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關注!中共黑龍江省委轉發《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黨組(黨委):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的意見》已經省委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黑龍江省委

2018年7月27日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以下簡稱“人大監督工作”),依據憲法和監督法等有關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立足新時代,

正確把握人大監督工作的總體要求

(一)明確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監督職責,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根據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帶來的新問題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盼,以問題為導向,在突出監督工作重點、改進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工作實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實踐,努力開創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新局面,發揮人大監督工作在建設法治黑龍江、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龍江全面振興發展和建設現代化新龍江中的重要作用。

(二)把握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基本遵循

——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監督工作要牢牢把握堅持黨的領導這個重大政治原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積極開展人大監督工作。人大常委會年度監督計劃和重要監督事項應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人大監督工作要牢牢把握人民當家作主這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把保障人民根本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通過開展監督工作,促進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

——堅持依法監督。人大監督工作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嚴格依照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範圍、程序進行。

——堅持集體行使監督權。人大監督工作要牢牢把握民主集中制這個國家政權的組織原則和活動原則,集體討論問題,按照多數人的意見集體決定問題。

——堅持務求實效。人大監督工作要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準確定位,依法正確行使監督職權;監督必須有力度、見實效,防止“粗、寬、松、軟”的問題,通過綜合運用各種監督形式,推動問題的解決,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聚焦著力點,

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監督

(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影響和制約我省全面振興發展的突出問題,圍繞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突出人大監督工作重點,推動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貫徹落實。

(四)保證憲法的遵守和執行。持續推動全社會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活動,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推動領導幹部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組織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

(五)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通過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監督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糾正違法行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六)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的監督。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行使行政權力、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行政機關嚴格執法、公平執法、高效執法,不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七)開展對監察機關工作的監督。人大常委會按照年度監督工作計劃組織聽取和審議同級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並根據需要開展執法檢查等監督工作。

(八)加強對司法機關工作的監督。通過聽取“兩院”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專題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司法機關工作的監督。監督司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九)加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強化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五年規劃綱要的審查監督工作;圍繞解決國民經濟發展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跟蹤分析和監督;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和對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管理與使用的監督。

(十)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加強對支出預算的總量與結構、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部門預算、財政轉移支付、政府性債務的監督;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監督;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決算公開、支出績效和政策目標落實情況的監督。

(十一)加強對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辦理工作的監督。監督“一府一委兩院”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批評、意見,要求及時提交辦理情況的報告。完善督辦機制,重點督辦涉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建議。實行辦理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二)依法處理涉法涉訴問題。提高辦理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加強分析研究,為開展司法監督工作提供信息來源。對人民群眾向人大常委會信訪工作部門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信訪工作部門應及時進行登記,並交由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常委會工作機構依法處理。對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由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常委會工作機構進行登記並依法處理。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常委會工作機構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將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及時轉交有關司法機關處理;需要報告處理結果的,有關司法機關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報告處理結果。對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向人大代表反饋。要健全完善涉法涉訴問題處理規程,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三、改進方式方法,

提高人大監督工作實效

(十三)加強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工作。監督“一府一委兩院”按照法定時間、法定程序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有關專項工作,認真落實監督法有關專項工作報告提請審議前要徵求相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意見的規定,形成高質量的報告。在審議報告前,常委會組成人員要認真閱讀報告,準備審議發言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提高審議質量。

(十四)改進執法檢查方式方法。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全鏈條”“六環節”監督模式,科學選定執法檢查題目、精心制定執法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對象、重點、程序和方法。通過直接檢查或者委託下級人大常委會開展檢查,採取聽取彙報、召開座談會、實地察看、明查與暗訪、隨機查閱卷宗、個別訪談等多種方式,全面深入瞭解有關情況。檢查報告要客觀全面,意見建議要有針對性。對檢查報告的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充分發表意見,集思廣益,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議意見。

(十五)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健全全省人大系統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機構和職能,加強和完善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制定出臺《黑龍江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依法糾正、撤銷違法的規範性文件。推進全省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建設。

(十六)制定完善專題詢問辦法。進一步規範細化專題詢問程序和組織方式,形成較為完善的專題詢問辦法。在專題詢問中,注意發揮好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詢問主體作用,確保詢問直面問題和要害,不避重就輕,不迴避矛盾。專題詢問活動應有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參加,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十七)探索開展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加強對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的內容、程序、結果處理等問題的研究和探索實踐,充分發揮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剛性監督方式的作用。

(十八)加強調查研究。在依法開展各項法定監督工作過程中,始終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充分了解實際情況,全面體察民情民意,提出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

(十九)提高專項視察工作效果。圍繞人大監督工作的重點,經常性地開展專項視察工作。視察要深入實地,全面、客觀、準確地瞭解實際情況,對視察反映、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要認真監督整改,抓好落實。

(二十)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對重大問題可以綜合運用聽取專項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視察、專題詢問等多種監督形式集中開展監督,持續進行跟蹤監督,使各種監督形式各自發揮所長,形成監督組合拳,發揮出監督合力效應,提高監督效果。

四、完善人大監督工作機制,

保障監督工作有效開展

(二十一)健全完善人大監督工作協調機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健全完善人大常委會統籌協調、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及辦事機構分工負責、組成人員依法履職、人大代表積極參與、“一府一委兩院”密切配合的監督工作機制,保障各項監督工作順利進行。

(二十二)建立健全人大監督工作協調機構。建立健全人大常委會監督協調工作機構,統籌協調確定監督議題,制定監督工作計劃,推進監督工作落實。在人大常委會設立監督工作的具體辦事機構,為各項人大監督工作做好綜合、溝通、協調、保障等具體服務工作,確保人大監督工作依法、高效、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與下級人大監督工作的聯動。對於全局性的重要監督事項,可以組織與下級人大常委會同時開展監督,形成上下級人大監督聯動合力。

(二十四)注重發揮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作用。積極組織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各項監督活動,為其履職發揮作用提供平臺;強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學習培訓,為其發揮監督作用提供服務和保障。

(二十五)注重發揮人大專門委員會在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專門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專業化的特點,強化專門委員會在人大及其常委會閉會期間依法履行職責、不間斷開展活動的能力,做好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專項視察等組織實施工作,提出高質量的審議意見或審查結果的報告。

(二十六)充分發揮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審計機關的職能作用。對人大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需要轉交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審計機關依法監察、監督、審計的,要及時轉交處理。

(二十七)發揮專家作用。在人大監督工作中,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參與,不斷提高人大監督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建立人大常委會立法和監督工作專家庫,充實相關領域、行業、專業的專家人才。

(二十八)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在人大監督工作中,對需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中介組織等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的事項,可以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重要參考。

(二十九)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人大監督的議題、監督的過程、發現的問題和監督的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新聞媒體對人大監督工作應及時報道,使廣大群眾瞭解、支持、參與人大監督工作,提高人大監督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眾的參與度。

(三十)不斷完善人大監督工作制度。根據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人大監督工作的規章制度,細化工作流程,不斷提升人大監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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