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雪梨」被指抄襲他人服裝設計,受害者維權難已成行業常態

網紅“雪梨”被指抄襲他人服裝設計,受害者維權難已成行業常態

知名網紅“雪梨”。圖片來自微博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任文岱 報道

近日,網紅店鋪服裝設計抄襲現象又被搬上了檯面。網絡紅人“雪梨”的淘寶店鋪“錢夫人家 雪梨定製”所售服裝,因被國內獨立設計師品牌i-am-chen控訴抄襲,而在網絡發酵。被抄襲品牌方要求雪梨方下架涉事服裝並公開道歉,但至今“公開道歉”的訴求仍未得到解決,而涉抄襲服裝雖已下架,但因此事產生的後續影響仍未消除,甚至在擴大。

近幾年,網紅經濟產業不斷髮展的同時,網紅店鋪抄襲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網紅服裝店鋪在標榜自己做“原創設計”的同時,明目張膽地進行“拿來主義”,為人詬病。但此現象並未得到扼制,被抄襲者選擇法律途徑維權的少之又少,最後基本不了了之。

網紅服裝設計抄襲現象氾濫

“當網紅穿著你們品牌設計的衣服拍照併發到網上的時候,就是在看市場、粉絲的反饋,然後準備開版生產,再用自己的淘寶品牌去賣。”5月18日,i-am-chen品牌的一位客戶在網上看到雪梨發了一張穿著該品牌2018春夏季系列上衣和短裙的照片後,這樣告訴i-am-chen品牌的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告訴民主與法制社記者:“以前都是看到同行的設計師朋友被抄襲,這次是我們被抄襲了。”根據負責人提供的照片,雪梨所穿衣服從款式、顏色到圖案設計與原版基本一致。

從當時雪梨及其朋友@賴蒙lemon發佈這些照片的微博看,其在對所穿服飾品牌進行科普的文字中,服裝寫成自己的品牌“Chinstudio”。當有粉絲們評論問衣服在哪買時,都有同一個微博賬號人員回覆“淘寶搜索雪梨定製”。

5月22日,雪梨等在微博上又一次發佈照片,並公佈上新時間及預售鏈接。但抄襲現象被發現後,他們在微博和淘寶店鋪刪除了兩款衣服的預售鏈接,並承諾會道歉。但之後幾天,雪梨方送來的是第三方的道歉書。“他們表示抄襲是外聯設計師的錯,並多次表示他們自己也是受害者。”

事實上,i-am-chen不是第一個被抄襲的品牌,雪梨也並非第一個抄襲者。在網紅經濟興起的這幾年裡,網紅店設計抄襲從國內外時裝品牌抄到獨立設計師品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在業內早已見怪不怪。

以揭露網紅店問題被一些人熟知的微博用戶@母神aki,經常在其微博中發佈網紅店抄襲的問題相關內容,甚至推出“連連看”系列微博,總結網紅店撞款現象,從中不難看出,幾家店鋪一起抄襲同款的現象大量存在。

經濟利益面前,抄襲是捷徑

網紅店一邊抄襲別人的設計,另一邊銷量卻一騎絕塵。因網紅在社交媒體有大量的粉絲,這些強大的粉絲群體,是網紅經濟最主要的變現來源。

今年6月,新浪微博發佈的《2018中國網紅經濟發展洞察報告》顯示,在過去的一年裡,網紅經濟的基礎繼續擴大,報告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5月,中國網紅粉絲總人數達到5.88億元。

根據新浪微博的報告,現階段網紅經濟各式變現方式層出不窮。但電商作為網紅傳統變現手段之一,在去年的表現仍舊十分亮眼。

據該報告統計,截至2018年4月網紅電商的GMV(成交總額)年度增長量高達62%。而在各細分領域之中,服飾類作為龍頭,其GMV佔總規模超過70%。

如此高的銷量和銷售額背後,除了有成百上千萬的粉絲做保障外,網紅店的上新頻率和數量也是支撐。而為了頻繁推陳出新,緊跟時尚,抄襲其他品牌的設計成了網紅們的基本套路之一。

