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朔迷離,記紅衛村一家滅門奇案

1981年的除夕夜,宜X地區長X縣紅衛村,吳姓一家人正幸福的準備著年夜飯,然而片刻之後,所有人竟在鄰居眼皮下悄無聲息的失蹤,隨後其家四口人竟被發現橫死於後山廢宅四個不同房間,左手掌均被鋸斷……

本案兇手不像之前我講過的兩案那樣異常狡猾。行兇手段其實並不高級,但最離奇的是動機,動機的前因後果實在太離奇了,不經深度分析線索,完全沒人能想得到,所以才給本案憑空製造了重重迷霧。

我的記錄基本忠於真實案情,細節之處略有豐富,文約7000字。

紅衛村有二十來戶人聚居,主要是給縣城做一些醃菜,糊紙盒子之類的,經濟狀況總體還算不錯,大夥平時相處也很和諧安樂。

村頭吳德勤(化名)家一家五口人,當晚7點左右,有人看到其家人正其樂融融的準備年飯,吳德勤此前還到幾處鄰居家去串門拜年,沒有任何異常。

過了一會兒,就有小孩來找吳家兒子。然而竟發現,屋內年夜盛宴都已經擺好了,卻已空無一人!

不過這一情況當時未引起重視。

約40分鐘後,有人突然在後山腰一處廢宅裡發現火光。大夥兒去滅火後,看倒的情形讓所有人驚駭不已:

吳家媳婦被人燒死在堂屋側間;

10歲的大兒子被人勒死在一間臥室,從痕跡看,行兇的工具應該是一截麻繩;

8歲的小女兒在地窖裡也是被勒死;

而吳家老母則在豬圈裡儲存豬草的一個小隔間被勒死。

經勘查,四人先是在四個不同房間內被人鈍物敲暈,然後又被勒死(吳家媳婦還被焚了屍),現場無可疑指紋。

這廢宅原本是一個黑五類的,一家人七八年前就全死了,平時都沒人敢去。

這還沒完,四名死者的左手掌至手腕附近,均被人鋸斷,四隻斷手都被扔在了堂屋外一處堆放破舊雜物的地方。

鋸斷手掌的工具,是遺棄在現場的一把生鏽的鋸木條。已經無法辨識是廢屋原有的,還是兇手自帶的。

斷肢上還蓋著一片廢布,當時救火的村民沒有發現,是公安來後才發現的。

更令人背脊發涼的是,事後發現村頭吳家自己的宅子裡,年夜飯已經擺的整整齊齊,桌椅板凳鍋碗瓢盆無一殘缺翻覆,家中值錢物品沒有損失。絲毫看不出有任何打鬥擄劫的跡象。

而且,當時吳德勤的鄰居趙志富的前門是打開的,後廚也有人在活動。而吳家人要去後山廢宅,必然會經過趙家前門或後廚。

令人費解的是,如果幾個被害者是被人強迫的,那麼只需要稍微發出一點點動靜,就會被 趙 家 人發現。除非他們是自己悄悄消失,可為什麼他們會在喜慶的年夜放棄火爐盛宴,悄悄去陰冷恐怖的廢宅呢?

廢宅滅門案剛發生,馬上就有人發現,同村姜寡婦也被人用菜刀砍死在自己廚房內。死者左臂中了一刀,右後頸中了兩刀,失血過多而亡。

唯一不見蹤影的,是吳家家長吳德勤。

不過,兩家人還有另外一個倖存者,就是姜寡婦14歲的兒子王某超。村民們從後山撲火回來後,聽見王某超的哭喊聲,這才發現姜寡婦也被殺害。

據王某超後來所述,當夜他肚子疼,臥床休息。聽到外屋有人進來找自己母親,聽那聲音,依稀可辨認來人就是吳德勤。

來人與母親似乎攀談了一陣子,就開始聽見爭吵和打鬥聲,但姜寡婦家是獨棟草房,並未引起附近鄰居的注意。

王某超當時非常害怕,將自己臥室門反鎖,同時又把窗戶打開,自己則趴在了床底下。

隨後,果然有人踹門,但踹不開。王某超在床底下嚇得瑟瑟發抖,不敢動彈,也不知道來人是不是又繞到臥室窗戶那邊去觀察。

就這樣藏了半個多小時,王某超聽到屋外人聲嘈雜,方才出門去,發現母親已被人殺害。

以上就是案情梗概。


根據以上情況,當時縣公安局判斷失蹤的吳德勤肯定參與了兇殺案。

然而問題就接踵而來了:

