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紋身「社會哥」欺負人,遭空手入白刃被當場砍死?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嗎?

暱稱丫


當一個人,全身紋龍畫虎,脖子戴個金色栓狗鏈,剃個光頭,並時常甩著光膀子、晃著油肚子,這類人從內心都是把“黑社會”作為自己的追求目標,這也不奇怪他們為什麼會欺凌壓迫別人。這位龍哥的履歷就是驗證,你看看幹了多少損害社會的事,千萬不要以為只有公開的那些被判案件,夠不上判刑或者未被起訴的違法事件肯定是還有很多!

再來走進案件,提煉整個事件過程:幾個吸毒並酒駕的黑社會違規行駛撞了別人,並下車毆打正常行駛的受害人,毆打途中又拿出隨車攜帶的管制刀具對受害人砍打,上升為持械傷人,此時受害人在受到生命危險之際搶過掉落的砍刀反抗,連續追砍向車所在位置退讓的侵害人,最後不料發生意外,侵害人受傷過重失血過多死亡。目前受爭議的是電車受害人是否防衛過當,對於這個問題,我堅決認為適用無限防衛!理由:當人遇到這種情況,我無法判斷眼前這個動輒拿刀砍人兇惡猛獸被我反砍兩刀後還有沒有能力要我命,但我能瞬間判斷如果我不把他弄趴下並震懾住的話,他和他的同夥必定隨後會追砍我,我還是會有生命危險。至於要求我比劃兩下就停下來觀察情況或者要求我嘗試逃跑看看的那些法律從業人員,我想替受害人說:gnmgb,我的生命不是你的實驗。

我們中國人向來推崇“死者為大”,所以這可能是極個別人同情死者的原因,但絕大多數幾乎所有國民都認為不值得同情。我對這樣的害群之馬態度是――死不足惜,又反覆慎重地考慮幾次,還是堅定地認為:這類人死不足惜!

本人是個學經濟的,所以許多時候偏向用經濟學思維考慮問題,包括思考我們的法律。經濟學主張以“效率”作為主要參考標準。我想讓大家一起設想下:如果電車人選擇跟多數人一樣捱打挨砍不還手,那麼這個傲慢的龍哥日後繼續欺凌侵害下一個平民百姓的概率是多大呢?……相信這種可能無限接近100%,幾乎斷定還會多次發生,這種惡劣的人對我們社會危害嚴重,是個看得見的炸彈,是個已經多次造成危害的活火山!而這個電車大哥,如果重返社會,相信他依然是個本份的勞動人民,對家庭和社會有用的人!由此,我非常期望我們的法律能與時俱進,學習英國人性化的法律,希望判他無罪!不希望法律分豬肉、和稀泥的做法(比如給他來個三五年)請讓他儘快回到工作崗位中,儘快去照顧自己的妻兒老小,因為他已經很不幸很慘了,他規規矩矩地走在路上沒招誰惹誰,卻被這類兇惡的瘟神給碰上了,導致那晚,他的妻子等不到他吃飯了,他的女兒也等不到父親的擁抱了,誰能感受到他妻女的驚慌恐懼和失落無助?希望你們和我的吶喊聲能讓法律給這個不幸的家庭最好的慰藉

同時,我們還要看到一個問題,從龍哥的履歷來看,為什麼“龍哥”這類毒瘤在數年中會屢次危害社會?我認為法律對履犯的判決太輕了,對於這些皮厚殼硬的“二進宮”“三進宮”必須多加考量,必須加大懲處力度,才能使他們懼怕、敬畏我們的法律!


宣文俊2014


今天看新聞,北京通州檢察機關的劉檢察官接受採訪時表示,她認為該案屬於正當防衛,而江蘇檢察機關在微博上的一則消息,標題是“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說明什麼問題,就是對於正當防衛,在法律界人士之間也是存在爭議的。

不過,筆者支持正當防衛的看法。對於此案,我們必須要考慮到當時的情境,不能事後通過觀看監控錄像得出結論。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騎車男子於某先是被辱罵毆打,然後又被紋身哥從車內拿出砍刀進行恐嚇,內心應當是恐懼到了極點。

一開始有人說他是退伍特種兵,目前是保安隊隊長,心理素質非常好,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只是一個普通工薪階層,靠著薪水過日子,在事發地不遠的一家酒店任分管電工的負責人。他也是一個不幸的人,去年10多歲的孩子被查出患有惡性疾病,年底老父親又去世,生活的全部壓在他的身上,他不能有絲毫的閃失。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於某死不起,孩子的醫藥費還要靠他呢,所以他只能瞅準機會進行反抗,而上天給了他這個機會,他也抓住了!

