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趁早?在這四種情況下,還是三思而後行比較好

真是光陰似箭,當八零後們還在努力擺脫身上“剩男剩女”標籤的時候,九零後們已經加入到了離婚的大軍的之中。

這新生代的離婚情況,與長輩們完全不一樣。他們的爺爺輩,幾乎沒有離婚的情況;到了父母這輩,雖然有了離婚的情況,但仍然不算多見,尤其是農村地區,誰家夫妻要是離了婚,在當地都能算是一大新聞,自家人更是把這當醜聞來看待,進行百般遮掩;而到了他們的哥哥姐姐這輩,就有了離婚率這麼一說,不過,多數人還是覺得這事算是醜聞,不大願意讓外人知道;到了他們自己這一輩,不僅離婚率提高了,連心態也轉變了,很多人不但不把這事當成醜聞,反而認為離婚要趁早,否則越拖會越麻煩!

離婚要趁早?在這四種情況下,還是三思而後行比較好

有調查數據顯示,九零後婚後兩年到七年為婚姻破裂高發期,將以前的七年之癢提前到了三年,閃婚閃離的速度令人歎為觀止,而離婚原因也多令人大跌眼鏡:有人因為嫌老公只會說“多喝熱水”而離婚、有人因為掙錢比對方多,就覺得對方多餘、有人結婚證都領了,但在舉辦婚禮前因為買東西意見不合鬧翻了、有人因為“突然就不愛了”、還有人竟然因為對彭於宴沒死心,就不要老公了……總而言之,可以套用一個萬能公式:一言不合,就……

對於這種現象,有人認為應該對九零後們秉持寬容的態度,因為今時不同往日,九零後們無論在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等方面,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他們已經不再像父輩那樣將就的過日子了,他們講究的是“品質”二字,當然是追求更加平等、更加身心愉悅的婚姻,所以,由此而造成的離婚,應該多多體諒和包容。

這樣的言論,或許有理,但我認為,婚姻畢竟是人生大事,尤其當代的婚姻,動輒就要付出整整幾代人辛勤勞動所得的代價,所以,還是謹慎對待、不要衝動為好。尤其遇到以下四種情況,更應該三思而後行。

離婚要趁早?在這四種情況下,還是三思而後行比較好

第一種情況,雙方由相親步入婚姻,但結婚時間不長;

有相當一部人,是由相親步入婚姻殿堂的,但相親有個壞處,就是兩個陌生人之間的感情,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才行,至於這段時間得多長,很難有個界定,有的很快就磨合出來了,有的一兩年都未必。就是在這個磨合期內,很多新婚夫妻就萬分適應不了對方的生活節奏和習慣,一衝動就離了婚。

其實,只要你覺得對方不懶、不笨、不使用暴力、不撒謊、有禮貌,就可以稍微把磨合期延長一點,相信熬過了這段時期,你們一定會進入真正相親相愛的階段。

第二種情況,突然就不愛對方了,愛上了別人;

這種情況也普遍存在,有感覺的時候,就愛的死去活來,沒感覺的時候,就像被誰施了咒語一般,說不愛就一點兒也愛不起來了。而之所以不愛他,是因為愛上了別人……嗯,愛上了那個比對方優秀一百倍的人。

殊不知,那個比對方優秀一百倍的人,只是你的幻覺罷了,因為你喜歡他,所以只盯著他的優點看,就覺得他特別優秀,而如果你真的和他過到一起的話,就會發現,他其實和你現在沒感覺的另一半一模一樣,也是缺點多極了,用不了多久,你就會和現在一樣沒感覺的。

在這個世界上,永遠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如果總是追尋比對方優秀的人的話,那這一輩子光用來離婚都遠遠不夠。婚姻裡,請記一個字:熬!

離婚要趁早?在這四種情況下,還是三思而後行比較好

第三種情況,孩子正處於關鍵生長時期;

無論有多少雞湯文在鼓譟著要人們儘快離婚,無論這些文章中的觀點有多麼的暗合你的心意,都請你要記住一點,孩子永遠是離婚的受害者,尤其是正處於關鍵生長時期的孩子。

唯有一種情況,個人支持離婚,就是男方特別喜歡家暴,並且暴力的程度較深。

第四種情況,家裡比較清貧,但對方工作很努力;

說實話,這個問題本應該在婚前就要弄出個結果,如果嫌他窮,那麼開始就不要和他走到一起。既然走到了一起,那就不要再嫌他窮,只要他不懶、不笨,一直在努力的工作著,把掙到的錢全補貼家用,沒有其它不良嗜好,對你也是恩愛有加,這就值得你和他一起打拼下去。

婚姻不易,請多珍惜,勿喊什麼離婚趁早的口號。

[如果喜歡本文,就順手點個贊,分享一下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