1、吳德勤據說非常孝順老母,也疼愛自己倆孩子。當天還進城去給孩子置辦年貨。吳德勤家醃得一手好泡菜,家境較好,沒有發現有什麼家庭矛盾,吳家四口是他殺的嗎?如果不是,為何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2、如果吳家四口不是吳德勤殺的,必然是外人所殺。然而,外人殺害吳家四口,是如何悄無聲息的在很短的時間內,將吳家四口帶到後山廢宅呢?

3、姜寡婦據傳與吳德勤有一定曖昧關係,但沒有實證,姜寡婦之死與吳家四口之死有何關聯?

經過調查社會關係,縣公安發現了唯一能坐實與吳德勤矛盾較深的,是一家工廠的食堂大廚李世畝。

兩人曾因為醃菜回扣的問題,結下過樑子。

有人還曾目擊,除夕那天吳德勤進城去採辦年貨時,與李世畝曾發生過爭吵。

然而,案發時間晚上7點到7點40之間,工廠為留守職工做年夜飯,李做好後和大家一起吃飯。中間只有15分鐘左右的時間,曾單獨去廚房炒菜。但是15分鐘時間,騎車也完全不夠來回紅衛村殺人。

何況,李世畝不管是親自殺人,還是僱兇殺人,怎麼可能做到讓吳家人毫無反抗?

除夕之夜五人暴斃,如此大案立即驚動了宜X地區行署。專員開會要求局長親自掛帥,七天內破案。然而,本案頭號嫌疑人吳德勤不見了蹤影,也沒有動機,二號嫌疑人李世畝沒有作案時間,其它村民也沒有作案時間和動機。

於是這案子最後就成了一個死案,一放就是一年多。

我爺爺五六十年代屢破大案,但文革期間卻被壓制。開放後,上面新精神,要求公安系統領導崗位要大量補充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因此1982年,我爺爺調到了該地區負責刑偵工作。

他早就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是實際接手後,才發現線索稀少而混亂。偵破起來難度非常巨大。因為兇殺動機,這個最基本的破案元素,在本案裡都搞不清。何況後山廢宅的四屍案,現場異常的詭異離奇。

直到1982年中,隨著一個神秘人物的出現,此案才有了新的轉機。

此人是失蹤的吳德勤的胞弟吳德嚴。他十七八歲時就非常頑劣,曾用刀刺傷哥哥和母親後,離家出走。一去就是十幾年不回。這十幾年來,他輾轉各地,後來落腳新疆建設兵團,還算是混出了人樣。

6月,吳德嚴突然回到村裡,卻被村民誤認為是吳德勤回來了,扭送到了派出所,其後查實了吳德嚴的身份。

吳德嚴向公安表示,自己回到村裡來,正是因為前不久聽說了自己一家人遇害。而他那裡就有重要線索。

吳德嚴曾在1981年的除夕案發當天,回過縣城和村子。但是當時,他心中仍有對母親和大哥的愧疚,沒有敢於直接相認。正好在出車站後,看見了大哥,就不自覺的跟著大哥走了一陣子。

所謂重要線索,就是吳德嚴曾耳聞目睹了大廚李世畝與吳德勤的爭吵。吳德嚴說,李世畝曾惡狠狠的出言威脅道:讓你們一家過不了這個年!

