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8萬「買」下抵押車保時捷 車卻被債權人開走

流線型的設計,一踩油門就耳邊生風,鋥亮的名車標誌。擁有一輛豪車是不少人的夢想,但是,苦於囊中羞澀,夢想往往僅是夢想而已。

近年來,抵押車的生意興起,不少名車行打著“低價開豪車”的廣告,逗引著大眾的消費慾望。不過,抵押車真的靠譜嗎?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有些抵押車其實是質押車,甚至存在多手質押的情況,即使銀行貸款還清,仍面臨債主追討。也因此,開抵押車存在著潛藏的風險——你開著抵押車,說不定哪天遇到債主追討而來以地下手段將車開走,最終留給你的只剩下豪車的後尾氣。

男子花48萬“買”下抵押車保時捷 車卻被債權人開走

當事人廖先生出示他曾“購得”的保時捷。

保時捷不見了

2017年4月20日上午9點,番禺市蓮路一個重慶火鍋店,夥計們打開門做生意就發現了異樣:老闆的愛車,一輛保時捷帕拉米拉(Panamera)不見了。慌得他們趕緊打了電話給人在重慶的老闆廖先生。

廖先生以為是小舅子開的,問了問,卻說沒有。隨後,小舅子告訴他,車鑰匙靜靜躺在他房間的抽屜呢!

廖先生讓人把店門口的監控攝像翻出來。這才發現,當天凌晨2點45分,店門口來了輛商務車和拖車,車是讓人用千斤頂給架住抬上拖車拖走的。之後,兩輛車便從監控中消失了。

廖先生是重慶人。在重慶和廣州兩地都開了火鍋店,一個月裡有半個月在廣州,半個月在重慶。

回廣州的第一件事,廖先生是去報警。派出所的民警告訴他,他的車是抵押車,他本人不是車主,此事屬民事糾紛,難以立案。廖先生磨了一段時間,最後派出所給了廖先生一張報警回執。

買抵押車惹的事

廖先生這輛保時捷,外表為香檳色,大白天開在路上閃閃發光。

廖先生稱,這輛車是他在2016年3月從番禺一家名車行的人員聶某處“買來的”。聶某30歲出頭,江西人,“矮矮個”,人看起來很老實。

廖先生與他相識於微信。當時,廖先生想買輛車。在網上看到聶某打的車行廣告,就加了聶某的微信。兩人一拍即合,聊得歡,一起出來喝酒、洗腳。半年時間熟絡後,廖先生就讓他介紹輛奧迪車。

廖先生知道聶某所在的車行做抵押車生意。他不懂行,在買前向朋友打聽抵押車能不能開。朋友說,抵押車可以開,能過年審能買保險。他信了。

聶某當時給廖先生推薦了一臺奧迪Q5。廖先生簽了合同,花了20萬元。開了一個月,他嫌轉彎容易偏,就對聶某說要換一臺車。隨後,他相中了這臺掛川C牌的保時捷。

聶某說,這個車要49萬元。廖先生同意了。這樣,算上他之前付奧迪車的20萬元,還要29萬元。廖先生磨了嘴皮子,砍價到28.8萬元。8000元是準備年審過了才給的。

2016年3月一天,聶某將保時捷從東莞開到南沙大崗。廖先生在大崗上了這輛保時捷,試了試車,很是滿意。隨後,廖先生給了聶某28萬元,當天,他帶著聶某將錢存入聶某的銀行賬戶裡。

在這起交易中,廖先生簽下了一份《質押債權轉讓協議》,獲得了車一輛、車鑰匙一個、行駛證一張、還有一些車主抵押的材料。

廖先生覺得這輛保時捷很好開,開的時候,“一顆螺絲都不用換”。開了三個月,他去交警番禺一中隊那裡查檔案,當時,交警有人員跟他說,這輛保時捷是抵押車,走過法院程序。

廖先生就打電話給聶某:“兄弟,耍著玩呢?你這個車是通過法院的,好像要打官司?”聶某回他:“你有車開就行了,這個不關你的事,放心地開,沒事。到時候行駛證拿到,正常地年審,正常地買保險就可以了。”

