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一些企业因为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因此不得不承担失信的严重后果,他们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生产许可、国有土地出让、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被限制或者禁入,尝到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苦果。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看到你们在经营异常名录里受苦,小编也不忍心,但解铃还须系铃人,小编能帮你们的就是给你们传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我救赎之道》,能不能从经营异常名录里出来,还得靠你们的自我救赎。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一.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方式和受理机关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机关:登记机关可直接受理、办理;也可委托辖区工商所进行受理、办理。

二.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报告。报告应写明申请机关、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的理由、材料真实性承诺等,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介绍信)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不同,还需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上补报并公示年报信息页面的截图件,或企业打印的补报公示的年度报告书。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2.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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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已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公示系统截图件等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3.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自我救赎!

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已更正错误信息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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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或在原登记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5.根据检查需要,要求企业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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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总局关于“企业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该企业年报的信息进行检查”的要求,工商部门对企业补报的年报信息开展检查时,有权根据需要要求企业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处碰壁的滋味不好受,赶紧通过自我救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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