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衆籌初探(下)

從2011年眾籌進入中國到2016年股權眾籌被寫入國家“十三五”規劃,股權眾籌已經是投融資業界不可迴避的課題。從公司層面,時有眾籌計劃書項目需求,而為客戶提供融資方案建議,也是我們的增值價值所在。

本次專題僅為“初探”,最後亦對後續探索方向提出粗淺建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助益。

中哲——股權眾籌專題

股權眾籌初探(下)

股權眾籌的適宜項目

上限測算

在我國,股權眾籌人數上限為199人,按照每人投資3萬元計算(考慮到中國 眾籌參與者素質處於較低水平,風險承受能力有限),融資上限為597萬元。

按照每名股東持股1‰,則眾籌出讓股權為19.9%,則公司/項目估值上限為3000萬元。

關鍵詞:契合發展需求

1 消費類項目:

測算出的融資額可滿足小型初創企業的實際需求,但對於許多初期投入較高的科技類、製造類企業來說,顯得力不從心。

一般來說,股權眾籌更加適合對硬件和技術要求較低對社群質量要求高的消費行業

2 融資初期:

只適合從未進行過融資、或者只進行過少量對外融資的企業

若此前已經接受過風險投資,往往會對後續股權擴充和轉讓附加一定約束。

事實上,很多公司都是通過天使投資獲得少量啟動資金,再去眾籌平臺進行新一輪的宣傳和融資。

股權眾籌的回報測算

跟投人實際收益 = 【項目增值① - 管理費②】 *80%

項目增值 = (退出時估值 / 初始估值) * 本金 - 本金

管理費 = 本金 * 管理費 * 時間

說明:

本金:指合夥人向本合夥企業繳付的資金。

估值:即投資人或眾籌平臺給予項目公司的整體價值。

估值=融資金額/出讓股份比例。

管理費:指領投方作為管理人向本合夥企業提供管理服務的對價,而由本合夥企業向管理人支付的報酬。

投資人收益:項目增值部分扣除管理費用後,乘以一定的比例,通常這一比例為80%。

關鍵詞:增值和退出

通常情況下,股權眾籌分紅約束力較小(並且初創企業發展資金需求大,該階段分紅可能性較小),跟投人的收益主要是由項目增值所決定的,而收益的實現又是跟退出機制緊密聯繫。

因此,眾籌計劃書需要重視對項目估值和退出機制的描述:

估值:儘量提供可靠的支撐依據;

退出機制:需要更加深度的挖掘,通常包括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合理設計跟投者退出機會(後續輪次融資、併購、新三板掛牌、IPO),儘量提供較準確的時間節點,因為眾籌投資人的耐心和專業素養通常是低於VC/PE的。

股權眾籌中的那些坑

實際股東身份隱晦:

在前面所述處理方法下,眾籌股東與眾籌公司之間隔了一個代持人/持股平臺,關係相當簡潔,眾籌公司股東名冊裡只有代持人/持股平臺,沒有眾籌股東。

因此,眾籌股東與眾籌公司之間的關係非常間接,身份也相對隱晦,對眾籌公司幾乎無法產生直接的影響。

出於周全性考慮,可加入關於代持/持股平臺的書面文件條款,從而“我就是這個公司的股東”,或者“他名下的股份其實是我的”。

股東難以介入經營:

從眾籌公司角度,如果每次股東會都有幾十上百人來參加,對協調和決策都會造成很大障礙,還會會因為各股東股權比例相近,人多嘴雜,難以達成共識。

但是,如果不尊重眾籌股東的參與決策權,眾籌股東的利益又很難得到保障。

針對此種情況,不妨參照上市公司的做法,眾籌股東,至少要保證自己對眾籌公司的經營情況有知情權,眾籌公司也應當有完善的信息披露、法律和審計等第三方監督的機制。

入股方式隨意化:

現實的股權眾籌中,發起人與眾籌股東存在或近或遠的親朋好友關係,操作起來常常會很不規範。比如,有時候只是有朋友張羅說要股權眾籌,項目沒有看到、公司沒有看到、文件沒有看到,眾籌的款項就打到了發起人個人的銀行帳號裡了。這筆款,到底是什麼性質,誰都說不清楚。

因此,眾籌計劃書需要載明,眾籌的性質(股權還是實物),如果是股權,代持協議/入股協議簽了嗎?股東投票權怎麼說的?分紅有保障嗎?

入股方式隨意化:

風險投資項目一般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專業化的特點,投資成功的收益回報,不僅可以彌補投資失敗的損失,還能有很高的盈餘。

但是,股權眾籌本身就是為了降低投資門檻,所以絕大多數眾籌股東都是財力受限的非專業人士,潛在的社會風險較大。

因此,眾籌計劃書必須堅持務實保守原則,絕不能對項目進行鼓吹和誇大,收益模式的設計上,考慮可逾期、持續且穩定,而不是一味追求高風險、高回報。

股權眾籌中的現實難點

需要意識到,在中國,股權眾籌處於非常初期的階段,國內的眾籌平臺很多,但做股權眾籌的不多,股權眾籌成功的項目也不算多。

那麼,主要是哪些因素制約著股權眾籌的發展?

長尾市場天花板:

股權眾籌本質上來說是一種融資行為,只不過是以“眾籌”的形式來完成募資,那麼“眾籌”的參與者即投資人的數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這個行業的天花板。

傳統VC機構的投資人(LP)無論是在財富持有,還是風險承受能力方面都不是普通投資人可以相比的,這一點也和“二八定律”相吻合。

因此,即使股權眾籌降低了投資者門檻,短時間內也很難藉助人口紅利在市場資金規模上超過傳統投資機構或基金。

退出渠道單一:

股權眾籌退出渠道較為單一且週期不確定,而普通投資者不可能向VC機構一樣忍受7-10年的投資回報週期。

目前股權眾籌的退出,主要是領投方帶領退出,具體方式集中在企業上市、企業被收購、新三板上市流通等。新三板放開後,股權眾籌退出難度有所減小,但股權何時變現不確定或變現時間太久,困擾著眾多投資人。

下一步輸出方向

中產階級的興起以及股權投資意識的覺醒,股權投資需求會越來越旺盛,傳統LP門檻太高受眾面太窄,不能滿足越來越多的股權投資需求,這是市場痛點,既然有痛點就要有解決方案,股權眾籌是解決方案的一種,市場前景看好。

因此,儘管在我國股權眾籌發展還不成熟,但這絕不是因噎廢食的理由。我們應當儘快展開對股權眾籌的學習,根據本次輸出的理解,下一步可從以下3個方向來進行。

投資人教育

面對大眾投資人,在眾籌計劃書中清晰易懂地揭示出項目回報和風險。

發起人教育

幫助發起人選擇項目適合的融資方案,即股權眾籌還是傳統股權融資。

股權結構設計

幫助發起人合理設置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達到合理、可持續的目的。

END

搞定BP 就找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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