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哥”用18年“修煉”,把自己死成了笑話!
俗話說,衝動是魔鬼。
俗話又說了,兔子急了也會咬人。
沒想到,兩句俗話演繹成了一個真實的故事,混跡“江湖”18年的“龍哥”,竟然把自己死成了笑話。
1)
“做”成一件事,不容易;把自己的生命“做”成笑話,需要18年“修煉”。
前天晚上,一段視頻走紅社交媒體:8月27日,江蘇崑山,騎電瓶車男子停在非機動車道上等待紅綠燈,寶馬車擠入非機動車道......紅燈變綠,寶馬車本可以順利開走,幾個人卻從車上下來和電瓶車男子理論,雙方最終發生衝突。
寶馬車上下來的幾個人中,有個叫“龍哥”的人。他好像並不過癮,跑回車內,取出一把長刀,揮舞著砍向電瓶車男。
笑話由此開始。
“龍哥”的功夫實在是渣,一陣亂砍,長刀竟然脫手而出,咣噹當,滾落在斑馬線上。
說時遲那時快,電瓶車男順手從地上撿起了長刀,反向“龍哥”連砍數刀。
“龍哥”犯了大忌:孫子兵法雲:圍師必闕。意思是說,當你的實力比對方強的時候,一定要給人家留一條生路。否則,就會應了那句話: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況且,對方是撿到了一把長刀的“兔子”。
28日,崑山警方發佈消息,寶馬男“劉某某”和電瓶車男“於某某”都受傷送醫,劉某某不治身亡。
劉某某就是“龍哥”。
2)
梳理事件的整個過程,雖然“龍哥”慘死在自己的刀下,但一切過錯都是因他而起——
是他違規擠入非機動車道;
是他先下車尋釁;
是他從車上拿刀砍人......
他,正是諸惡的始作俑者。
只是,他沒有想到,刀沒有聽他的使喚,自己反而成了刀下之鬼。
雖然,我們不主張私力救濟,也不會為暴力和血腥叫好,但“龍哥”也同樣不值得同情。
“龍哥”死後,網友扒出了他的“履歷”: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四年六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九個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兩年兩個月;
2018年8月27日21時持刀砍電瓶車男,不慎刀落反被殺。
屈指算來,“龍哥”在“江湖”上混了18年。
“龍哥”命該如此,也怨不得別人了!
3)
我突然想起張飛。
張飛是三國猛將,但他也把自己死成了笑話。
張飛和劉備為了幫關羽報仇,和劉備兵分兩路,共伐東吳。
張飛回到閬中之後,命所有部隊三日之內全換成白旗白甲,三軍掛孝。
第二天,負責後勤的範疆、張達告訴張飛:“三天之內,不可能備齊白旗白甲,可否寬限幾天。”
張飛衝動了,立即讓人把範疆、張達綁在樹上,各打50大板,又告訴兩人:“明天必須把東西準備好!如果誤了期限,就殺了你們示眾!”
範疆、張達兩人知道這事根本不可能辦到,所以,他們就在當晚刺殺了張飛,然後投奔東吳去了。
劉備為了幫張飛和關羽報仇,也衝動了,執意攻打東吳,慘敗後病死白帝城。
不過,“崑山龍哥”比不得張飛,根本就不是一個重量級。
我只想說的是:張飛衝動了,死!劉備衝動了,死!
範疆、張達都是被逼急的“兔子”,而且還是拿著兵器的“兔子”。
4)
衝動,是一種最具破壞性的情緒,它給人帶來的負面影響可能遠遠大於我們的想像。
生活中,將人們擊垮的,有時並不是那些大的災難,而是我們不善自控的性情。
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上帝欲毀滅一個人,必先使其瘋狂。”
很多時候,一個人的殺念,只是源於一句聽上去刺耳的話,或挑撥,或傲慢,或粗魯無禮的舉動。
如果不去用激烈言辭挑釁,態度不那麼驕橫,或許不會引來殺身之禍。
其實,當我們和陌生人撕逼時,我們撕的只是一口堵在胸口下不來的氣。別試圖用理性去解析一場陌生人之間莫名其妙的撕逼,他們的情緒顯然已經被飆升的腎上腺素所取代,失控到了連自己姓什麼都不記得。比如“龍哥”,他當時只認為馬路是他的私產,想橫著走就橫著走。
要知道,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惡魔,當理智被衝動所取代時,惡魔就出來了。所以,我們需要緊緊守住那一點理性之光。
我們一定要懂得:“千萬別把對手逼到絕路上”。
能用嘴解決的,儘量不要揮舞拳頭。
5)
衝動,真的是魔鬼!
兔子急了會咬人,千萬別把對手逼到絕路上!
閱讀更多 獨立評論人李萬卿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