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8月8日下午,遂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丽春、办公室副主任蓝关洪、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力一行四人,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遂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桂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汇报会。

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在汇报会上,张桂旺副检察长汇报了县检察院2017年以来执行《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落实《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的工作要求,出台内部报送制度,并指定一名院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各类文书的统一报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密切配合。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共向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文件40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41份,不起诉决定书66份,报送抗诉案件刑事抗诉书共2份,确保人大常委会能及时了解掌握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检查台账

县人大常委会前来我院检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在听取了县检察院的汇报并检查了相关台账后,李丽春主任对县检察院落实《遂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1、检察院要继续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把材料报备工作做到位;

2、要加强检察重大工作部署、出台的重要工作机制等材料的报送工作;

3、重大案件、社会反响强烈和领导关注的案件的法律文书报送工作要更加及时准确。

2018年第83期

ID:lssc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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