意。”

既然知道錯了,為什麼不道歉?吳方輝說:“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擔心即便我道歉,網友還是會轉發我的不當言論。”

吳方輝告訴記者,自上述微博發佈以來,不少網友給他打來電話或發來信息,使用了大量不堪入目的詞語。“昨晚我沒有睡覺,我可以理解網友的心情。我確實有錯,有關部門如果要處理,我會積極配合。同時,想借本報向受害人、廣大網友鄭重道歉,也希望這件事情儘快平息。”

【律師觀點】

任何形式的網絡暴力都不可取

“這家公司利用熱點事件發表不當言論,閱讀量達10萬+,雖然目前已經刪帖,但其社會影響非常惡劣,從道德層面上來講應當嚴重譴責。但此事件後,該公司負責人被網友以大量短信和電話攻擊謾罵,則又形成了另一種網絡暴力。”浙江振進律師事務所律師厲陽平指出,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高度發達的當下,網絡暴力已成為一種常見的“社會風險”。網絡暴力不僅給當事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帶來巨大的輿論壓力,也會暴露個人隱私、威脅人身安全。

厲陽平認為,為有效處理“垃圾評論”充斥論壇,“一言不合”就惡意辱罵等網絡暴力現象,我國去年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對此有明確措施。該法律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佈、即時通信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同時,也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該法律的實施,加強了對謾罵、詆譭他人、損害他人聲譽等言行的懲戒力度,實際上是為網絡空間的言行劃出了底線、明確了責任,對網絡暴力起到了一定的震懾效果。

(原標題《“滴滴遇害女子生前照片曝光,怪不得會起色心” 義烏一企業主發此微博遭網友攻擊 當事人回應:非惡意炒作,向大家鄭重道歉》,原作者金淑嫻。編輯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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