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對比EB-5:兩種投資簽證大不同

目前來看,投資者對E-2簽證的選擇的興趣明顯大於EB-5簽證。考慮到公佈的中國出生的投資者EB-5配額的積壓,所以這一現象並不奇怪。由於中國的投資者對EB-5非常熟悉,而現在正在逐漸熟悉E-2,所以今天,

美國E2移民服務中心小編帶大家瞭解E-2簽證EB-5簽證之間的區別。

簽證vs 綠卡

E-2是簽證,不是綠卡,但這是一種長期的簽證,在很多方面,是對美國最有利的簽證。E-2簽證的期限是5年,而且可以無限期延長5年的簽證。E-2簽證允許孩子花費和本洲學生一樣的學費上公立學校、私立學校或者大學,允許配偶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工作。但是,這仍然還是簽證。另一方面,EB-5的批准可以獲取綠卡,可以獲取美國公民身份。如果投資者想最終獲得綠卡的話,可以使用E-2投資作為EB-5投資的首付。

獲取時間

E-2簽證可以很快獲得——通常在2個月內。由於沒有配額,因此沒有積壓。EB-5受配額限制,目前中國的積壓預計已經超過10年了。

稅收

通過EB-5獲得的綠卡(以及通過任何其他類別獲得的綠卡)使外國國民對美國的全球稅收交稅。E-2簽證持有者可以通過減少在美國的時間來避免對全世界的收入徵稅。

精確 vs靈活的要求

EB-5具有非常精確的要求。在大多數情況下,它需要500000美元的投資,併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10個全職工作。

E-2簽證則沒有如此精確的要求。它只需要一個"充足的"投資,並沒有任何特定的美元金額定義。更確切地說,它是由投資者投資成功的業務類型所必需的金額來確定的。許多E-2的投資是200000美元或更多,雖然在某些企業中,有可能顯示一個企業可以盈利,僱用人員,並以較小的投資擴張。但是,一般來說,較大的投資會收穫更持久和更有利可圖的業務。

創造就業的要求與投資要求的理念相同。E-2投資者的業務應該僱傭人員,但就業的數量取決於業務類型。一般來說,投資者要通過一個好的商業計劃證明,為了成功地創辦企業,他將僱用類似企業所需的正常僱員數量。

歸檔地點

EB-5請願書,如幾乎所有的工作簽證請願書,必須得到美國移民局批准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但E-2是一個例外。E-2申請人不用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任何申請,這在許多工作簽證申請中就產生了前所未有的限制性解釋。相反,E-2申請是直接在美國領事館提交的。(巴巴多斯駐美國領事館對格林納達公民有管轄權)、全球的美國駐華領事館或任何美國領事館都會願意接受這個案子。

出生國與國籍國

EB-5可用於世界上任何國家出生的人。配額是基於出生國,而不是國籍國。E-2是基於國籍的國家。由於在美國和中國之間沒有投資條約,除非中國公民獲得與美國簽訂投資條約的國家的國籍,才能獲得公民資格,否則該國公民不得獲得E-2簽證。格林納達就是與美國有投資條約的國家。

企業所有權

EB-5不要求任何特定百分比的所有權在美國的業務,但E-2簽證要求投資者擁有至少50%的業務,以此來確認有作為E-2投資者的資格。如果條約國家的其他國民擁有至少50%的業務,但投資者沒有,投資者可能有資格獲得E-2管理簽證。

要求登陸美國的時間

由於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外國公民必須居住在美國,這通常意味著至少花費一半的時間呆在美國,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有可能需要申請回美證,以避免永久居民的身份被放棄。

E-2簽證持有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一直待在美國或花費很少的時間待在美國。如前所述,在美國花更少的時間可以避免對全球收入徵稅。

對於一些人來說,E-2簽證的優勢使得EB-5過程變得不必要。對於其他人來說,E-2為美國EB-5等待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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