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夫妻關係發生問題的一個重要表現,有網友就問我,她要和他老公分居多久才能自動離婚?當時把我問懵了,婚還能“自動“離?
自動離婚?沒有可能!
詳細瞭解一番後,原來一些人本來想協議離婚但不順利,對方不同意,所以就開始分居,以為分居時間夠了就可以離婚了,這樣也不用去法院“糾纏“省事兒。所以才有了”自動離婚“一說。
“自動離婚“是一個錯誤概念,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要走特定的法律程序才能生效,也就是說,離婚必須通過民政局登記離婚,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
婚姻不是兒戲,誰也無法”自動“。
分居多久就能自動離婚,這話從哪兒來的?
我國婚姻法裡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大概是因為對這條法律規定的誤解,才有的“自動離婚”一說。
1、分居兩年不是離婚的理由。
如果只是因為夫妻雙方在異地工作,不在一起住,滿兩年就自動離婚了,不是很可笑嗎?
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並且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2、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法院不一定判離
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總之,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不要再被誤導了,要離婚就好好坐下來談,或者去法院起訴,三思而後行!閱讀更多 泡麵人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