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珙縣、高縣、筠連遭省委巡視組點名批評了!

省委第二輪巡視反饋:珙縣、高縣、筠連……

經省委批准,十一屆省委第二輪巡視分別對宜賓高縣、珙縣、筠連、郫都區、成都市雙流區、彭州市、富順縣、自貢市沿灘區、榮縣、鹽邊縣、攀枝花市仁和區、攀枝花市西區、古藺縣、敘永縣、合江縣、綿竹市、德陽市旌陽區、羅江縣、樂山市金口河區、沐川縣、峨邊縣、營山縣、南部縣、儀隴縣、華鎣市、鄰水縣、嶽池縣、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滎經縣、漢源縣、蘆山縣、青神縣、丹稜縣、洪雅縣等36個縣(市、區)開展常規巡視。

宜賓珙縣、高縣、筠連遭省委巡視組點名批評了!

7月28日至7月31日,省委巡視組陸續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以下是對高縣、珙縣、筠連的巡視反饋摘編。

珙縣|問題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落實十九大精神新發展理念有差距,資源型、粗放型發展方式還未根本改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不力。

黨建工作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對意識形態工作研究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農村黨建、“兩新”黨建薄弱。對“關鍵少數”的監督不夠有力,執紀問責震懾力有待加強。

“三公”經費超預算、文多會多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幹部選任導向出現偏差,執行幹部選任政策不夠嚴格。

對重點系統、重點領域的風險防控不力,項目建設存在較大廉政風險,群眾身邊“微腐敗”問題較為突出。

部分幫扶單位和幫扶幹部履責不到位,存在幫扶措施不精準的問題。上一輪巡視反饋的城鄉建設不均衡等問題未整改到位。

宜賓珙縣、高縣、筠連遭省委巡視組點名批評了!

整改意見

一是突出黨的政治建設,切實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確保中央、省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二是壓實黨建工作責任,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完善黨建考核機制,提高基層組織建設質量。

三是扛牢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定不移反“四風”、轉作風,保持懲貪治腐高壓態勢。

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和省委幹部選任“1+5”文件精神,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

五是堅決把脫貧攻堅作為當前重大的政治任務、第一民生工程和最緊要的中心工作。

高縣|問題

縣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創新發展意識不強,綠色發展理念不牢,惠民政策執行走樣。

抓黨建注重打造示範點而疏於推動面上工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差距,黨的學習和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夠好。

縣委從嚴管黨治黨意識不夠強,縣紀委“三轉”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公車改革不徹底,吃喝風整治不力,“文山會海”仍然突出。執行幹部選任政策不夠嚴格。

系統性腐敗易發多發,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域隱含廉政風險,“公款私存”問題比較突出。幫扶責任落實不夠,對貧困戶和非貧困戶的思想引導不夠,扶貧領域“微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對上一輪巡視整改部分問題需長期堅持。

整改意見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黨委核心領導作用,強力推動經濟轉型發展。

二是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完善黨建考核機制,壓緊壓實各級責任,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三是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加強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控。

四是認真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和省委幹部選任“1+5”文件精神,將各項要求貫穿到選人用人每個環節。五是壓緊壓實幫扶責任,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產業發展指導,加強扶貧資金監管,激發群眾內生動力。

筠連縣|問題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紮實,推動“一煤獨大”經濟轉型思考不深,環境保護力度不夠,王家溝水庫等重點項目建設推進不力。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不夠到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決策重大事項時有發生,突出重點、破解難題不夠。黨建工作存在“上熱下冷”和“重業務、輕黨建”現象,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對縣域內意識形態工作形勢缺乏深入研判。

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監督盲點,執紀問責力度不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堅決,選人用人存在薄弱環節。

政治生態修復不力,重要部門(單位)窩案串案易發多發,招商引資和工程建設違規違法問題多,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嚴,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進展緩慢,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不夠。上一輪巡視反饋部分問題常抓不懈、嚴格逗硬不足。

宜賓珙縣、高縣、筠連遭省委巡視組點名批評了!

整改意見

一是強化“兩個維護”定力,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經濟轉型、產業發展、交通建設等全面協調發展。

二是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戰鬥堡壘作用。

三是落實“兩個責任”,加大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馳而不息糾正“四風”。

四是認真執行幹部選任制度規定,該調整的堅決調整。

五是認真解決幫扶措施不夠精準的問題,加強對貧困戶和非貧困戶的思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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