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者說」AppleID等信息屬於哪種公民個人信息?

「裁判者说」AppleID等信息属于哪种公民个人信息?

「裁判者说」AppleID等信息属于哪种公民个人信息?

案件提要

AppleID、機主手機號、解鎖情況信息洩露之後,能夠被利用於針對iPhone手機機主實施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或將盜竊所得的手機刷機銷贓,引起他人財產損失,應認定為“可能影響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500條以上構成犯罪。

爭議焦點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侵犯一般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達到5000條以上才構成犯罪,而如果屬於“可能影響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就達到定罪標準。涉案的AppleID、機主手機號、解鎖情況等信息屬於何種信息、以何標準定罪量刑?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黃某聰、魏某飛將從他人處非法獲取的大量iPhone手機機主信息(機主姓名、AppleID、手機號碼等),發送給下家用於解鎖,並將解鎖成功與否的信息向上家反饋,賺取費用。公安人員在二人電腦共提取涉案1273條信息。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兩被告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裁判結果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從兩被告人案發前的聊天記錄等證據可以看出,其二人明知被解鎖後的信息可能被他人通過遠程鎖機等手段向機主索要解鎖費或對盜竊所得手機進行刷機銷贓。AppleID及解鎖信息屬於足以影響他人財產安全的信息,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500條以上即構成犯罪。兩被告人長期大量倒賣上述信息給他人解鎖,超過定罪標準,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審判決後,兩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典型意義

信息技術進步使傳統犯罪得以利用網絡便利,將犯罪行為拆解到多處暗地進行,隱蔽性高、打擊難度大。本案兩被告人長期大量倒賣傳遞AppleID、機主信息及解鎖情況等信息,就是近年高發的針對iPhone機主進行敲詐勒索、詐騙、盜竊的源頭犯罪行為。本案綜合全案證據將涉案信息歸為“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並據此確定了入刑標準進行定罪量刑,是司法解釋施行後最早適用司法解釋的案例之一,對類似數據信息屬於何種公民個人信息的判斷具有一定的示範意義。

小編: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為何要重視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分類認定?

郭玉:2017年5月8日兩高發布了《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公民個人信息分成5類,分別制定了不同的定罪標準:對於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作出行為即構成犯罪;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的信息屬於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構成犯罪;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如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500條以上構成犯罪;而對於一般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才構成犯罪。因此,涉案信息歸於哪一類別直接關係定罪量刑。

兩被告人在案發前通過QQ聊天工具,對利用AppleID等信息針對手機機主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方式進行過討論。由於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批涉案信息確用於他人從事犯罪活動,故本案未適用該司法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之規定。

該款第(四)項是不完全列舉,除了“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之外,其他信息只要達到了“可能影響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程度,還是應當適用該項的定罪標準。兩被告人倒賣上千名手機機主的信息,這些涉案信息足以導致上下游犯罪分子通過鎖機後遠程向機主敲詐勒索解鎖費用等手法給手機機主造成財產損失,符合第(四)項的規定,應按照500條作為定罪標準。

法官簡介

「裁判者说」AppleID等信息属于哪种公民个人信息?

郭 玉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三級法官,調研科負責人。撰寫論文案例獲全國法院系統第25屆、27屆、28屆、29屆學術討論會二等獎、中國法學會第十二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主題徵文二等獎、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智慧法院建設徵文三等獎等、第四屆全國青年法官優秀案例大賽三等獎,參與最高法院課題兩項及刑訴法解釋修法委託課題一項。在《人民司法》《法庭》《法治論壇》《人民法院報》等發表論文、文章多篇。2014年被廣東高院授予個人三等功。

法律信條:

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往期回顧

進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新聞中心”→“歷史消息”→“裁判者說”,或者直接點擊下圖,即可查看往期全部內容:

「裁判者说」AppleID等信息属于哪种公民个人信息?

策劃:梁展欣、林曄晗

文案:文靖之、曾潔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