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加拿大作假會怎麼樣?

在西方社會,包括加拿大,是一個十分注重信用的國家。在平時生活中,你甚至會對陌生人對你的信任而感到吃驚。比如,筆者經常在KIJIJI(相當於多內的百姓網)賣出自己閒置物品,賣出IPHONE,買方有時甚至連開機也不開,直接就拿了走。有時買對方物品時,給對方現金,他也數也不數,只是來一句“I trust you”,就要走;而作為中國人,筆者很不適應,只能回答到“Please account it. I insist”....所以說,信用的建立在西方社會尤為重要。當然,近幾年我國也建立了誠信制度。

做為一名在國外留學的學生,學術上的“純潔”尤為重要。在寫論文的時候,引用的每一句話都要做成reference, 不然就會被打上plagiarist的標籤。在大學academic studies 過程中,學校裡有專門軟件對所寫論文中的每一句話進行篩選。如有違反者(包括作弊),第一次一般是警告,加上多修的學分。如果再次發生,就會被dismiss了...

如果在移民申請過程中(包括任何的簽證申請),發現不誠實的敘述。移民法上規定是 對待 missrepresentation (inadmissible) 是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或身份並5年內不允許再申請。然後,這5年的禁止期,也基本上是宣判了“死刑”。

Missrepresentation包括

1,明明在過往申請別國簽證時,有拒籤記錄,而沒有通知CIC (往往是無意的)

2,偽造材料

3,隱瞞家庭成員

4,買賣job offer (近些年突起)

5,偽造學歷和工作經驗 (為了在技術移民時加分)

6,假結婚 (很多中國做。有時候甚至比真結婚做得還真)

7,隱蔽犯罪記錄 (這裡有個經典案例是周星星...當然,他最後一直在上訴已經不僅僅是為了移民加拿大,也是為了自己的清白。)

等等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通過造假所取得的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都會被追溯。也就是說你在任何一個移民簡階段內有提供過不真實的材料,哪怕你入籍10年後,一經被髮生或被揭發,移民局CIC和海關CBSA也會啟動調查程序。因為,那時他們是努力想把你趕出去。

如果你將面對misrepresentation該怎麼辦?

如果,你在進入加拿大前,且CIC還沒有發現你的虛假信息。你可以主動向CIC申請“ procedrual fairness” 這個程序。通過這個程序,你將有機會澄清自己,而CIC可能會對你做出面試或書面的請求。

如果,你已經進入加拿大,並是非永久居民(留學生,工人,旅行者)或永久居民,在你被發現前,你可以向海關CBSA申請澄清。海關會安排你去移民局的法庭參加 聽證會 Admissibility Hearing。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兩條處理建議都是在“自首”的前提下產生的。如果,被移民局CIC或這CBSA發現,而不是“自首”,無論是“無意”還是“有意”,違法者是面臨removal order的結果。

如果你面臨misrepresentation的指控,這時你就需要一名強有力的律師。雖然,往往是無功而返。但,我相信到那時,你也願意一試。而這種律師,不是1萬2萬加幣可以打住的。

最後,中國人大家都懂的,能鑽空子的地方就鑽。

如果真要做假,那就應該做到滴水不漏....而且知道人越少越好....筆者在從業前有位朋友,就把她自己的年齡改大了3年,從而換來了多3年的工作經驗,從國內順利移民過來。但人家能量大,可以把出生證,戶口本,身份證全部都改大3歲.....

還有一位朋友的朋友買槍手考雅思,還到處炫耀,最後被人舉報。從此就離開加拿大,再也沒聽到過什麼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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