目前於某已被刑拘,也就是說,他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即便如此,我相信於某還是有被判緩刑的機會的!


打虎拍蠅


很明顯不屬於正當防衛。

事件中,紋身男拿刀出來壯膽,但始終真的用刀刃砍人捅人,只是用刀背砍了幾下,可見持刀人並沒有要置人於死地的故意。男子拿出刀來想嚇跑騎車男,哪知道騎車男不跑,既然刀子都拿出來了,那就必須用,又怕釀成大事故,就只用刀背,當成棍子使用了。



刀掉到地上,騎車男子拿起刀來捅刺,倘若說這跟防衛有關係的話,應該是防衛過當,不是正當防衛。因為他在生命沒有威脅的情況下,有了置人於死地的故意。防衛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當紋身男逃跑時,騎車男還追砍,這時候騎車男明顯是故意傷害。因為此時騎車男再也沒有任何的安全威脅,不法傷害已經結束,那就不符合正當防衛中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的條件。



紋身男被砍死,網上一片喊好聲,又聽死者幾次入獄,更有喊好的。我要說,紋身男死的很冤很憋屈,一身肌肉,還紋身那麼多,經常練拳擊,竟然被路人殺死,想想就不正常。

在這件事上,我要說紋身男死在自己還不太狠。拿出刀子來,怕把人真的傷重了,不敢用刀刃。後來刀子掉在地上,以為人家也跟自己一樣的想法,不會真的傷人,哪知道騎車男更狠,捅了幾刀還不解氣,居然還追著砍殺。



正當防衛不能亂用,不是一方有錯另一方就可以就要人命。忍一時風平浪靜,暴怒的脾氣會害人。這不,害了紋身男的命,害了自己的一生!


文軒閣


本回答不涉及任何法律常識。

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提醒下各位頭條朋友,遇到眉心有豎紋的人,你最好小心點。

(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懸針破印

寶馬哥的長相,就是典型的“懸針破印”,即在兩眉之間有一道豎紋,從上到下穿過“印堂”,擁有玄針破印面相的人,性格都

十分衝動、倔強、好鬥

面相懸針破印的人會有以下幾個特性:

1.記仇,性格頑固,內心計較,疑神疑鬼,做任何事情都覺得別人在對不起他,一旦發生爭執,容易暗地裡報復;

2.憂慮,性情急躁、偏激、獨斷專行,看重金錢外物,非常現實。

3.一生容易大起大落,有面相說法懸針破印之人一生之中必有一次大難,不是血光之災就容易是牢獄之災,但也有說法一旦年輕時歷經大難,過後就能逢凶化吉,也會鹹魚翻身,反而好命;


談者無語


這個問題從事發8月27號到現在已經有十多人從不同角度的問法中邀請我回答(在27號午夜我已答過一次,並且被系統推薦為我今年回答問題的第46個頭條首頁),闡述個人看法,感激全國民眾對正義的呼聲和支持!

說句心裡話,我這人比較善良,無論是在流浪狗問題的回答中,還是在對人問題的回答中,我總是希望人類社會中各個階層人士相互體諒,相互容讓,相互理解,相互珍愛!

同時,我也比較正義,常常支持正能量的問題,抨擊邪惡勢力,痛恨那些搬弄是非、心術不正之人。弘揚正義和傳承善良是我的初衷!

在8月27號此事件中,紋身男首先不對,人家騎電車男走好好的,你們仗著財大氣足,人多勢眾欺負電車男,如果遇到一個有頭腦的人,此時應該把一起的拉走,這樣啥事也就沒有了,可偏偏紋身男頭腦發熱,想顯擺自己的威風,打電車男不出氣,繼而回車把大刀取出來,砍電車男。這一舉動本身就已有故意殺人動機之嫌,而且已觸犯國家相關法律!

紋身男可能平時驕橫慣了,壞事做多了,連老天都容不下了,在用刀砍人時無意間自已把刀掉在地上,這就給了一直採用忍讓行為的電車男,在生命攸關的一瞬間求生、保護自己生命的希望!