隨後,吳德勤離開縣城,步行回村。而吳德嚴為了不讓大哥認出來,隨手買了頂那年代很常見的雷鋒帽扣上,也出城回村。

回到村口後,吳德嚴看到大哥提著年貨,先去了周圍三家鄰居家裡拜年問好。隨後又回到自己家中。一切看起來毫無異常。

由於吳德嚴本身沒打算出面與家人團聚,此時村裡又有人走動,所以在村口悄悄站了一會兒,吳德嚴就回城找招待所住下了。

吳德嚴的出現,讓一年多前參與偵辦此案的同志們再度興奮起來。他們認為,如果說有一個人可以讓吳家四口自願悄悄的去後山廢宅,那麼這個人極有可能就是吳德嚴。

但我爺爺認為,這種假設太虛了。就算是親人,畢竟以前有過過節,十幾年沒見,怎麼可能一見面,就有魔法把這一大家子哄到山上去呢?

何況事後經過縣城招待所查證,吳德嚴確實在晚上不到8點又回到了招待所。作案時間過於緊迫,動機也說不清楚。

案子查了一年多,唯一有足夠滅門動機的,只有李世畝,而且李世畝也承認吳德嚴的指控,自己確實威嚇過要讓吳家過不了這年。但那不過是氣話,他本人連紅衛村都從沒去過。況且作案時間也不支持。

當時也有專家提出,這麼奇怪的案子,是不是跟農村封建迷信有關。吳家四口的死法,頗有點宗教儀式的意味。尤其是四個人的左手全被砍下來,堆到一塊兒,很值得玩味。

但是,吳德勤本人在文革初年曾進城鬧過*河蟹*。除了吳家老母有那麼一點農村固有的皇曆思想外,從沒聽說過吳家和什麼迷信宗教有過瓜葛。而另一邊被殺害的姜寡婦,其丈夫原本是知青,也算是有點見識的人。

在案情陷入僵局之際,我爺爺直覺意識到:兇手鋸手這個細節,在本案中可能會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因為它極其不符合常理。不合常理即有破綻。

根據現場重新復原勘查,我爺爺他們發現一個現象:兇手應該是在殺完所有人,然後佈置完吳家媳婦的引火現場後,再返回其他死者房間,鋸掉其手掌的。

因為吳家媳婦身亡的側屋裡,原本沒有容易起火的東西。兇手是在殺人後,從屋外一處堆砌廢物的地方,搬了一些易燃物過去。其中就有一卷破舊的曬穀子用的竹篾席。

之前竹蓆坐地的地方,就是堆放4隻手掌的地方。根據現場滴血的路徑顯示,兇手先是砍了吳家媳婦的手,又接著去砍了大兒子,小女兒,以及吳家母親的手,最後回到了原來堆放竹蓆的地方,把殘肢放在了那裡,臨走時還找了塊破布掩藏起來。

我爺爺認為,如果兇手事前就計劃好了要鋸手,那麼作案順序,多半是行兇的同時就鋸手。或者是殺完人後,再一一鋸手,然後再佈置吳家媳婦的火場,再放火走人。

鋸手的兇器本身也說明了這個問題,如果早就計劃好要砍掉死者的手掌,恐怕不會用一把破鏽鋸子。

顯然,兇手是在佈置好吳家媳婦的火場後,大概突然想到了什麼,又挨個把四個人的手都鋸了,堆放到原來放竹蓆的地方,然後再去放火走人。

撲朔迷離,記紅衛村一家滅門奇案

那麼到底是什麼意外,讓兇手突然決定要去鋸手呢?

我爺爺列出三個動機。

1、想要製造恐怖氣氛。

這一點最終排除,因為如果要昭示恐怖氣氛,那麼一般會把手擺在顯眼的地方,不會放在角落裡遮遮掩掩。

2、幾個死者手掌上有什麼線索足以讓兇手罪行敗露。

經調查,死者手掌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如要隱藏線索,還不如把手掌全拿走銷燬。

3、兇手想用這些手掌去掩蓋其它一些重要線索。

第三點進而推之,用這些殘肢,到底能掩蓋什麼重要線索呢?

