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辦法落地「獨角獸」逼近

CDR辦法落地“獨角獸”逼近

6月6日,證監會正式實施《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同時還發布了IPO辦法等另外8個配套規則。這一系列制度的發佈實施,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做好了制度安排。值得注意的是,首批6只“獨角獸基金”也於6日正式獲批,上限規模總計可達3000億。

CDR管理辦法的出臺,為“獨角獸”企業迴歸提供了明確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依據,資本市場擁抱“新經濟”的大門完全開啟。在我國資本項目兌換短期難以放開的形式下,有助於為A股引來新鮮血液。而優質海外強勢成長股的迴歸具有顯著示範效應,在當前國際貿易環境惡化的情況下,能夠進一步提升我國自主可控水平,對成長板塊形成一定利好。本次試點將嚴格按標準和程序甄選企業,把握企業數量和融資規模,合理安排發行時機與發行節奏,對二級市場衝擊不大。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度炒作的現象,交易所將繼續強化交易一線監管,加強盤中實時監控,充分發揮會員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作用,督促會員重點監控頻繁參與炒作的客戶。對於炒作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堅決打擊,毫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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