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爲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文|小河對岸

朱元璋是歷史上屠戮功臣最為登峰造極的皇帝,雖然民間流傳“朱元璋火燒功臣樓”的故事乃系虛構,卻也很符合朱元璋那種毒辣的性格。明初的開國功臣,經“胡惟庸案”、“藍玉案”而被洗劫一空,而令人啼笑的是這些開國功臣們皆持有朱元璋當初賜予的“免死金牌”,為何“免死金牌”也免不了功臣們一死呢?

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為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免死金牌”的正式稱謂為“丹書鐵券”,因最早是用“硃砂”(丹砂)寫在鐵券之上,故稱“丹書鐵券”。而其本身又是君臣之間的一種“契約”,故也稱“丹書鐵契”。再後來,又改用金填字,於是,又稱金書鐵券。“丹書鐵券”是皇室給功臣們的最高褒獎,該制度最早始於漢高祖劉邦。

據《漢書·高帝傳下》記載:..天下既定,(劉邦)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陸賈造《新語》。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

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為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而早期的“丹書鐵券”並沒有免罪、免死等特權,僅相當於功臣們的“功勞簿”,以作為功臣們及其後世子孫晉爵襲侯的憑證。但隨著後世帝王對勳臣、權臣籠絡需求的出現,漸漸就將“免除死罪”書寫在鐵券之上,也就成為了“免死金牌”。

明朝建立之後,朱元璋為籠絡功臣勳舊,也決定效仿前例,給功臣勳舊們授予金書鐵券(免死金牌),便從吳越王錢鏐的後世子孫那裡,找來唐昭宗賜予錢鏐的金書鐵券,而加以仿製。明朝的金書鐵券按尺寸分為七等,凡被封為公、侯、伯的勳臣。依其功績大小,皆被賜予等級不一的金書鐵券。而這些“金書鐵券”雖功效不等,但也都有“免死”功能。

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為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那為何在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這些“免死金牌”卻統統失效了呢?

其一,明朝的“免死金牌”,是除謀反大逆之外,一切死刑皆免。即是說,“謀逆”不在免死之列。這也是朱元璋為何要大興“胡惟庸案”、“藍玉案”的原因所在,此兩大案皆屬“謀逆”,而不在“免死”之列。受此兩案株連,前後被殺者達四萬五千餘人。

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為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其二,皇權至高無上而缺乏制約。儘管朱元璋以“胡、藍”兩案大肆誅戮功臣,可還是一些功臣勳舊精於“明哲保身”之道,而實在抓不到把柄。於是,朱元璋也就漸漸失去了耐性,將一些並無罪名的勳舊,直接賜死。如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等皆無罪賜死,此是對雙方契約(金書鐵券,本質上是君臣雙方的契約)的公然踐踏。

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時,為何免死金牌卻救不了命?

西方能有“契約精神”,乃是其層層分封,致使君權較弱,權力相對均衡,而整個西歐中世紀史上又處於一種“分裂”狀態。肆意“毀約”會遭致孤立而自絕前途,故都不敢輕易毀約。而我國自秦以後,便處於帝制時代,皇權至高無上而缺乏制衡力量,錯殺、妄殺功臣名將的政治風險很低,而帝制在本質上已淪為一種“流氓”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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