想了無數種可能,看到現場鮮血淋漓的照片,我爺爺最終覺得有一點是最容易說通的,那就是要用死者殘肢,來掩蓋地上兇手自身的血跡!

兇手自己在搬運引火物的過程中,流出了血在地上。兇手意識到以後公安查案時,一定會把這處突兀的血跡,歸結於兇手自己留下的血跡。

所以為了掩蓋之,就把其它死者的殘肢鋸過來堆放。而且,兇手不知道其它死者的血型,為防萬一,把在場所有死者的手全鋸了。

那麼接下來就引出另一個問題,四名死者都是老弱婦孺,被人一棒子先敲暈再殺害,幾乎毫無抵抗能力。兇手為何會受傷流血呢?

要知道,案發當時是大冬天,衣物厚重,即便是作案過程中有個磕磕碰碰,也不大可能會意外受傷流血。

當時村屋裡的地,基本都是土質地,如果只是像手擦破皮這種小傷流血,完全可以把染血的土塊撬走即可。兇手一定要用死者手掌來掩飾自己的出血,那麼很可能其出血量不會小。

由此觀之,情況只有一種,就是兇手事先已經受傷。可能因為之前勒人,又搬運重物,不小心使得傷口再度出血。

專案組的同志立即推測,是不是吳德勤當時也被姜寡婦擊傷,然後再上山殺人。

然而我爺爺卻想到這起案件中,另一個讓他一直如鯁在喉的地方,那就是山下姜寡婦的傷口。

姜寡婦左小臂附近有被菜刀砍傷,但致命傷口卻是在右後頸部。然後其屍體是面向廚房水缸堆倒下。

如果兇手是面對姜寡婦行兇的,那麼一般右撇子往姜寡婦左邊砍去,姜寡婦本能伸手擋住,造成左小臂的傷口是正常的。

可為什麼第二處傷口,也就是最終致命的傷口,會在脖子右後方呢?

兇手右手持刀,要造成姜寡婦脖子右後方的傷口,那麼姜寡婦要背對著他才行。

如果說,姜寡婦一開始掙脫了兇手,往大門方向跑去,那麼兇手在背後砍一刀,這是正常的。

但是姜寡婦卻是面向水缸,背對門口倒下的。

這一反常現象,讓我爺爺推論,是不是當時姜寡婦沒有意識到背後的危險,故而在面對水缸時,被兇手從背後偷襲?

這一假設的完整模型是:姜寡婦先是被吳德勤砍傷左臂,然後又反手將其制服。或許姜寡婦以為吳德勤已經死了,所以左臂略微包紮,就到後山上去,把吳家四口全殺了。

在搬運竹蓆準備焚屍的過程中,姜寡婦包紮滑落,流出了大量血液。為了掩蓋自己血跡,她只能動用鋸手的辦法。

然後回到自己家中,在水缸旁準備處理自己傷口時,沒想到吳德勤卻沒死,爬起來從背後砍斃了姜寡婦。

然而,這一切全是猜測。由於堆放手掌那個地方,時間過了一年多,又經歷了無數次風雨,早就不能勘驗了。相當於沒有證據證明姜寡婦曾到過現場。

不過,我爺爺靈機一動,如果當時姜寡婦流了不少血液在搬運竹蓆的地方,那麼會不會也有血液流到了那些引火物上面呢?那些引火物沒有放油,就是乾燒的,所以村民趕來後,相當一部分沒有燒完,甚至都沒有澆水,直接用衣物就撲滅了。

專案組立即將所有殘留的引火物送省廳檢查,果不其然!在竹蓆底端最邊緣的地方,還存留有那麼一絲絲人血痕跡,一查,是O型血,正是姜寡婦的血型!而焚燒現場的吳家媳婦是B型,兩個孩子一個是A型,一個是B型,吳家老母是AB型。

我爺爺的第一個推斷,基本實錘了!他激動的一晚上睡不著。

然而事情還沒完,最讓人迷惑的一個問題,吳家四口為什麼突然跑到了後山廢宅,吳德勤又為何跑到姜寡婦家去?

