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4年推向全國

[摘要] 8月7日,在購買了一款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後,杭州的陸先生夫婦領到了第一筆養老保險金。杭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首單的簽出,使得已經試點四年的保險版“以房養老”再度引起市場關注。

試點四年推向全國,“以房養老”保險普及亟待政策支持

姜鑫肖舒丹

8月7日,在購買了一款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後,杭州的陸先生夫婦領到了第一筆養老保險金。杭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首單的簽出,使得已經試點四年的保險版“以房養老”再度引起市場關注。

經濟觀察報記者獲悉,7月31日,銀保監會向各保監局、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通知,為進一步深化商業養老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傳統養老方式形成有益補充,決定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下簡稱:以房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

以房養老試點4年推向全國

2014年6月,原保監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期間一度延長試點時間,但4年以來,以房養老試點效果並不明顯,以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幸福人壽提供的數據來看,4年僅累計承保139單。

誠然,將固定的房屋賦予流動性,以保險產品為載體可以滿足老年人差異化、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但在傳統觀念以及房價波動等因素影響下,以房養老保險的普及似乎需要更多的時間。

怎樣的以房養老

杭州以房養老保險客戶陸先生今年78週歲,退休前是普通的工薪階層,每月到手退休金近3000元,老伴68週歲,領取寧波基本養老金,未到1000元。對於有著高血壓、高血脂和腿痛等毛病的陸先生來說,兩人不足4000元的養老金並不算豐裕,除基本生活開銷之外,老兩口還會擔心生病住院等問題。

2017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印發《杭州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承年齡範圍為60週歲(含)至85週歲(含)之間的老人可參與投保。

2018年6月20日,陸先生與幸福人壽正式簽訂了“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由於有一個月的保險猶豫期,8月7日,兩位老人領到了第一筆養老金,陸先生4000多元、老伴2000多元。在陸先生看來,如果把房子租出去,房租僅在4000元左右,投保後兩人的養老金增加到了近10000元,目前自己仍然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用於補貼去養老院費用。

資料顯示,幸福房來寶由幸福人壽在2015年3月推出,根據保險條款,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後,可繼續住在原有房屋中,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故;房產所有權歸屬老年人。老人在生存期間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直至去世。老人百年之後,其繼承人享有優先贖回權,可以選擇償還保險公司相關費用贖回房屋;如繼承人不選擇贖回,則保險公司對房產再進行處置,處置所得優先償還保險公司相關費用,如有剩餘歸屬繼承人。

在銀保監會網站上,經濟觀察報記者發現,2016年10月,原保監會曾批覆人保壽險安居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安居樂”)的新產品請示,按公司原保監會官網披露的條款,“安居樂”設置了兩種保險方案,即所依據的費率表有所不同,若保險公司承擔身故保險責任,則被保險人每月領取的養老保險金額會低,反之,金額會高。

四年試點

2013年8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提出鼓勵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2014年6月,原保監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5年3月,保監會批覆幸福人壽《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保險條款及費率,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由幸福人壽正式推出。

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佈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上述四省中,每省開展試點的地級市原則上不超過3個)。

自此,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在各省市漸次開展。2017年8月,南京市召開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會,並簽出了以房養老保險第一單。2018年1月11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擬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一度延期,四年試點過後,雖然多省市發文支持,但以房養老試點的結果並不如預期。

據幸福人壽提供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8個試點機構累計簽約201單(141戶),累計承保139單(99戶)。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座第一批試點城市中,北京地區承保23戶家庭的31名老人,承保人數佔全國近40%。

據瞭解,以房養老保險流程並不簡單,涉及到稅務、土地局、房管部門等多個部門,正常投保流程外,還需要對房屋進行評估和價值精算,簽約合同後還需要抵押登記和進行合同公證。“一般來說兩三個月完成一單算是順利的,不少客戶做到一半就放棄了”,幸福人壽相關業務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

隨後經濟觀察報記者在互聯網上搜索“安居樂”的相關情況,除保監會的批覆函外,人保壽險官網和其他網站均查詢不到此款產品的具體信息。當記者致電諮詢營銷人員時,對方表示目前有安居樂這款產品,但只有北京地區有試點,且並未開始銷售,具體開售時間也無法確定,消費者暫時還不能購買。

市場態度謹慎

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經濟觀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幸福房來寶”是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一個相對比較完善的嘗試,但是仍然在房價波動風險、現金流動性風險、輿論及法律政策風險、房屋處分風險等方面給保險公司帶來較大的挑戰,亟待政府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其實,早在試點初期,市場就對以房養老保險的推廣持有懷疑態度,短期內可能很難放量。

某證券分析師張穎曾在研報中談到試點難以放量的原因:“以房養老”是對中國人的傳統觀念的挑戰。在中國,老年人通常的做法是在百年終老後將房產留給自己的下一輩,“以房養老”將房屋處置權轉移給保險公司,較難符合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其次,由於我國房屋有“70年產權”的規定,而至於70年產權到期之後如何解決房屋權屬問題尚不明晰,構成“以房養老”操作層面的難題之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院副主任朱儁生表示,保險主體對這件事還需要審慎,除產權問題等政策性風險外,還需要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也就是房屋所有者之間建立一個利益共享機制,對於房價上漲大家都有樂觀的預期,儘管保險公司願意做,但是房屋所有者意願不高,反過來講,如果房價下跌,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就不高了。

朱儁生還表示,以房養老保險的市場空間也是未知數,在國外以房養老也是小眾市場,且多以無子女、低收入家庭為主。

在以房養老保險全國推廣的通知中,銀保監會提出瞭如下要求,保險機構要做好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綜合研判,加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的風險防範與管控;積極創新產品,豐富保障內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增加老年人養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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