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的房子,女朋友要求結婚加名字,這合理嗎?

故里歸長安743


我是女生,但首先還是先給你下個結論吧:哪裡涼快讓她上哪裡待著去!

接下來說原因:

第一:你其實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

我們來根據你的描述分析一下,你能在畢業次年做到月薪上萬也是不錯的,也證明你非常有上進心,至少在工作上!但是,客觀的說,在這個年齡段的男生真的還不夠成熟,識別人也還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不建議在不夠成熟的年齡或是沒有準備好當父母的時候結婚!

雖然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一旦結婚就是兩家人以上的事情。各種倫理世俗也就會複雜得多得多!

第二:隨意覬覦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人請遠離

以和你結婚作為“交易”,卻要求在你父母首付並且還貸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姑娘是把自己的自尊當廁紙去了吧!這類姑娘中的姑娘,你們不配生為女人,下輩子還是想辦法當男人吧!

那是你父母的血汗錢,而且父母繼續幫還房貸,這是你的父母,不是她的,她卻連這個最起碼的都拎不清麼,還大四學生?深感懷疑!

她這個要求不僅僅是合理的問題,而是臉皮厚道,都不想形容了!

第三:愛情和婚姻是兩回事

她喜歡你和你喜歡她都是真的!但是當你們感情遇到結婚的現實是卻不願意跟你一塊奮鬥,還想著“吃現成”女孩。不願意奮鬥的女孩,你拿來幹嘛,你是養金絲雀嗎?

其實以上三點足夠了!

但是真的,你17年畢業,如今開始談婚論嫁個人覺得有點早!也根據你的描述,建議你慎重考慮你們的感情!如果是真要結婚的話,建議房子寫你爸媽的名字!你爸媽給你買房子是念在對你的愛上!但是請不要讓你爸媽的愛落入“白顏狼”之口啊!

她才一點都不單純,只是狐狸尾巴才漏出來而已!

根據你的描述,你都已經做出讓步了,她還在得寸進尺!接下來,看你的底線了!~

祝你幸福!


男女烏托邦


這種問題已經被討論很多了,所謂的各家有各家的難處。我自己只有一個女兒,現在還沒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但是若是我的女兒找到你這個情況的對象,我只有一個要求:男方父母買的房子,愛寫誰的名字就寫誰的名字,我們不要。男孩和我女兒自己貸款再買個房子,房子大小無所謂,首付可以兩家一起出,裝修可以兩家一起出,貸款兩個年輕人自己還。總之一句話,我女兒結婚一定要有套寫有自己的名字的房子,我們也不佔男方便宜。

1、很多女方家庭覺得結婚前一定要最大限度要求經濟利益。過去我記得八十年代,那時候年輕人結婚,農村一般要求蓋新房,婚前去縣城買新衣服。對於那些兄弟姐妹多的男孩,女孩一般會買很多的衣服、被子面、床單啥的,簡直是一輩子都用不完,他們覺得婚分家之後,這些不再用自己置辦了,現在花的是“公家”的錢。現在這個時代,很多男孩是獨生子女,城裡人應該也看的開,但是不乏有些女方家庭,還是覺得婚前就要多多要經濟利益,以便後期有個保障。

2、寫不寫女方名字,對男方來說確實是個考驗。目前中國的社會情況就是這樣,就算天津,一套房子算400萬吧(多少都無所謂),男方父母估計也是費勁不小才買下來,還要還貸款。若是寫上女方名字,還是建議兩給年輕人一起還房貸;若是女方既要寫名字還不還房貸,那就有點過分了。女方所謂的沒有安全感,這是女方父母教的,出不出於女孩內心,有待觀察。

3、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根本不是簡單的兩個人的結合。現實生活中,很多年輕人都是被婚前雙方家庭的經濟糾紛搞散了。若要變成簡單的兩個人的結合,其實也簡單,就是兩個人裸婚。租房或者兩個人自己買房。反正未來雙方父母的房子你們都會有繼承權(即便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那何必為了這事在這裡苦惱呢?說到這裡,就是你們兩個年輕人自己的問題了,和父母沒關係了。所以,最最關鍵,兩個年輕人如何對待的問題。

結婚時,父母能準備婚房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再為這些事情糾結,那就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無論男孩還是女孩,一定要有這樣一個基本思想:對方家庭很窮,我們相愛,我們自己努力賺錢買房子,可是真的出乎預料之外,父母竟然給我們準備了婚房,我們真的應該感激涕零,貸款我們肯定自己還,買不買車也無所謂了。


