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臺曾經講過一個故事——
有一次,她去拜訪一個朋友。
與朋友在院子裡聊天的過程中,朋友的大女兒回來了。
那時,她看到的這個女孩子18歲,手裡拿支菸、穿著“新潮”,露出肚子,身上還有刺青。
那次回家,還帶著她的男朋友一起,她男朋友也抽菸、紋身。
兩個人竊竊私語、有說有笑,對家裡來了客人完全不在意。
龍應臺想起,自己第一次見這個女孩子時,她8歲,是個能把清酒上的“日本清泉清酒”和“櫻花圖”,寥寥幾筆,輕鬆畫出來的姑娘。
她很驚訝,慫恿她的父母培養她這方面的才能,但總是被一大堆理由搪塞過去——忙、再等等。
沒想到,十年之後,一個孩子的人生軌跡就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
她不禁感慨,原來父母跟食物一樣,是有有效期的。
孩子在年幼的時候,是最需要父母的時候,這個時候如果孩子不被陪伴不被關心。
等到長大了,再想教育,已經來不及了,孩子也不會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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