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每個人對愛的感覺不同,但每個人都渴望愛情,以愛情為前提的婚姻是至高無上的。婚姻是每個戀愛中的人,尤其是女人渴望的。

然而,白頭到老的婚姻是需要每個人用心經營。一些人對婚姻的看法不同,不願付出太多,長期就導致了感情出現矛盾。

女人對感情往往特別看重,就因為太投入,婚姻一旦出現問題,心就會被傷害的最深。因為女人想要拼命留住一些東西,而有些東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為了讓自己還有一口“氣活著”,就必須放棄一些東西,比如“曾經”。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01

佳佳和老公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對佳佳是各種應勤,這使佳佳認為遇上了對的人,在認識不到三個月就結婚了。因為老公已經三十來歲了,很著急結婚,好不容別人還不反感他,為了能早點結婚,自然是對她很好。

但是這只是一個“美好”的開始。結婚後就讓她在家待孕,什麼都不做,家人也細心照料著。表面看上去是那麼的幸福。

終於剩下了一個孩子,對佳佳來說,是愛的結晶,。對老公和婆婆來說,是“有後”了。

這時,老公和婆婆的本來面目露了出來,老公再也不是剛結婚的溫柔老公了,脾氣一天比一天大,他們間的不管什麼事,婆婆也都要管上一管,經常指責佳佳,說:作為一個妻子不服侍老公,居然還要老公服侍你,在我們家從來沒有這樣情況。這讓佳佳越來越不能忍受,難道老公對自己好有錯嗎,不應該嗎?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其實公公天天被婆婆呵斥,公公都不敢說什麼,言語也很少。

更過分的是,婆婆不讓佳佳抱孩子,孩子一哭,就說是佳佳的問題,把氣撒到孩子身上,把孩子弄哭。作為孩子的母親,寧願割下自己肉,也不願讓孩子受一點點傷。從此婆婆便不讓佳佳摸一下孩子,佳佳成了眼中釘。

老公聽婆婆這麼說,上去就直接一巴掌,夫妻間的矛盾越來越多,打罵成了家常便飯,這讓佳佳十分想不通,現在行為和結婚前後的表現怎麼差別那麼大?

面對一次次的家暴,實在受不了,佳佳選擇了離婚,婆婆霸佔了孩子,因為佳佳沒有工作,她沒有得到撫養權,現在,想看一眼孩子都很難。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02

兩年後,前夫想找她復婚,說孩子吃不好睡不好,天天哭鬧,可能是想媽媽了。說以前都是他的不對,以後會改正,也看在孩子份上和他復婚。想著孩子沒有媽媽是多麼的可憐,為了孩子,復婚了。

好景不長,婆婆變本加厲,不讓她離開家半步,即使會孃家也不行,佳佳就和婆婆理論,但婆婆不聽,而老公剛好回來看見,則認為是佳佳對長輩不敬,上去就是一巴掌,這次讓佳佳徹底失望了,對這段婚姻死心了。

只怪自己曾經心太軟,才會為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一次次買單。捨不得放棄沒有感情的婚姻,才讓自己一次次受傷;身上的傷大可癒合,而心上的傷是永久的。

對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對一段沒法繼續的婚姻,要勇敢說不,離婚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折磨死。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秋月,一個人漂亮的女人,和老公志明算是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婚後也幸福感十足,老公陽光,帥氣,有上進心,對秋月也溫柔體貼,正是這樣,秋月才心甘情願的嫁給了他。

老公工作積極,上進,有想法,深的公司領導喜歡,從小職員到片區經歷,只用了短短四年時間,四年多時間,有了房子,有了車子,同時也有了一個可愛的寶寶,在外人看來也是十分惹人羨慕。

隨著丈夫的職位越來越高,工作狀態也更忙了,見到的世面也更大,同時也引起了一些女人的注意。由於工作和妻子的交流越來越少,妻子問起,永遠只有“太忙了”。

在工作原因下先是和部下的一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再是和其他公司的業務經理發了關係,並發展成了情人。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03

慢慢引起了一些風言風語,也漸漸傳到秋月的耳朵裡。剛開始,打死她都不會相信這是真的。直到一天在商場撞了個正著,他正在為她買戒指,這令秋月很傷心,當場就發生了撕扯,丈夫也毫不猶豫的一巴掌上去,直接把秋月打摔倒在地上了。這個動作最秋月傷害是巨大的,她丟下孩子就走了。

丈夫也毫不示弱,直接提出了離婚,他帶孩子,順勢和那個女經理結了婚。

但女經理什麼都接受,就是接受不了這個孩子,非打即罵,讓志明傷透的腦筋,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漸漸的他們出現了爭吵,各自為政,為了自己都不讓步,最後也只得離婚收場。

現在,志明非常的後悔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決定為了孩子試著和秋月復婚,秋葉考慮了好幾天,也失眠了好幾天,她也拿不定主意。最後還是為孩子考慮,決定復婚。

女人離婚時,“這件”東西不要帶走,再婚才會過得更幸福

復婚後,生活還算過得去,雖然怪怪的,但也沒有多大的矛盾。

好景不長,那個女經理又找上了志明,說為了他願意接受孩子,並保證對孩子好。面對女經理,或許女經理更吸引他,或許已經對秋月沒有感情了,在這種不明不白的情況下,三人就這樣明裡暗裡的生活在一起。

女人本身要比男人更細膩,從一些蛛絲馬跡上發現了志明的不正當行為,收集證據後,她這次毫不猶豫的離婚了,就算再哭著、跪著,就算為了孩子也絕不回頭。

因為自己的妥協,為了孩子的藉口,被他當成替代品,換來的卻是對自己的屈辱,他釀的苦酒卻是自己飲。

女人為了自己將來的生活,應該放棄“曾經”,放棄“以前”,放棄“過去”。

離婚不可怕,但一定要懂得取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