撿刀→追殺紋身男!正當防衛!紋身男死有餘辜!為民除害!拍手稱快!

希望國家能夠斟情勉去電車男的一切刑法!

同時,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夠褒獎電車男的助除懲邪!讓正義人士和善良人士看到國家法律的威嚴和民風的好轉!

人和人之間沒有多大的仇恨,大家可以借鑑此案例,輕意不要和人發生肢體衝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容讓一笑,幸福到老!

尊重他人,愛護生命,善待萬物,就是尊重、愛護、善待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守法公民!


用戶13728062294


我買上花生瓜子冰啤酒,搬好小板凳,拍手叫好,懷著無比愉悅的心情看。

如果僅僅是紋身,當然不能如此落井下石,拍手稱快。但仔細看看朋友圈或者網上曝光的關於被殺者的生活狀態,就能知道這個人平日裡也是橫行霸道,欺壓百姓,劣跡斑斑。



大家沒接觸過有黑社會性質的團體,但也肯定聽說過這類人平日裡的囂張跋扈,窮兇極惡。我曾經有一個朋友是個小混混,一次偶然的機會碰到他,便大致瞭解他們這類人平日裡所幹的勾當是有多令人不齒。

他只是一個小混混,但平日裡也沒少幹缺德事,偷雞摸狗自是不必說,幫人收高利貸,替人打架,給大哥開設的賭場和風月場所當看門狗。最過分的,是替開發商和建築公司恐嚇毆打農民工及那些不願拆遷的人。

有一次在昆明我親眼所見,他的大哥糾結了百十來號人,直接去到一個工地上,把前來討債的農民工趕跑了。這是七八年前的事,現在社會治安好轉許多,但這已經足以讓我對這一類人深惡痛絕。



被殺的紋身男,從視頻裡他的舉動就能大概知道,這是一個平日裡驕橫跋扈,欺壓百姓慣了的人。自己開車越線上了非機動車道,還趾高氣揚下車打人,還拿出了管制刀具砍人。

這就是傳說中的市井惡棍,欺壓百姓的地痞流氓。對於這種人,死一百次我都不會同情。這種人是不會正經上班的,他們的每一分收入,都是魚肉良民,禍害百姓所得,不信去查一查這個傢伙的收入來源,跟賭場,風月場所,高利貸肯定脫不了干係。要不然一個混跡街頭的惡棍,如何開上的寶馬車。

另外吐槽一下他的朋友發的朋友圈,說什麼仇富心理。你特麼錢如何得來的,心裡沒點逼數?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種靠吸百姓的血得來的錢財,虧你好意思開口說話。



最後送他一句話:死有餘辜!


繁花千樹


#寶馬男砍人被反殺# 一個騎電動車的於海明在被撞的情況下,還被持刀追砍,最後用砍人者的刀反抗,將行兇者砍了幾刀,搶救無效而死亡,於海明在生命遭到威脅時進行正當防衛是一個人的正常反應,法律要給他一個公道,給國家和社會傳輸正義的力量,支持於海明正當防衛的舉手。



祥雲草堂


從法理上講,電動車小哥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相信大家都看過這個讓人震驚的視頻,兩天前,崑山一寶馬車,在開車搶入非機動車道後,撞上等紅燈的白衣男子。寶馬車上先後下來四人對白衣男進行勸說恐嚇,其中一個紋身男轉身回車上拿一砍刀,仗著酒勁,衝著白衣男持刀亂揮,正在作惡時,大刀出手,飛到路上,白衣男搶過刀,將紋身男砍倒,紋身男起身逃跑,最終被白衣男追砍致死。

白衣男撿刀畫面

簡單一句話就是:“社會我龍哥,裝逼反被戳”!