廖先生開這輛車一直順風順水,只因為把車停在店門口道路被記了一次違章。他當時沒想到,這次違章,把車的行蹤給暴露了。

男子花48萬“買”下抵押車保時捷 車卻被債權人開走

當事人廖先生出示他曾“購得”的保時捷。車已被債權人拖走。

買家追到成都 擔保公司要他拿67萬元

2017年4月20日,廖先生將車的行駛證寄給聶某去年審後,他的車就沒了。

在差不多一兩個月後,廖先生收到一家來自四川成都的擔保公司寄來的材料。他才知道,這車是擔保公司那邊派人來拉走的。這時候,他才清楚了這車的底細。

原來,這輛保時捷購買時車主趙某花了140多萬元,其中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了40多萬元。後來,趙某又把車開到了貴州的一家名車行,將車、鑰匙、行駛證一併抵押,向車行的李某貸了60萬元。大概一年後,這個車連同債權以35萬元被轉手到張某處。最後,這輛車流到了聶某手上,並最終被廖先生以48萬元的價格獲得。

為了想辦法找回車,廖先生來到了四川成都。

廖先生稱,擔保公司的人告訴他,他們是通過查違章找到車的下落的——廖先生開車發生的唯一一宗違章正是在他重慶火鍋店的門口違停,找到車後,他們花了錢將車拖走。

廖先生要想開回車,需要花多少錢?擔保公司給他寫了一張便條:42萬是這個車原來欠銀行的,9萬是違章處理費用,找車費15萬,訴訟費1萬,總共67萬元。什麼是找車費?對方解釋,就是找到並把這輛車從廖先生的火鍋店拖走花的錢。

廖先生沒有理由花這個錢。他只能帶著無奈離開。

在四川成都,他根據車主趙某行駛證上的登記信息找到這個素不相識的人的住址。這是四川尋常小區的一套房,門口貼著法院的封條。

在身份證上,趙某是一個1983年生的男子,平頭,眉清目秀的。廖先生向鄰居打聽,趙某原先是開廠的,後來生意失敗已經失蹤了,父母被氣得離開成都出外打工。

上法院可能敗訴

回廣州後,廖先生去找過聶某。

聶某說他是幫公司賣車,讓他去找車行。車行的人卻說,協議上寫的是廖先生和聶某的名字,而且聶某已經離職了,不屬於車行人員。

磨了很長一段時間,車行願意“適當地給廖先生減少一些損失”。

車行答應將暫時用不著的車給廖先生開著。但是,廖先生說,開了兩三天,車行就說車要賣了讓他開回來。最後,甚至給他換了一輛低檔車。

廖先生憋屈。他說,那就上法院唄。可是,就他手上的合同,他只能起訴聶某。今年8月15日開庭,廖先生帶了律師過去,交了訴訟費4250元。當天,聶某也到庭了,雙方在庭上辯了大概一個小時,就結束了。私下,律師跟廖先生說,按照合同、廖先生能提供的證據、廖先生的訴請來看,起訴聶某非常大的可能是敗訴。廖先生嘆了口氣。

現在,廖先生開一輛捷豹的車,大概花了50萬元。這輛車比保時捷的原價可能要低得多,但是,廖先生至少開得舒坦。他說,“再也不敢買抵押車了”。

涉事業務員:合同約定對此不負責

南都記者撥打了聶某的電話。聶某表示,他與廖先生雙方不是買賣車,而是債權轉讓。他稱,當時廖先生籤合同的時候,已經告知了車輛的情況。

他表示,因為債權轉讓都是個人之間,所以抵押車的合同一般都是個人籤。但是,廖先生的這個事情肯定是去找公司,而不是找他個人去賠。他稱,他已離職,不過也曾帶廖先生去找過公司,公司也與廖先生進行過協商。

“買這種車,肯定有風險。”他稱,很多人去買抵押車,就是因為便宜。“(其實)不是買,而是債權轉讓。”他強調,有些人資金週轉不過來,就把車押在車行,到時候不來還款,車行就把車的使用權交給別人。