我爺爺梳理了下這問題:吳德勤當天曾去縣城辦年貨,而吳家出現異常,是在吳德勤回來後不久。那麼,是不是吳德勤回家後,發生了什麼事,吳德勤才讓家人悄悄去後山廢宅?

與此同時,我爺爺忽然意識到,吳弟吳德嚴證詞中一個比較反常的現象:

吳德嚴曾說,吳德勤回村後,是先提著年貨去了周圍三戶鄰居拜年,再回到自己家中。

細細一想,這是不符合常理的,既然給家人置辦了年貨,應該先回自己家中放下年貨,再挑出給鄰居拜年的禮物吧。

然而吳德勤卻直接提著一大堆年貨,先去了鄰居家,這種做法多少有點不妥。

可見,吳德勤還沒有回到家中,就已經出現了反常。

可到底出現了什麼反常呢?

歸納起來,吳德勤當天去城裡採購年貨,遇到的意外只有兩個。一是李世畝威脅要他一家過不了年,二是弟弟吳德嚴回來了。當然,吳德勤並不知道他弟弟悄悄跟著他。

這些意外因素,如何同吳德勤讓家人去後山廢宅的怪現象聯繫起來呢?

為什麼一家人要放棄年夜飯,突然悄悄去廢宅,我爺爺再次列了幾種可能:

1,為利。比方說,吳德勤突然知道了廢宅那有金銀財寶,發動大家一起去找。

2,為某種形而上的禮儀。

3,為了避險。

顯然,第一和第二種可能性都極小。第三點避險的動機,卻正好與吳德勤遭遇李世畝威脅這個意外串聯起來!

但是,李世畝只不過是一時激動,口出惡語,難道就這麼一句話,吳德勤就決心不過這個年,躲到陰冷的廢宅去嗎?這也不符合常理啊。

想到這裡,我爺爺突然派人提來李世畝,問他當天穿什麼樣的衣服。

李世畝說,穿一件綠襖軍大衣,戴一頂雷鋒帽。這是當時比較常見的打扮。

再提問吳弟吳德嚴,他當時是什麼衣服?

吳德嚴答曰,先是一件綠襖軍大衣,後來尾隨他哥回村時,為了怕認出來,就臨時買了一頂雷鋒帽。

這就對得上了!

在兩人爭吵後,吳德勤起初也沒有在意。然而,卻在回家的路上,發現一個與李世畝一樣穿軍大衣雷鋒帽的人,似乎是在鬼鬼祟祟跟蹤而來。

吳德勤立刻意識到,這李世畝怕是真要來殺人了!

所幸,吳德勤知道李世畝沒來過紅衛村,不瞭解他家的情況。所以,他不敢直接回自己家中,而是先去串門。

當吳德勤回到自己家中時,他可能覺得在外面觀望的李世畝並不能確定這就是自己的家。所以,他利用這點間隙,冷靜的指揮一家人悄悄從後門撤到廢宅那裡去。

然後,吳德勤就去了姜寡婦家。

當然,所謂李世畝要殺他全家,全是吳德勤自己腦補的。李世畝那時在廠子裡吃團年飯,吳德嚴隨後也回了縣城。一場誤會,本應該就此消弭的。

但是,吳德勤在這種誤判下所作出的選擇,細思之著實令人感到後背發涼。

如果說,他僅僅想自保,那麼為什麼在串門時,不告訴周圍鄰居李世畝的事,讓大家團結起來,把所謂的“李世畝”趕走,而非要自己一家人悄悄的躲出去呢?