大河尾閭


謝謝悟空小秘書!父母給你買的房子(目前還是增值品),女朋友提出要加上她的名字,否則結婚免談。從道理上來說,這是不合理的。愛情和婚後男女,應該互相信任,從女方的舉動來說,她是不信任男方的。加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安全感”,那誰又能保證(給男方)雙方婚後不離婚的安全感呢(加名字後財產是共同財產)?女方提出陪嫁一輛二三十萬的汽車,但汽車明顯是婚前財產,是易耗品。所以說,女方家提出這個要求是非常強人所難,明顯不合理啊。




道理是這樣,但是由於地域差異,比如說彩禮之類的,收與不收,數額大小也不一樣,再結合和你們兩人感情的情況,加不加上她的名字,結不結婚,那隻能由你自己抉擇了。

其實,如果雙方都是真心相愛,婚後都能攜手白頭,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未嘗不可。反正最後都是男方的財產,生命終了夫妻都有相互繼承權,最終的結果是一樣的,提前辦理手續罷了。

但是,我個人的感覺同你一樣,既然是相親相愛,本來一切都是順其自然的。但是這麼一操作,確實給人一種難以言表的感覺。我覺得這也是人之常情,本能使然。所以具體情況還是你當事人自己感覺吧,畢竟是你們相互瞭解,旁人只能提供參考建議了。


那天那海那灘


首先,這肯定是不合理的。因為房子的購買可以說跟女方一點關係沒有。女方一定要加上名字,說白了,就是想吃“乾股”不勞而獲。

也許換個角度,女方之所以要加上名,象徵意義也許大於實際意義。它象徵著你們是真正融合在一起,是不分彼此,共享共有的一家人,女方會覺得你們這才是真正的一家子。所以,站在女方立場想想,也無所謂合不合理。

在愛情面前,也許沒有這麼多情理可講。如果你們真的感情好,加上她的名能讓你們順利結婚的話,加上也無妨。

再說句不好聽的,兩人走到一起,感情還是要放在第一位的。如果感情沒了,加上名字又有什麼意義。就說能分走點房產,就真的能彌補上失去的感情麼?

況且,從法律意義上,婚前財產,或者是能證明是一方獨有的財產,不是說加上名就是你的。所以加名,並不能給女方帶來保障,所以,加不加,你懂的。

曾經有個朋友,在託我買了房之後的某一天,很無奈的再次找我,要求把已經簽完購房合同,只等拿房產證的程序撤銷。因為他這是婚房,女方說了,不加上她的名字就不結婚。我也只好無奈地幫他完成了這個心願。

加個名容易,可失去的感情,也許各人心裡都有桿秤。


觀房社


首先要說明一點就是,你女朋友的要求不論從法律還是道義方面講都是不合理的。

1,你父母買的房,而且還是你父母還貸,她憑什麼有權利說要加她的名字呢?

2,你提出了其他幾個方案,其實那幾個方案是最合理的。雙方共同房貸,最後即使分手了,那麼誰也吃虧不了。而且這樣做,女方其實也更有底氣,如果聰明一點的女的基本會這樣做因為,她會想,假如你們以後吵架了,你叫她滾,她跟你吵架都沒底氣,如果這房子她出了一般,她就不會了。所以感覺你女朋友這做法確實不太聰明。

3,怎麼樣都不行,就想一分錢不出,白得一半房子的人,只能說明兩個問題①,她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愛你,只是你自己覺得她很愛你,現實中,如果一個女的真的很愛那個男的,那麼她絕對不會在這些方面有過分的要求的。②,你覺得她沒有之前哪樣單純了,其實,非也,只是人家以前沒表現出來而已。一上來,就說要加名字而且一分錢不出,你覺得她會有多單純,肯定沒憋什麼好屁!

你都提出了其他幾個方案,她還是不願意,擺明了就想佔便宜嘛,所以,我覺得,你得重新考慮一下你們的感情了。很多人覺得自己和對方的感情很好,其實不一定,只是你自己覺得而已,很多時候膩膩歪歪不代表真愛,談戀愛誰不都那樣子。談錢不傷感情才是真愛,你都這樣的誠意了,她還是不同意,那真的沒什麼好說的了,如果是我,我可能會考慮分手吧。

因為,老人的錢,都是辛苦錢,一點理解都沒有,不懂事,人家父母不是人啊,也肯定是辛辛苦苦攢了大半輩子的錢,憑什麼?只能說這種女的和她家人不太懂事。

雙方各出一半,大家都不吃虧的情況下都不願意,你還能說什麼你們感情很堅固?得了吧!


