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27天後,他被降低退休待遇

河北省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社群在自首27天后,河北省紀委監委給出了處理結果。

31日晚,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社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自首27天后,他被降低退休待遇

經查,王社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長期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其子提拔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收受禮金,違規低價購房;違反工作紀律,私自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尚未公開事項。王社群能夠投案自首,在審查中認錯、悔錯,主動上交違紀所得。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河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社群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降低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王社群出生於1956年3月,他曾任涉縣縣長、縣委書記。2004年,他入列邯鄲市委常委,後任市委秘書長、副市長、市委統戰部部長等職。2016年6月退休,兩年後,主動投案自首。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近日來,投案自首的涉案官員逐漸增多。

7月底,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投案自首;8月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投案自首;8月30日,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代全已投案自首。而江蘇無錫一週內有3名幹部主動投案。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對此評論稱,國內一批涉嫌違紀違法的省部級及廳局級、縣處級幹部主動投案,“自首效應”正在形成。對走入歧途的人員而言,迷途知返才能重歸正道。只要主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就還為時不晚。

王社群簡歷

王社群,男,漢族,1956年3月出生,河北魏縣人,197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2.12-1995.06,館陶縣副縣長

1995.06-1996.05,館陶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1993.08-1995.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05-1998.01,館陶縣委副書記

1998.01-2001.09,涉縣縣委副書記、縣長(1997.09-2000.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09-2004.12,涉縣縣委書記

2004.12-2005.01,邯鄲市委常委、涉縣縣委書記

2005.01-2005.03,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涉縣縣委書記

2005.03-2011.04,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1.04-2011.08,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群工部長

2011.08-2013.04,邯鄲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長

2013.04-2015.06,邯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2015.06-2016.06,邯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省十一屆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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