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廣州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宗涉黑涉惡案件犯罪嫌疑人

「掃黑除惡」廣州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宗涉黑涉惡案件犯罪嫌疑人

一、彭某某等人涉黑案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廣州市南沙區東湧鎮魚窩頭一帶以暴力、威脅、“軟暴力”等手段,通過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牟取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8月8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24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二、黃某某等人涉惡案

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等人惡勢力團伙長期盤踞在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啟東路與高信一路交界處某工地內,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對周邊群眾實施搶劫、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8月2日,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等4人以涉嫌搶劫罪、尋釁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三、陳某某等人涉惡案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等人惡勢力團伙以在廣州市海珠區成立的兩間公司,有預謀、有組織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騙取被害人鉅額財產;並以淋紅油、堵塞家門鑰匙孔、貼大字報、播“大聲公”滋擾、恐嚇被害人及其家人等手段追債,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7月27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等9人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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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韓丹茜

「掃黑除惡」廣州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宗涉黑涉惡案件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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