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兩個月時間,上交所收盤集合競價機制終於敲定,自8月20日起正式實施!
為進一步維護收盤階段的價格平穩,經中國證監會日前批准,上交所調整收盤交易機制,實施三分鐘收盤集合競價,並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了修訂。同時配套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及《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5〕59號)。收盤交易機制及相關調整將自2018年8月20日起實施。
此份通知分別對實行收盤集合競價、滬股通交易規則修訂、調整股票停牌後復牌時間、防控新股炒作、風險警示股票換手率超30%可臨停等五項內容進行了修訂。
此次調整的主要內容
1
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
股票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以申報,
不可撤單。行情揭示同開盤集合競價。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的收盤價產生方式不變。2
滬股通交易規則修訂
對於滬股通交易規則,上交所也做出了相應修改:
當日額度在上交所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使用完畢的,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暫停接受該時段後續的買入申報,但仍然接受賣出申報。此後在上交所連續競價階段開始前,因買入申報被撤銷、被上交所拒絕接受或者賣出申報成交等情形,導致當日額度餘額大於零的,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恢復接受後續的買入申報。
當日額度在上交所連續競價階段或者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使用完畢的,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停止接受當日後續的買入申報,但仍然接受賣出申報。在上述時段停止接受買入申報的,當日不再恢復,上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3
調整證券交易停牌後的復牌時間
為配合收盤集合競價的實施,提高交易效率,對於根據本所交易監管相關規定而停牌且當日復牌的證券,其復牌時間做如下調整:如證券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分,則於當日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對於原先“盤中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的規定,調整證券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分,並於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
4
防控新股炒作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1、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2、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上交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上交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三、新股上市初期,上交所對單一或者涉嫌關聯的多個證券賬戶的下列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對於股票的其他3類上市情形,即增發上市、暫停後恢復上市、退市後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維持現狀不變,即“申報價格不得高於前收盤價的900%且不得低於前收盤價的50%”;後續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統一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
上交所此前規定的股票上市首日其他價格控制方式不再適用。
5
換手率超過30%,上交所可以進行臨時停牌
上交所表示,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9問9答看懂上交所的收盤交易機制
1
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後,交易時間是如何安排的呢?
本次交易機制調整明確了股票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
對於股票交易而言,調整後,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階段將包括: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即9:15至9:25),連續競價階段(即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14:57至15:00),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證券除外。
提醒投資者注意:對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連續競價時間仍為9:30至11:30、13:00至15:00。
2
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是怎樣影響收盤價產生方式的?
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後,股票交易收盤價的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也就是,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系統將對已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原則同開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
對於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當日該股票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此外,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維持不變。
3
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後,投資者能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撤銷申報嗎?
和每個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中的後5分鐘(9:20至9:25)相同,在14:57至15:00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投資者的撤銷申報。
4
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時行情包括哪些內容?
與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相同,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5
投資者在開市期間未成交買賣申報,會有何種安排?
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後續競價交易階段。
6
對於開市期間停牌並於當日復牌的證券,投資者能否在停牌期間繼續申報?後續交易如何安排?
股票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
基金、債券、債券回購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不可以繼續申報。
7
上交所交易監管相關規定中規定的開市期間停牌且須於當日復牌的證券,其停復牌時間做了何種調整?
上交所對交易監管相關規定中關於“盤中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的規定做了調整,將證券停牌時間調整至當日14:57分,並於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
8
投資者參與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在申報價格方面應注意什麼?
此次規則調整後,投資者參與上交所市場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時,在申報價格方面應遵守以下規則:
9
如果滬股通交易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投資者參與的申報是否會受到影響?
當滬股通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後,香港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停止接受當日後續的滬股通買入申報且當日不再恢復,但投資者的賣出申報不受影響。
何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集合競價中暗藏玄機
1
簡單瞭解規則
9:15-9:20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
9:20-9:25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
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指的是交易所對證券公司,在這5分鐘裡,股民可以正常下單,但只是暫存在券商的系統裡,9:30才提交到交易所,路徑是這樣的:股民(9:25-9:30下單)——證券公司(暫存)——交易所(9:30接收)
2
警惕虛假申報
9:15-9:20這一時間段,集合競價正式開始,可以委託買進或賣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這5分鐘內是允許撤單的。所以記住一點:9點25分才是集合競價期間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前面的都只是表演!
很多主力可能為了出貨,在此期間進行大量買入,但到了9:19最後30秒開始撤單,當普通投資者反應過來之後,已經錯過撤單時間。
3
掛單的最關鍵時間
9:20-9:25這一時間段,投資者可輸入委託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但不能撤單,有的投資者認為自己已經撤單就完事了,事實上這五分鐘撤單是無效的。這五分鐘你看到的委託是真實的,因此要搶漲停板的,一定要看準這五分鐘。
所以需要牢記一點:9:20—9:25之間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同樣的,尾盤14:57—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也是不可以撤單的
4
充分利用9:25-9:30
這五分鐘不叫集合競價時間,電腦這五分鐘可接收買和賣委託,也可接收撤單,這五分鐘電腦不處理,如果你進的委託價格估計能成交,那麼你的撤單是排在後面,是來不及的。
對於投資者而言,這五分鐘換股票一定要利用起來,比如你集合競價賣出股票後,資金在9:25就可利用,你可在9:26買進另一隻股票。
5
如何選擇申報時間
如何在集合競價填單,是個學問。比如你9:15填單,結果看到股價越來越低,等你猶豫的時候已經過了9:20,那撤單已經來不急了,所以最好的填單時間就是9:25之前,時間越接近9:25越好。
6
價格如何填寫
集合競價先是價格優先,然後才是時間優先,所以只要在9:25之前報比當時價低一毛錢大概率成交。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成交量並不大,不足以影響市場價格,報低價只是為了更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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