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通報2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案例「866」

钦州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案例「866」

一、大寺鎮大寺村委會原副主任鄧龍勝等人在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至2016年,大寺鎮大寺村委會原副主任鄧龍勝、文書劉文戶在協助大寺鎮政府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過程中,違反工作紀律,失職失責,沒有及時上報取消已死亡人口的低保待遇,導致民政部門多發放低保金共計5670元,造成國家惠民資金損失。鄧龍勝、劉文戶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那蒙鎮板選村委會原主任韋娟等人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那蒙鎮板選村委會原主任韋娟、原副主任梁兆崇、原文書陸漢武在協助那蒙鎮政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明知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梁煥西(另案處理)獲得2011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指標後,不再符合再次申請指標條件的情況下,還同意其申請2015 年度指標,導致梁煥西獲得了當年度農村危改補助金17700元, 造成國家惠民資金損失。韋娟、梁兆崇、陸漢武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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