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女子阻礙交警執法被拘留!

2018年8月27日,新華路派出所接匿名報警:在某路口東南角, 交警執勤,對方拒不配合並辱罵執勤交警,用手將交警掛在胸前的執法記錄儀拍打在地上。

2018年8月27日,交警支隊一大隊在桃城區人民東路執法。違法行為人劉某騎電摩沿榕花大街機動車道自南向北行駛至人民路口,見交警阻攔後右轉上人民路非機動車道,後又掉頭沿人民路南側非機動車道自東向西行駛至交警執法點,在此地執法的交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糾正時,劉某拒不配合並辱罵執勤交警,用手將交警掛在胸前的執法記錄儀拍打在地上。

衡水女子阻礙交警執法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阻礙執法是對法律的蔑視、對社會秩序的破壞、對警察執法權威的挑釁,劉某因阻礙交警執行職務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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