關於正當防衛,現行刑法20條第3款規定: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刑法為了鼓勵人們同暴力犯罪作鬥爭,扼制嚴重犯罪,穩定社會治安,有效保護合法權益而作的無限防衛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分析道:“我認為白衣男子的行為沒有超出合理限制,防衛是一個整體行為,不適合分割開來看。(白衣男子的追砍行為)出現在打鬥過程中,過程緊湊,且面對對方具有很強攻擊性情況下,很難判斷對方是否會繼續反擊,因此(白衣男子追砍)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是合理的。”

試想,大半夜的幾個人圍著你挑釁,還有黑社會一般的人拿著刀來砍你,能不奮力一搏嗎?如果電動車小哥在第一次將紋身哥擊倒後,立即停止追擊,那麼如果隨後遭到幾人更猛烈的報復,有將如何?因此,電動車小哥趁勢將紋身哥擊倒讓其徹底喪失行兇能力,並震懾其他人,是在危險環境中比較合理的行為。


熊二History


目前這起崑山街頭持刀傷人致死案爭議頗多,焦點爭議在於寶馬男倒地後,電動車男依然揮刀砍向寶馬男,寶馬男逃至汽車旁電動車男隨後追砍,所以很多業內人士認為是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人致死。筆者有不同看法,由於寶馬男是跑向汽車,如果寶馬男上了汽車,在當時的情況下很可能會撞向電動車男。我認為作為當事人提前預見,追砍還是有必要的。


整個事件並不複雜,就是因寶馬車(違規)變道駛向非機動車道,疑似與電動車輕微刮蹭,隨後寶馬車後座下來一男一女,將電動車推上便道同時發生口角,事至此時正常情況下已經結束,各走各的也就完事了。此事時寶馬車司機突然下車,衝向電動車男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視頻顯示:電動車男並沒有激烈反抗,只是一味地躲閃。不知為什麼寶馬男再次回到汽車取出砍刀,並砍傷電動車男。不料失手刀掉了,二人同時去搶到刀,電動車男先搶到,隨後反轉電動車男追砍寶馬男致死。


我國對正當防衛有很詳細的規定,其中一條規定正當防衛: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算。這也是爭論焦點,雖然法律規定只有不法侵害時才算正當防衛,那麼作為當事人電動車男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而不是去取武器,或者是去開車撞自己呢?從視頻分析,寶馬男第一次赤手空拳下車毆打電動車男時並沒佔到太多便宜,隨後返回汽車去取武器。那麼寶馬車男返回汽車去取武器的時間的段,算不算不法侵害的過程呢?(我當然認為算)

這期間電動車男並沒有做出防衛措施,只是眼睜睜的看著對方砍了自己幾刀,而後寶馬男刀掉了,被電動車男搶到了將寶馬男“砍倒”,由於筆者反覆觀看視頻,確認寶馬男並不是被“砍倒的”而是二人爭奪砍刀時摔倒的,另一個監控視頻畫面顯示很可能寶馬男倒地時已受傷(這時死了的話,電動車男肯定算正當防衛)關鍵就是後面還有個追砍。

很多業內人相關士表示:寶馬男倒地後就已經結束了不法侵害。筆者有著不同意見,寶馬男受傷倒地,這是不是意味著寶馬男的不法侵害已結束了呢?

按著整個現場視頻分析,如果寶馬男倒地不動了,當場被電動車砍死,那電動車男肯定涉嫌防衛過當。可寶馬男偏偏二次跑向汽車,(這是逃跑?還是二次去取武器?還是去駕車傷人呢?)因為有前車之鑑,寶馬男曾到車上去取武器,所以作為當事人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還是去駕車傷人?
所以我認為:電動車男依然屬於正當防衛。隨後各媒體報道得知:寶馬男是個慣犯,根據《紫牛新聞》報道:寶馬男(劉某龍)曾多次被判刑,2001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2006年打架被行政拘留5日,2007年敲詐被判9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2013年再次被逮捕。筆者看了寶馬男履歷,真是不寒而慄,就覺得電動車男是在“為民除害”,
更加有理由相信寶馬男跑向汽車的意圖並非是逃跑。
雖然有媒體報道寶馬男曾經獲得過見義勇為獎,但看了過程後絲毫沒有轉變對寶馬男的看法。寶馬男是因為舉報有人販毒的線索,根據線索警方破獲了該案。從而寶馬男榮獲“見義勇為”證書。

按理說無論怎樣,見義勇為都是好事啊,可筆者的腦海裡總是浮現“黑吃黑”這個詞。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最後筆者總結: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含義恐怕寶馬男到死也沒能理解。電動車男的行為,更多的是保護自己。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就算法律不認可正當防衛,也應當考慮寶馬男二次回車的動機是什麼?理應給電動車男減輕處罰,或緩刑。


明辨是非123


這就是普通人死鬥拿一把刀都能打得過練家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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