子椏的楓林


父母買的房子,結婚時女朋友要求加名字合理嗎?

這種要求自然是不合理的,可往往感情也不講理!

以前是說談錢傷感情,現在是談感情傷錢!

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女主角真不知道當自己是什麼東西,談情說愛總喜歡來點附加條件,這又有什麼意思呢?

你想想,婚姻可不是買賣,不是生意!

決定嫁一個人,就是認定這個人要相守一生,要白頭偕老!

握有一紙證書,就表明你屬於我,你人都是我的,財產自然也是我的!

我也屬於你,我的財產也屬於你!

婚姻是兩個人的組合,是一個家,你我的一切都屬於這個家!

你非要分個彼此,分個你我,什麼意思?

為將來離婚做準備!

為財產分割留一手?

婚還沒結,就想著離!

這個婚結不結無所謂!

這樣的女友要不要,請三思!

合不合理暫且丟一邊吧!

現在的人,大部份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本就屬於兒女!

可這樣的女人,婚前就開始算計。

我若遇這樣兒媳堅決不要!

當然,我若有女,也絕不叫她有如此要求!

不要培養這樣的心機女兒!

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



凡塵狐仙


你父母買的房子,為什麼非要加女朋友之名!你這女朋友這要求不合理:

一,你父母交首付,並且父母還貸為什麼要加她的姓名?這不是搶房子嗎?

二,叫她家3o萬車子不買,交個首付,婚後你們兩人還貸,那她不就安全了嗎?

三,現在人心難測,有很多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女方要死要活要加名,結果婚後一吵架就離婚,把男方父母辛勤勞動一輩子的血汗錢騙走!

四,所以國家出臺了保護婚前財產!

總之,不管怎麼樣堅決不加名!


巾幗球迷武漢楊老師A


或許是女人太不自信了吧!別說是女人太過物質了,但沒有物質上的生活女人總是感覺會不自信所以才會對男方要求太多太高了。

只想讓自己的生活有個保證而已!別說是“女人物質”,沒有了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生活女人的心總是不踏實的,如果男人真的愛她,就要能給她的還是要滿足一下她的“虛榮心”好了,其實過日子就是要敞開心扉坦誠相見的。

用你自己的外在物質來給自己的婚姻加個“防固”的護欄罷了!她或許是想讓你們家“孤注一擲”的辦法讓你對她“死心塌地”吧,尤其是在婚前看似“刁難”的狀態其實就是對你沒有信心是不自信的表現吧。

生為女子表面看似風光背後卻是會有些許的無奈啊!女人總是想得太多太細以至於讓自己的生活充滿了難耐的危機感,雖說是結婚以後沒有誰會想著離婚的,但物質的需求只是她想綁定你們婚姻的最單純的想法,如果有些時候你拿不定主意,就要及時與她溝通,想一個比較折衷的方法來延續你們的幸福吧。





紅裙有愛


作為女方我覺得不合理!現在男女雙方什麼都講究平等。房子方面也是如果都是你父母出錢買的那麼女方不應該這樣,如果女方父母買的男方也不應該有這種要求。但是既然都平等了,都要出去工作,家務帶孩子等家裡的所有事務都應該一併承擔。我自己也是女兒,我會為她留套房子作為她的獨立住房!

但這只是外一切都平等的條件下。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中國男人婚後根本不會幫忙照顧孩子,女人在家要幹家務,生孩子,在外又要工作,男方只負責工作。這樣還能平等嗎?

所以寫不寫名字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青167134915


看了題目中的描述,女朋友要求加名字並不合理。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其一根據題主描述,這套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可以說是完全父母出資,就是父母的房子,連題主個人的婚前財產都算不上。雖說父母將房子登記在題主名下,但明顯是對題主個人的贈與,女朋友也不同意共同還貸,直接要求加名字是不合理的。

其二這種困惑好多人都會遇到。女方一水的都說沒有安全感,要求加名字。有的是為了考驗男方,有的真的沒有安全感。我想說的是,兩人共同生活,安全感靠的是相處,不是房子。婚後可以共同打拼,買共同的房子。


其三建議題主也骨氣一點,大不了不要女方陪嫁的汽車。年輕人擠幾天地鐵,有錢了自己買。這樣女方可能就不會覺得吃虧。或者讓女方把買汽車的錢,自己買個小公寓寫上自己名字,來點安全感。總之呢,如果真感情,那就好好談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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