對於廖先生這種情況,他表示,合同上其實有約定。

根據廖先生提供的《質押債權轉讓協議》,合同的簽訂人是聶某(甲方)和廖先生(乙方)。“現甲方將該質押債項下所有權、使用權、質押債權、轉押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受讓該債權,並不得反悔。”協議上稱,“甲方一併將該質押債權的質押物車牌照為川C××××的車輛連同質押權及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協議上約定,“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所質押的,甲方保證該債權的真實性,並保證該車輛是不盜、搶、詐騙、租賃、走私、套牌車輛”,“如原車主需要贖回車輛,甲、乙雙方協商後應積極配合甲方贖回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原車主承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盜搶、交通違法、行車安全或國家車輛管理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質押車輛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聶某說,對廖先生這種情況不負責,“上面合同也有寫”。他強調,雖然合同寫的是他,但是要他賠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只是車行的一個業務員。

南都記者也撥打了廖先生“購車”的車行相關負責人的聯繫電話,不過,對方一直沒有接聽。

律師說法

事主可以主張合同無效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著名公益律師廖建勳認為,廖先生籤的合同名為質押權轉讓,實質上履行的是車輛買賣合同,“因為按照質押權轉讓,質押人一般是妥善保管,車輛不能使用”。

他表示,廖先生籤的合同約定“所有權轉讓給他,可以使用”,那麼,實際上是一個車輛買賣合同。

“因為轉讓方對車輛不享有所有權,對車輛無權處分”,廖建勳認為這個實際上是車輛買賣合同的所謂“質押權轉讓合同”是無效合同。

廖建勳表示,廖先生可向法院主張合同無效,要求雙方返還。

而對擔保公司派人拖走車輛的行為,廖建勳認為這是違法的行為,“即使擔保公司認為對車輛享有所有權,也應採取司法的方式,如強制執行。把別人的車搶過來,涉嫌搶奪罪。”

廖建勳表示,廖先生可以一方面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將被搶奪走的車輛歸還或暫扣,待進行司法主張。另一方面起訴車行,要求確認合同無效,進行雙方返還。

業內踢爆

“200萬元的法拉利,當成黑車賣,能賣百八十萬元”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市面上掛著“名車行”的車行,有一些做的就是抵押車的生意。

記者接觸到了位於花都一家名車行,並添加一名業務人員的微信。在該業務人員的朋友圈中,有各種各樣的豪車展示,普遍介紹是“質押到期,債權轉讓”。

上述車行的業務人員向南都記者稱,抵押車查封是常態,“不影響車輛年審買保險和上路”。他表示,他們車行還提供車輛置換和回收,也就是說,可以換車和回收車。

有行業內的人士表示,其實我們所說的“抵押車”往往並非“抵押車”,準確名稱應該是“質押車”。因為,抵押車往往是通過擔保機構向銀行借款,不用押車,只押綠本(機動車登記證)。而質押車則是借高利率貸款,需要押車和押行駛證。

如果車主既抵押向銀行借款,又將車質押的話,那麼車主即使償還銀行貸款,並未意味著車就解押了。此時,質押債主可能會冒出來,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這個車會處於查封狀態,不能過戶。

如果這輛車多手質押,那麼,最終使用這輛車的人就可能面臨著風險。因為使用人並非車主,這時候,債權人會宣稱自己享有債權,將車拉走。據新聞報道,在外地,就發生過多起有市民“購買”了這種質押車後被聲稱享有車主債權的人士拖走的案例。據行業內人士透露,這種屬於經濟糾紛,警方一般難以立案。

一些“抵押車”其實是“質押車”

在廣州經營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張明明(化名)手下有多輛豪車在租,其中不乏法拉利、賓利、保時捷一類知名汽車品牌。做豪車租賃,或多或少要與抵押車行業打交道。對這個行業,張明明非常熟悉。

