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預裝APP須可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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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正式發佈《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手機除了基本功能之外的應用軟件(APP)應確保可卸載,且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該規定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這裡的“基本功能軟件”是指保障移動智能終端硬件和操作系統正常運行的應用軟件。主要有四類:一是操作系統基本組件;二是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軟件,如藍牙、GPS、指紋傳感器應用等;三是基本通信應用軟件,如短信、撥號、聯繫人等;四是應用軟件下載通道類型的軟件,如應用商店等。

簡單來說,手機預裝的第三方軟件必須可卸載。該《規定》要求手機廠家應約束銷售渠道,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動智能終端中安裝APP,並提示用戶終端在銷售渠道等環節被裝入應用軟件的可能性、風險和應對措施。據《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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