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3項植物油國標7月1日實施

中國消費者報訊:我國食用植物油種類繁多,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可算是最重要的大類油品,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至今已有15年。2017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了新的《花生油》(GB/T1534-2017)、《大豆油》(GB/T1535-2017)和《葵花籽油》(GB/T10464-2017)等國家標準,將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繼《玉米油》(GB/T19111-2017)國家標準發佈實施後,我國植物油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又一件大事。

這3項植物油國家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有哪些亮點?給消費者帶來哪些好處?為此記者近日採訪了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薛雅琳。

防過度加工,保留營養

植物油品質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滿足消費者需求是成品植物油標準制定的基本要求。在現行植物油產品標準的框架下,植物油產品已經與消費需求形成了較為突出的矛盾。上述3項植物油產品國家標準,正是基於當前植物油市場存在的問題和上述矛盾而修訂推出的。

據薛雅琳介紹,目前食用植物油產業普遍存在過度加工現象,導致了植物油營養伴隨物中的植物甾醇流失約為35%-40%,生育酚被去除70%,角鯊烯被去除80%。在過度加工過程中不僅會損失營養伴隨物,也可能引入或產生新的汙染物,如反式脂肪酸、多環芳烴等危害物。

據瞭解,3項植物油產品國家標準修訂從我國油料、油脂的實際情況出發,既考慮了國內油料生產和植物油加工業水平的實際情況,又借鑑國際標準;特別要符合我國適度加工、節能減排、最大化保留營養成分、減少加工過程危害物產生等新要求。修訂後的標準既有一定的先進性、科學性,又要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既有利於促進國內植物油行業的發展,又有利於提高國產植物油產品營養品質,增強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營養的食用植物油產品。

重置等級,調整煙點

在與國際標準接軌方面,本次油品國家標準的特徵指標等採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簡稱CAC)的相關數據,並參考其他國家的同類油品標準,但技術內容各不相同。

新國標保留了原標準中合理的部分,將原標準中質量的四個等級修訂為三個等級。新國標的共同點是調整酸價容許範圍和煙點,成品油在質量要求中將成品浸出的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的等級,由四級調整為三級;壓榨葵花籽油的等級由四級調整為兩級;對質量指標中的色澤、透明度、水分及揮發物含量、酸價、加熱試驗、煙點等進行修改,如煙點規定大於等於190℃。

薛雅琳表示,食用植物油的煙點在190℃可以滿足中餐烹飪用油的需求。質量等級、色澤、透明度等諸多指標的修改,一方面能引導植物油加工企業適度加工,為市場提供不同營養成分的產品;另一方面讓消費者能夠明明白白消費,引導市場和消費者選擇食用植物油不能只看外觀是否清澈透明風味是否濃郁,更要關注食品安全指標。

標示工藝,禁銷散裝

新國標規定:在符合GB7718、GB28050規定之外,在植物油市場上預包裝食用植物油應在包裝的標籤中標示產品名稱、加工工藝、質量等級等;在國際貿易中,由於植物原油和成品植物油的關稅不同,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中按照術語和定義標識產品名稱(即分類名稱,如大豆原油、成品大豆油);產品“原產國”的標註是製取植物油的國家(或產地)。

一直以來,市場上關於壓榨油和浸出油優劣的比較不絕於耳。對此,薛雅琳表示,新國標規定是為加強植物油的可追溯性,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其實,無論壓榨或浸出工藝生產的植物油,只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和質量標準的要求,消費者就可以放心食用。

《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3項植物油國標7月1日實施

“此項規定一是便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二是讓消費者瞭解加工工藝,有選擇權。”薛雅琳說。

此外,在食品安全方面,尤其在銷售終端,如果食用植物油離開原包裝,會讓消費者難以分辨食用油的質量和安全性,也會給市場監管帶來困難。為了保證食用植物油的品質安全,新標準要求“預包裝的成品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不得脫離原包裝散裝銷售”,以防摻假。

轉為推薦標準,激勵競爭

記者瞭解到,此次修訂實施的3項植物油國家標準在2017年由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公告,由強制性國家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自公佈之日起,標準不再強制執行,標準代號由GB改為GB/T,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不變。

事實上,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在標準性質的區分上也逐漸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先是將標準劃分為強制性和推薦性兩種,後來又增加了第三種性質的標準——條文強制標準,即同一標準中既有強制性條文,又有推薦性條文。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這類標準的數量越來越龐大,不看前言,已經很難確定其為全文強制還是條文強制標準了。

國家標準的制定是提高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關鍵。薛雅琳認為,國家將一些強制國標轉化為推薦國標,並不意味著降低產品質量,相反,鼓勵企業自願採用,通過激烈競爭,爭相提高產品質量,達到百花齊放、推陳出新的目的,為滿足消費者多層次、多元化的需求,節約有限的社會資源提供了條件。

針對近年來廣大消費者對植物油產品的營養品質要求越來越高,而國內生產企業的狀況良莠不齊的現狀,薛雅琳認為,新標準的實施將對行業發展起到引領作用,促進與國際間同類商品質量的接軌和貿易往來,利於規範市場,保護國家、消費者和生產經營廠商的共用利益;有助於產業節能減排和資源充分利用,提升植物油加工技術整體水平,為市場提供營養健康的食用油,彌補現行標準的不足,更有利於我國植物油產業的健康發展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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