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黑客之死

3月17日,被稱為“世界五大黑客”之一的阿德里安·拉莫逝世,終年37歲,死因未明,但警方排除了謀殺可能。

早在2001年,阿德里安·拉莫就和凱文·米特尼克、喬納森·詹姆斯等人一起,被媒體稱之為世界五大黑客。


頂級黑客之死​(從左到右:拉莫、米特尼克、波爾森)作為知名黑客,拉莫曾入侵雅虎、微軟、紐約時報等知名公司或媒體,篡改首頁。

根據媒體對其的訪問記錄,拉莫經常使用的手法其實並不高深,一般是通過Google高級語法查詢後臺登陸頁面,或尋找存在漏洞的頁面將其更改,這種做法被業內稱之為“Google hacker”。


頂級黑客之死​2010年,拉莫舉報了洩露美軍機密文件的曼寧,這件事將其推上了風口浪尖。曼寧原來是美國陸軍的情報分析員,發現美軍屠殺伊拉克平民之後,將機密資料洩露給了維基解密。

為了降低自己的心理壓力,曼寧在遇到“安全同行”拉莫的時候,向其透露了自己所做的事情。後者旋即向FBI舉報了曼寧,導致其被逮捕,並被法庭判決35年徒刑。

這件事讓拉莫在美國面臨極大爭議。贊同者認為其在維護國家利益,反對者認為其舉報了一個英雄。

(1)在國內說起“黑客”這個詞,通常是製造了A病毒的張三,製造了B病毒的李四。可是在國外的黑客界,這些寫病毒的人被蔑稱為“腳本小子”。像米特尼克這樣的黑客大神,一般會轉型研究安全防禦;莫里斯蠕蟲的作者羅伯特·塔潘·莫里斯,現在是麻省理工的教授,因為其在“操作系統、分佈式計算和計算機網絡上的卓越貢獻”,在2014年當選ACM的研究員。

歷數國內知名的那些“黑客”,無論是CIH的作者陳盈豪,還是熊貓燒香的作者李俊,好像這些年過的都一般。陳盈豪的默默無聞還算不錯,李俊的二進宮真是讓人嘆息。當初我寫文章,說媒體的熱捧對國內這些病毒作者並非好事,容易讓其認不清楚自己的位置。結果被一群人罵,說我歧視“草根黑客”。

頂級黑客之死​(2)講個小內幕。2010年,湖北某報記者,突然聯繫瑞星市場部,說當年的毒王李俊出獄了,想來公司參觀下。大家也沒多想,既然人家改邪歸正,來參觀下也好,聊聊唄。金山是第一個“接受毒王參觀”的企業,也聊了,也打了桌球,發了個安全觀察員的證書。第二天該記者寫出新聞,“毒王求職遭拒,學歷是最大硬傷(具體題目忘了,反正是這意思,感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

把金山描寫成了因為李俊的學歷問題而拒絕他的。……大家應該能想象出來我們看到這篇新聞的心情吧。誰說李俊要來求職了啊!如果接受李俊入職,那媒體上寫“某公司自己製造病毒自己殺”怎麼辦,媒體口徑會完全無法控制。

估計,這件事李俊應該也不知情,他就是抱著求職的心情來的。殺毒公司也不知情,以為是“毒王改邪歸正來參觀拜訪”。結果,事情就變成這樣子。

(3)扯遠了,說回來黑客這個事。仔細看看,所謂的“五大黑客”,其實已經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事情。後來連知名的病毒都少了,衝擊波、震盪波,2006年的熊貓燒香就是最後一個全國範圍內的致命病毒。不是因為黑客的技術差了,是因為安全防禦的體系變了。單槍匹馬的黑客,再也翻不起大浪;團隊的黑客,都開始謀取商業利益,刷百度排名能來錢、刷新用戶註冊能來錢、攻擊其他網站勒索贖金能來錢,每一樣東西背後都是紅彤彤的人民幣。

這樣,像拉莫也好,米特尼克也好,把單個人放到現在的安全體系之下,個人力量也就渺小的再也不值得一提。這也就是為什麼,拉莫的光輝業績,只停留在2000年左右。那時候的他,藉助Google可以所向無敵。

2010年的拉莫,只能靠舉報朋友來獲取媒體關注。從某種意義上說,“黑客”這種東西,早在十幾年前就沒了。黑客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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