送走一家人後,吳德勤竟來到了姜寡婦家。那麼推究吳德勤的心態,是不是想借李世畝之手,殺害姜寡婦?畢竟二人有那麼些不為人知的關係。

但是假想中的李世畝當然是不會來殺人的,不過姜寡婦家裡,卻真的發生了兇案。

案情進展到這裡,當務之急,就是儘快找出吳德勤的下落。

我爺爺認為,根據已經證實的推論和線索,當夜姜寡婦家的情形應該是這樣的:

吳德勤與姜寡婦動手,吳德勤先砍傷了姜寡婦,但姜寡婦卻用鐵錘一類的東西將吳德勤打到休克。

姜寡婦以為吳德勤死了,此前又從吳德勤口中得知吳家四口都躲到了廢宅中,便決定連吳家四口也殺了。

姜寡婦到廢宅,向吳家人謊稱是吳德勤讓她來的,目的是要讓四口人分散到不同房間,以免被仇家一網打盡。

在取得四人信任後,姜寡婦分別將四人帶到不同房間,趁其不備,一一殺害。隨後佈置火場時,就發生了流血的意外。

回到家後,姜寡婦想在水缸附近再整理傷口,不料背後的吳德勤卻甦醒,將其殺害。

吳德勤既然沒死,那麼補刀姜寡婦後,自己為何失蹤了呢?

專案組有同志認為是不是吳德勤怕揹負殺人案,所以潛逃。我爺爺不這樣看,姜寡婦被殺之後,吳德勤應該會存一些僥倖心理,譬如自衛殺人,譬如嫁禍於李世畝。

何況,殺害姜寡婦不久後,大家就發現了後山廢宅著火,一向孝順的吳德勤怕是不會丟下家人不聞不問的潛逃。

既然吳德勤沒有逃走,那麼應該就是已經遇害了。別忘了,吳德勤自己殺姜寡婦之時,也是剛剛甦醒過來,而姜寡婦家,還有一個14歲的兒子王某超!

如果吳德勤在姜寡婦家遇害,那麼其屍體必然被王某超藏匿。王某超年紀還小,當然不可能拋屍很遠,當時應該就是藏屍家中。

案發後第一時間,就有公安到王某超家蒐集線索。所以,以王某超家環境,當時能躲過公安追查的,只有糞坑一處地方。畢竟公安不可能當時就意識到吳德勤死在王某超家中,要裡裡外外搜查個遍。

案發後一段時間,有很多人來關心王某超,公安也反覆前往紅衛村辦案,加之王某超體格原因,他不太可能直接將一整具屍體拋屍。多半是會分屍後再拋屍。

家中分屍自然太過顯眼,分屍之處,極有可能是在茅坑內部。

果然,專案組下探到糞坑內部,一番挖掘,竟直接挖出了吳德勤的屍體。

王某超很快供認,當天晚上,他一開始的確是睡在臥室裡。後來聽到外面有動靜,吳德勤持刀要殺母親,王某超遂抄起一把鐵錘,將吳德勤砸倒在地。

母子倆見吳德勤面目扭曲,氣息全無,就以為吳德勤當時被錘死了。

本來這次動手只能算自衛殺人。但姜寡婦說,把後山廢宅其餘四人也殺了,就可以去偷偷拿走吳德勤家裡的錢了,殺人罪責都推給李世畝算了。

吳曾對她吹過,說有五六千之多(那時萬元戶就算是一鎮首富了),有了這筆錢,王某超就可以繼續讀中學,不用輟學幹農活了。

當母親行兇歸來後,準備再重新包紮下傷口,趁村民都去廢宅的時機,偷偷去吳德勤家拿錢。誰料吳德勤突然活過來,從背後襲殺了姜寡婦。

王某超反應過來,往吳德勤太陽穴狠狠一擊,這才將其最終擊斃。

其後在恐慌之下,王某超把吳德勤的屍首,母親包紮傷口的布條,以及行兇鐵錘拖進了糞坑,用大石頭壓住。過了一段時間,王某超還是不敢拋屍,遂挑出糞土,在糞坑裡又挖了坑把屍體埋好。

