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多縣人民法院 公開審理首例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8月16日,瑪多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瑪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李某某等7人非法採礦罪一案,這是青海省首起破壞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由瑪多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卓瑪才旦擔任審判長,與另外三名法官及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五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州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官、檢察官及部分基層群眾應邀參加旁聽。

玛多县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瑪多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自2017年7月以來,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扎某某某等7人在瑪多縣花石峽鎮吉日邁開採場地採挖砂金20余天,破壞土地約20餘畝。據此,瑪多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要求追究被告李某某、高某、扎某某某等7人非法採礦罪一案刑事責任,同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其承擔修復生態環境費用。

玛多县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庭審期間,瑪多縣人民檢察院派出2名檢察官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履行職責。法庭歷時18個小時的審理,就刑事部分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分別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經審理,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扎某某某等7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並願意承擔修復生態環境費用,瑪多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某、高某、扎某某某等7人作出有罪判決並處罰金。

瑪多縣位於青海省南部,地處黃河源頭,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高寒缺氧,氣候嚴酷,生態環境極為脆弱,一經破壞很難自然恢復。該案系瑪多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公開審判,既有力打擊了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對潛在的犯罪分子以極強震懾力和威懾力,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更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司法服務和保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和環境公共利益,保障國家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有力詮釋。

今後,我院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繼續加大環境權益保護力度,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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