在張明明看來,涉及到豪車的行業內不乏亂象,其中“抵押車”是個中重災區。

豪車屬於重資產,因此往往在借貸關係中充當抵押物。張明明稱,這種借貸關係中的債權一方,正兒八經取得典當牌照的典當行極少,大多是一些小額貸款公司。

行業的亂象就亂在:只要有人將車和行駛證作為抵押,一些小額貸款公司“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放款。

在這種情況下,相比於走正規渠道如銀行典當行,抵押人能獲得的貸款數額要少得多,為什麼抵押人願意這樣幹呢?不排除有人病急亂投醫,比如賭場輸了個清光急於拿到錢週轉的。實際上,因為一些擔保公司只要押“綠本”(即機動車登記證書)就可以放款,這種向小額貸公司抵押借款的人很可能多手抵押,廖先生自以為“購得”的車就是屬於這種情況。

也有一種情況,張明明稱,就是抵押的車輛系從豪車租賃公司租賃而來。

有人空手套白狼 租車抵押

近年來,豪車租賃行業競爭激烈。這種現象的背後,存在多手轉租的情況。張明明稱,行業內,因豪車動輒上百萬、上千萬元,價格昂貴,一些豪車租賃公司沒錢購置重資產,轉而做起了二手買賣,將豪車從其他豪車租賃公司租來,再租給個人。

張明明稱,他們租賃公司對客人的審核較為嚴格,收取押金也較高,而同行為了搶生意,往往手續不全,壓低押金。“一臺法拉利,(押金)正常收50萬,(這些搶生意的同行)慢慢地30萬、10萬、8萬也做了,感覺熟一點的,或許不要押金就放了。”

社會上一些人瞅準了這個空手套白狼的機會。他們直接將車從豪車租賃公司租出去,拿到車、鑰匙和行駛證,拿去一些小額貸公司作抵押以獲得資金,獲得的資金形成資金池,“拆東牆補西牆”,以從中牟利。

今年3月,江西金溪發生打架糾紛事件。據當地警方通報,蔡某和徐某,江西金溪人,從浙江的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了大量的車輛,後因資金鍊斷裂,兩人無力支付抵押車租金和利息而躲藏隱匿。浙江的租賃公司由此與江西的抵押車使用人發生矛盾糾紛,故而發生因爭搶抵押車一事與江西金溪的抵押車使用人發生打架糾紛。

做豪車租賃久了,張明明認識不少國內同行。他說,他自己的公司也出過一次情況。他們有兩輛豪車放給同行後,同行把兩輛車抵押給了小額貸公司。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才把這兩輛車要了回來,最後那個租車拿去抵押的人也被抓了。

有些抵押車可能多手質押

張明明有賣抵押車的朋友。他稱,賣抵押車的車行,有些有原則的,要求抵押必須車主本人,有些則沒那麼嚴格,同行拿過來的車也能接收。實際上,“(接收的人)可能不知道這個車是怎麼回事,中間可能倒了多手的了。”

“倒了多手”,即多手質押。張明明透露稱,事實上,車的來歷,小額貸公司要查也能查出來。但是,背後利益太大了,比如一輛市值200萬元的法拉利,租車抵押出去給個三五十萬元,“回頭當成黑車賣,能賣百八十萬元”。

鉅額利潤之下,必有勇夫,“一些抵押公司還是敢冒這個險”。他們收了車,二話不說,先把車上的GPS定位拆掉,就算有人找過來,“也要錢才能贖回去”。

這麼一來,當車被開走後,多手抵押的小額貸公司會宣稱對這個車有債權,“會盯著這個車”。一旦發現行蹤,“就會安排人過來搶”。因為多半不是原車主而是自稱擁有債權的人來尋車,涉及到經濟糾紛,一般這種案子難以立案。

張明明自己多番跟朋友稱,抵押車雖便宜,但是這行水深,除非是車主正兒八經需要資金週轉,將車押在車行知根知底,不然“最好不要碰”。

當然,購買了抵押車,只要取得車主委託,可以辦理年檢,自行處理違章。但是,抵押車因涉及債務問題一般難以過戶,除非車主償還了貸款後,經車主同意過戶,但是這種情況屬於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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