案情至此,基本可以結案了。按照王某超的說法,是吳德勤先要殺姜寡婦,他們母子才反殺之。

一切案情似乎有了解釋,由於當事人都已經死了,公關部門遂按照王某超的說法為此案結案。

雖然一切怪現象似乎勉強可以說得通了,可是結案後,我爺爺又對自己曾經的推測產生了一些懷疑:

吳德勤如果真計劃要親自殺害姜寡婦,為什麼會把原委全告訴她,連自己家四口人藏在廢宅的事也告訴了她。是為了讓她死前走的明白?並且,姜寡婦還有一個14歲的孩子,要一連殺兩人,難度頗大。

如果說吳德勤無心害姜寡婦,為什麼又不直接聚眾對付假想中的李世畝,而要遣散家人,自己往姜寡婦家跑。

如果是姜寡婦先動殺心,可她是在年夜吳德勤來後,才知道有李世畝來襲這一意外情況,難道這麼倉促的時間,她就計劃好了一套滅門嫁禍的計劃?

而且姜寡婦與吳家媳婦關係並不算好,她有辦法說服廢屋中的四個人分開嗎?

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按照姜寡婦滅門論,那麼吳德勤是在第一次被錘暈後,又復活殺人。然後又被王某超錘殺。這種概率也太小了點。

所以他始終覺得,以王某超供述結案的這個版本並不具備完全的說服力。事情也許還有內幕。

一個月後,我爺爺再度來到紅衛村,專程慰問王某超。

時值盛夏,王某超的襯衣挽到了肘部。我爺爺突然發現,王某超左手肘部也有一道類似於刀砍的傷痕!

他當即詢問這道傷痕從何而來,王某超冷靜的答覆說是去年到山上砍柴時,摔倒坡下,被樹樁刮傷的。

我爺爺立即回局裡提取當年的檔案,由於王某超案發當日確實有人目擊生病臥床,加之母親慘死,心情極為悲痛,到第三天才完整講述案情。王某超本人也沒有發現與吳家有什麼過節,所以當時*河蟹*門重點懷疑對象的失蹤的吳德勤,對於王某超手臂上是否有傷口並未查驗。

手臂上雖然有外傷,加上冬日身穿棉襖,如果咬牙忍一忍,不做大動作,一般情況下確實不容易看出來。棉襖上本身雖然難免滲血,但因為王某超撲在了母親身上,所以沾血也不足為奇。

但是,進一步調查案發後一段時間與王某超長時間接觸過的鄰里遠親,確實有人察覺他的左臂應該是受過傷的。

如果王某超左臂受過傷,而他又隱瞞不報,那麼一切都可以合理的解釋了。

當夜,因為王某超不滿吳德勤與母親的關係,與來訪的吳德勤發生爭執。期間,吳德勤砍傷了王某超和姜寡婦,姜寡婦為了保護兒子,背對吳德勤,被吳德勤砍傷右後脖最終致死。而王某超最後也殺死了吳德勤。

至於吳德勤為何不讓家人藏身於其他鄰居家中,應該是吳德勤不想其與李世畝的具體仇恨細節公之於眾。畢竟,回扣這種事情並不光彩。

也就是說,姜寡婦和吳德勤是當場身亡。而自己受傷並喪母的王某超極度悲痛憤怒,決心滅門吳家。

由於王某超平時表現的和吳家子女關係並沒有那麼敵對。所以王某超也順利的取得了吳家人的信任,將吳家四口一一分開,然後殺害。期間由於傷口崩裂,所以採取了砍手掩飾的手段。

最後放火焚屍,有可能是王某超希望借大火造成混亂。以便溜進吳德勤家去偷錢,誰知道效果適得其反。王某超剛剛處理完吳德勤屍體,大火就被發現,吳家附近情況複雜,他也沒有找到下手的機會,只好作罷,隨後演出了為自己母親傷心欲絕一幕。

不過,姜寡婦始終是背後中刀而亡。這背後一刀,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內心對於兩人私情極度不滿,又處於叛逆期的王某超所為。

但無論如何,指證王某超的證據已經沒有了,而且王某超未滿16週歲,即便認定有罪,也將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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