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母親要彩禮38萬,母親用38萬給弟弟買房,參加弟婚禮竟讓我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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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弟弟都是母親撫養長大的,我比弟弟大四歲。因為父親去世得早,母親讓我讓著弟弟,從小我什麼事情都讓著弟弟。小時候逢年過節買衣服,都先給弟弟買,弟弟剩下的錢,我在合適買一件衣服。什麼好吃的母親都先給弟弟買,弟弟吃不完的,我就留著吃。跟弟弟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在外人看來很不理解,但是我卻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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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我結婚了,母親張口要彩禮38萬,我老公雖然說在做生意,但是也拿不出這麼多錢,最後一家人商定28萬,老公借了10萬外債。才把這個彩禮錢給填上,最後我嫁過去,還要跟著老公一起還債。母親卻說這個彩禮是給弟弟結婚準備的,我聽得心如刀絞似的,女兒就不是自己親生的了嗎?我的老公是一個做汽車生意的,也就是在老家常說的,二手車生意。我老公的頭腦還是比較發達,每年的收入在我們縣城來說還算可以。老公努力了幾年,我們在縣城買了套房,因為老公是做二手車的,我們就開的做生意的車,也算是有房有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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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旬弟弟也結婚了,女方是四川的一個女孩,人長得還挺漂亮的。四川女孩兒要彩禮也不太多88888就把彩禮給解決了。母親把38萬全部用在了弟弟身上,給弟弟在縣城買了一套房,還給弟弟按揭了一輛車。弟弟結婚的時候,母親認為我作為姐姐,應該給弟弟送點禮,在母親的觀念裡面,姐姐照顧弟弟是理所應當的,母親和弟弟都嫌我送的少了,都認為我老公掙了很多錢,應該為家裡多了很多錢。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讓我不能理解的是,母親和弟弟竟然讓我滾出去。母親自從我嫁出去以後,就把我當成外人來看。任何事情都想讓我出點力,我在家裡面的待遇跟歡樂頌裡面的樊勝美相差無幾。家裡一出點什麼事,母親永遠想的是我,女兒應該幫助家裡面。但是家裡面有什麼好事兒,弟弟永遠在前面,認為弟弟就應該得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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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利益,母親都在為弟弟爭取,在母親的眼睛裡面,弟弟做的事情永遠是對的。任何對弟弟有利的,都在為弟弟爭取。身為姐姐,從小也一直讓著弟弟,後來長大了也一直讓著弟弟。可是對弟弟這樣,一讓二讓,大家都一直在關注著弟弟,可是誰又關注著我這個姐姐,誰又想了我這個姐姐。後來我也想通了,這個家是我一直太慣著他們,把他們慣壞了。我決定以後讓弟弟和母親自食其力,我也不會再幫助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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