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人用人頻繁出現「近親繁殖」現象,怎麼破?

如果把從嚴治黨的政治生態看作一條河流,選人用人就是河流的上游。選人用人中出現的“近親繁殖”現象,就是河流的上游水源遭到汙染,它會對整個政治生態之河造成巨大的破壞,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會偏離軌道。

治理選人用人中的“近親繁殖”現象,一方面要嚴格落實已有制度,按照制度規定做好選人用人工作,確保公開透明選人用人,進一步建立利益衝突制度,杜絕“近親”進入同一個黨組織或單位;另一方面要加大對“近親繁殖”現象的治理力度,對違紀違法的行為給予嚴厲打擊,特別是對巡視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問題要進行徹底整改。

8月15日,遼寧省委召開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通報會,通報遼寧省整改落實有關情況。

遼寧正是十九屆中央首輪巡視的30家對象之一。今年2月開始,十九屆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了14個省區、8家中央單位和8家央企。今年7月底,中央巡視組向上述巡視對象進行了反饋。

在反饋“問題清單”中,選人用人問題普遍存在,除河北外,其餘29個巡視對象都存在選人用人問題,比如突擊提拔、帶病提拔、檔案造假等。

中央巡視組還點名兩家巡視單位存在“近親繁殖”現象。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總計展開了13輪巡視,總計點名通報13家巡視對象在選人用人時“近親繁殖”。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這說明在中央零容忍反腐形勢下,用人腐敗的現象依然存在,要治理用人腐敗現象,應該嚴格落實現行黨內法規制度,確保選人用人公開透明,同時進一步建立利益衝突制度,杜絕“近親”進入同一個黨組織或單位。

選人用人頻繁出現“近親繁殖”現象,怎麼破?

用人腐敗現象依然存在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也是十九屆中央首輪巡視的30家對象之一,就存在“近親繁殖”現象,另一家存在“近親繁殖”現象的是新華社黨組。

7月底,中央第十巡視組向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反饋巡視情況時,組長喻紅秋指出,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

問題之一是,“組織建設不夠紮實,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反映比較集中,突擊提拔幹部、‘近親繁殖’問題較為突出”。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2月24日至5月24日,十九屆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中國核工業集團黨組進行了巡視。

完成巡視任務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彙報,並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報告了有關情況。

在反饋時,喻紅秋建議中國核工業集團黨組,要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企領導人員“20字”要求選好用好乾部,堅決糾正突擊提拔、“近親繁殖”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十八屆中央第一巡視組對中國核工業集團開展了專項巡視。同年6月,中央第一巡視組向中國核工業集團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

當時,第一巡視組負責人就此指出,“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管理缺乏總體規劃,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仍有反映”,並未提及具體的“近親繁殖”等現象。

《法制日報》記者統計發現,自十八屆中央開展巡視以來,中央巡視組在巡視反饋中點出存在“近親繁殖”現象的單位黨組織共有13家。

對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副院長杜治洲對《法制日報》記者說,這表明,幹部選任制度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用人腐敗的現象依然存在。鞏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的任務依然嚴峻,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仍面臨巨大的挑戰,我們不可麻痺大意,掉以輕心。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一統計數據充分說明,“近親繁殖”現象仍然比較突出,給少數黨組織和單位選人用人帶來了消極影響,甚至對政治生態產生負面作用。

造成政治生態“上游汙染”

“近親繁殖”第一次出現在巡視反饋中,是在2015年6月,“主角”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

2015年2月28日至4月30日,十八屆中央第二巡視組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這也是當年第一輪巡視。

同年6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向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

中石油公司在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選人用人風氣不正,“小圈子”問題突出,對領導人員管理監督不夠嚴格,“帶病上崗”“帶病提拔”時有發生,存在違反迴避原則“近親繁殖”現象。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於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選人用人不規範,存在弄虛作假違規提拔幹部問題和違反迴避原則“近親繁殖”現象。

2016年2月,十八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反饋中,有5家單位黨組織被通報存在“近親繁殖”現象。

例如,十八屆中央第一巡視組向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反饋了巡視情況,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選人用人問題突出,有的領導幹部‘近親繁殖’,搞團團夥夥”。

再比如,十八屆中央第四巡視組向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中國工商銀行黨委“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範,‘近親繁殖’現象比較突出,一些單位領導違規提拔調整幹部”。

兩個月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中共中國工商銀行黨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專門通報了“近親繁殖現象比較突出,總行管理的691名幹部中,220名幹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統內工作”的問題。

3年來,“近親繁殖”現象一直存在於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反饋中。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在總計13家存在“近親繁殖”現象的單位黨組織中,有7家為中央企業,4家為國家機關,兩家為事業單位。

在杜治洲看來,選人用人領域的“近親繁殖”現象危害甚大。“如果把從嚴治黨的政治生態看作一條河流的話,選人用人就是河流的上游,上游的水質狀況會對中游和下游產生直接的影響”。

“選人用人中出現的‘近親繁殖’現象,就是河流的上游水源遭到汙染,它會對整個政治生態之河造成巨大的破壞,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會偏離軌道。如果不及時有效治理‘上游汙染’,從嚴治黨就無法真正兌現。”杜治洲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在宋偉看來,選人用人一旦出現“近親繁殖”現象,會對全面從嚴治黨帶來消極影響:首先,存在“近親繁殖”的黨組織或單位,很容易出現從嚴治黨不嚴的問題,面對“近親”關係不能有效進行管黨治黨;其次,“近親繁殖”的存在往往伴隨利益衝突和利益關係,特別容易滋生腐敗和不正之風等問題;再次,“近親繁殖”現象容易形成不良的團團夥夥,給黨組織或單位的政治生態建設帶來阻礙。

須建立利益衝突制度

實際上,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出臺多部選人用人黨內規範,選人用人的制度“籠子”越織越密。

201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即“好乾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20個字的好乾部標準,是新時期選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對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然而,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一些腐敗問題來看,用人方面存在不正之風是滋生腐敗蔓延的重要來源,也是破壞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治生活不正常,最突出的表現就是選人用人的腐敗,其中包括“近親繁殖”現象。

杜治洲認為,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也是滋生其他腐敗的源頭。廉潔用人,是廉潔政治的首要前提。

基於此,2014年,中組部等部門先後印發相關文件,規範幹部管理工作。例如,2014年1月,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2002年中央頒佈的條例進行修改。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格選拔條件、嚴密選拔程序、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並對作為選拔對象的幹部個人從嚴提出了紀律要求。

2015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按照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要求,對解決幹部能上不能下問題作出具體規定,規範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責任制。

2016年11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文公佈,其中提出要“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

實踐證明,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了多部選人用人制度規範,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實的人力保障。

杜治洲認為,制度的出臺與制度的執行,可以說是“兩個不同的世界”。要治理選人用人中的“近親繁殖”現象,需要在中央堅決治理的決心和勇氣之下,藉助信息網絡等平臺,將幹部任用候選人的情況與領導者之間的親屬關係、工作關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針對選人用人中的“近親繁殖”現象,一經發現應該嚴肅處理,形成震懾。

宋偉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治理選人用人中的“近親繁殖”現象,一方面,要嚴格落實這些已有制度,按照制度規定做好選人用人工作,確保公開透明選人用人,進一步建立利益衝突制度,杜絕“近親”進入同一個黨組織或單位;另一方面,要加大對“近親繁殖”現象的治理力度,對違紀違法的行為給予嚴厲打擊,特別是對巡視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問題要進行徹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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