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經列入《裝備承製單位名錄》,或已經通過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2)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並具備相應級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軍選民用產品的裝備採購項目信息發佈對象,應包括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裝備預先研究的應用基礎研究、應用開發研究項目的信息發佈對象,應包括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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