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打假:體量越大,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

近日,拼多多成為財經界大熱,先是其正式上市成功,發行價為19美元,總市值達到240億美元,同時在互聯網討論中,一篇拼多多56件爆款僅售5000的文章也霸屏了。文章中有人懸賞同款爆品的淘寶總價,結果拼多多上的商品,淘寶一樣不落,56款爆品,不僅品牌、款式一樣,就連商品介紹也完全相同,但在價格上,拼多多卻比淘寶實惠不少,結算後在拼多多上5000元可以入手的爆款,在淘寶上沒有7000元根本下不來!

我國電商平臺發展到今天已可謂是漸入佳境,而起步略晚的拼多多,卻在三年多的時間裡彎道超車,逆襲成為活躍買家數為3.44億人,活躍商戶數為170萬家的電商新秀,可謂來之不易。而假貨對電商行業、電商平臺的發展是多大一顆雷,不論是對淘寶等巨頭電商,還是對一個新近起步、羽翼漸豐的拼多多,其危害都是不言自明的。這也正是在面臨淘寶、京東等大企業激烈競爭格局下,作為創始人的黃崢一直所強調的,“阿里巴巴所做的方法,與拼多多的基本一樣,而拼多多會堅持打假”。

用戶群體活躍,商品交易量大,拼多多先入輿論質疑再正常不過,況且,就我國整個電商打假的力度來看,假貨始終是困惑電商平臺經營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不僅拼多多,電商界盛譽的淘寶在打假上也可謂不遺餘力。然而,我國目前電商打假的效果卻依然嚴峻。作為在打擊假貨上頗有經驗的阿里巴巴,其創始人馬雲也曾說,“今天消滅阿里巴巴容易,消滅假貨難。如果把天貓關了,把淘寶關了,中國從此無假貨,那麼簡單的事我們馬上就關。問題是關了沒用。”此語可謂一語道破打假之難。

即使強大如淘寶、京東,也對打擊假貨存有難處,因而,在輿論對拼多多指責之際,如果說是出於對平臺的愛惜、期待,作為電商新秀的拼多多,無疑需要在打假上持之以恆、這是作為企業的底線、也是發展過程中,必須對用戶的承諾和保證。不過,我們從上文提到的56件爆款僅售5000元的文章中,也不難發現,被人們稱為走早期淘寶路線,有微信上淘寶之稱的拼多多,既要在殘酷的電商市場競爭脫穎而出,活得不一樣,還要面臨長期掣肘電商行業發展假貨、山寨商品困擾,至少在對假貨的輿論聲上,還年輕的拼多多有太多不能承受之重。

實際上,假貨橫行市面,絕不是電商平臺才會有的事,否則,我們的語詞中也不會出現諸如“奸商”等鄙薄稱呼,即便是在當下,假貨也是商品市場流通中的沉痾頑疾,但因為近些年網購行為增加,活躍於互聯網平臺的用戶是便捷購物的享有群體,也掌握、分享著輿論批判的刀劍,也正是如此,貌似假貨、打假盤旋在電商的地盤上,久久不能離去,實際上如一年一度的315晚會,也是每年度打擊假貨、偽造低劣商品的線下高潮。

物換星移幾度秋,互聯網升級了消費模式、影響並改變了消費行為,但從打假本質來說,假貨流通的根本原因並沒有發生太大變化,只是銷售的渠道改變了打假陣地,至於打假的內涵其實並無歧義。首先假貨也分很多類,有山寨高仿,也有粗製濫造,從分類出發,我們還可以看到假貨的市場需求分佈,在中國,假貨製造的動力,常常是消費者消費偏好養成所致,這不僅存在於網絡購物,在其他文化知識、精神消費領域也屢見不鮮。從這一點上看,無論是國家監管層面,如從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上做出嚴格懲罰的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還是從電商平臺、線下銷售網絡展開的打擊假貨行動,都需要行業去積極推動,更需要全社會積極轉變觀念,凝聚共識,從消費行為上拒絕假貨。

目前來看,由於電商平臺開放性更強,造假商戶在此處被驅逐,還有可能換個馬甲繼續在其他平添招搖賺騙,行銷假貨,而具有經濟長尾的互聯網銷售也具有較為遮蔽、私密特徵,線下假貨源頭的並未根除,製售假分子還呈現出跨國境、跨平臺流竄銷售的特點,都給打假行動造成了巨大困難。固然說大數據打假有成效,但想要根據互聯網購物造假,電商平臺間需要在打假議題上凝心聚力,而非自保家園,這就需要許多老牌電商做出更好的示範。在阿里巴巴2018年財年的最新年報中,我們能看到,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淘寶的年度GMV約為拼多多的13.5倍,而這十餘倍的體量,不僅是淘寶的鉅額銷售額,也是其在打假行動上沉甸甸的責任。

同時,打假的背後是根除社會不尊重原創、不注重品牌保護的消費心態與消費取向,這需要動員更多人在日常購買中,選擇站在質量極可靠、品質有擔當的商品一邊,全社會如果能發揚打假手牽手、打假拼多多的精神,尋求打假的共識與默契,電商平臺就能在有益的市場生態環境中,取得打假的好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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