“抄襲”現象雖然屢被發現,但對於很多粉絲來說,通過較低的價格,買到大牌設計,抄襲也就被擱置了。

但被抄襲品牌卻苦不堪言。“中國的獨立設計師品牌尚在萌芽階段,目前國內環境下,做原創設計非常艱難。所以面對抄襲,設計師很委屈。”i-am-chen品牌負責人說,“這次被抄襲衣服的針織細節花費了大量時間不斷地修改,最後出的成品才能做精緻。但是仿款將我們本來用的兩種能產生對比的紗線換成單一一種啞光紗線,製造仿款的機器的針也比原版的粗很多,質量上更是差很遠,這也是對設計師心血的踐踏。”

網紅店產品質量也是一直為人詬病的問題之一。浙江省工商局最新發布的《上半年最新消費訴求情況分析》顯示,在今年浙江全省上半年受理的消費投訴和舉報中,有近六分之一和網紅經濟相關。在商品類消費投訴中,61.7%的投訴集中在服裝、鞋包、家電、日用百貨等傳統領域。

這次抄襲事件的惡劣影響並沒有隨著仿版衣服的下架得到止損。該負責人表示,因為網紅雪梨的超高人氣和影響力,已經有上百家淘寶店鋪在售同樣的衣服,並標註雪梨同款。

“團隊內的法國實習生在逛街時看到路人穿仿款,感到很吃驚。而且有熱心網友在韓國也見到有店鋪在賣,並拍照發給我們。行業內的朋友估計這次仿款賣掉了上十萬甚至幾十萬件。”該負責人說。

維權不易,抄襲事件多不了了之

實踐中,面對抄襲侵權,被害方選擇法律途徑維權的很少,最後結果多不了了之。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在接受民主與法制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抄襲的是服裝上的圖案,一般屬於侵犯美術作品的版權。除此之外,如果抄襲的是服裝整體樣式,則難以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

“一般情況下依據專利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保護。如果他人對服裝的整體樣式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則對於抄襲行為可以以專利侵權為由進行起訴。”趙佔領說。

但i-am-chen品牌方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的品牌服裝並沒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他表示,目前獨立設計師品牌在運營之初並不容易,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費用高昂,在資金上存在一定的難度。

但另一方面,趙佔領還表示,服裝產品上的設計可以視為“商品的特有裝潢”,他人仿造服裝的行為使得公眾對於仿造產品和有一定影響的商品之間發生混淆,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無論按照外觀設計專利侵權,還是按照不正當競爭起訴,網紅抄襲店都涉嫌構成侵權,如果最終被認定構成侵權的話,一般都會要求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法律責任。”

但對於被抄襲品牌來說,選擇法律途徑維權仍然有很多顧慮和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抄襲事件發生後,他們在尋求法律途徑維權時,遇到的問題主要是取證成本和訴訟成本。

“我們自己在網上的截圖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一定要找公證處,但現在簡單的網絡取證就要幾千元,成本很高。其次,這種事情在中國數不勝數,我們諮詢過的律師有的認為案子太小不想接,有的覺得勝算不大就開幾萬塊的律師費。從經濟角度來說,我們很難承擔。”該負責人說。

趙佔領分析認為,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並不是很困難,主要問題在於,要證明原告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侵權所得比較困難,適用法定賠償的話,司法實踐中一般賠償金額不高,加上網店店主的規模可能不是很大,履行判決的能力也可能比較有限,所以很多情況下,被抄襲者存在種種顧慮而放棄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i-am-chen品牌負責人表示,除了法律途徑外,電商平臺的維權救濟也存在一定的困難。“當我們給淘寶打電話去投訴的時候,淘寶的工作人員首先表態是一定要打擊盜版,可實際操作時基本無法執行。有一個投訴頁面上是要從下拉菜單中選擇被抄襲的品牌,但這個裡面只能選擇在淘寶上售賣的品牌。而我們並沒有在淘寶上銷售,所以連選都沒有辦法選。現在依然很多店在淘寶上明目張膽地賣我們的仿款衣服。”

原標題《網紅服裝設計抄襲成常態,受害方維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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