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面臨生命危險的時候,還能分清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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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確實,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歷來經過多次大討論,都沒有得到定論。但是在我們的國家發生的許多案件中,很少有人能夠“享受”到正當防衛的宣判。似乎,正當防衛已經被人民給淡忘在角落裡了



但是,凡事都有特例。還記得前幾天崑山“龍哥”寶馬男被騎自行車的白衣中年人“後被人稱為白衣大俠”的電工老於“搶刀絕地反殺”這件轟動全網的案件嗎?這案件就是對什麼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最好的解釋。

再來回顧,紋身寶馬男是如何逼騎車白衣男出手反殺的精彩經過的?

紋身寶馬男不聽勸說追打老於,嫌打得不過癮,返回寶馬轎車取出砍刀連續擊打老於頸部、腰部、腿部。沒想到,砍別人砍得太激動手劃(或者喝醉酒飄了)擊打中砍刀甩脫,老於快速上前一步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在7秒內連捅帶刺紋身寶馬男一共七刀,前五刀幾乎刀刀絕殺,最後兩刀砍車和空氣,漂亮的完成了一次“絕地反殺”。有網友看到這段反殺的視頻,竟然覺得從未有過的激動。

當時就有很多網友在爭論騎車電工老於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瀏覽了眾多大V們的微博和微頭條,發現有很多認為是防衛過當,其中包括胡X進等等。但是,崑山方面決定宣佈騎車電車白衣中年反殺紋身寶馬男屬於“正當防衛”,這件事終於塵埃落定,廣大一線網友不約而同的鼓起掌來,真是邪不壓正,這是正義的宣判。

紋身光頭男龍哥真是死有餘辜,罪有應得。我曾經說過:“紋身寶馬光頭男被反殺是他作惡多端的報應,欺負老實人的下場,是漠視法律的結局。”通過這典型的案件,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怎麼樣才算正當防衛了吧?

迴歸正題,我們危險的時候還能不能分清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我覺得已經不能了。人在危險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是要“保命”,其次才是考慮其他的問題。那麼怎麼分清兩個人正在打鬥時另一方算是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只要分清一個是好人,一個是壞人,而且好人是守法的做自己的事情,而壞人則是做違法的事情而且是對好人做壞事的時候是正在進行時,另外也要考慮好人和壞人的周圍環境以及手裡拿的工具等等方面。

如果你是一個守法公民,面對壞人正在威脅到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時,那麼可以勇敢的動手反擊對方了。不過,有一個問題給大家思考,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南京,那麼會不會不是另一個結果?


孖無悔觀教育


老實說,當我被無端毆打的時候,當我被連砍數刀的時候,當我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的全身會熱血沸騰,連疼痛都不會有感覺的!我會調動全身的潛能,眼睛死死的盯住對方的任何舉動,與對方進行你死我活的肉搏。我根本無暇考慮"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問題,我也不可能考慮與敵人搏鬥後所產生的所謂法律後果。道理很簡單,我是人,我無法冷靜,我必須要活下去!而我活下去的前提就是對方必須要死去。如果他不死,他緩過勁來,他還是要我的命。我只能反擊!

所以,我想請問?持有"白衣俠反殺紋身男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觀點的法律專家們,我們普通老百姓是與黑惡勢力同歸於盡呢,還是撒腿逃跑?萬一我們跑不過人家,那就只能束手待斃,被人砍死。因為根據你們的觀點,對"正當防衛"的解讀及要求太高了,高到當我們與犯罪分子肉搏拼命時,還要讓我們頭腦冷靜地去判斷,"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高難度問題。老實說,這個問題是人做不到!

我們不妨設想一個場景。

當犯罪分子用刀殺我的時候,我的腦子是亢奮的,我要調動全身的潛能來應付對方的一招一式,既保護自己,還要消滅敵人。假如對方採取戰木性逃跑或者到車裡拿出更加致命的兇器,這個時候突然要讓我腦子冷靜下來,就像一鍋沸騰的開水瞬間要降到冰點。讓我來清醒地判斷,我有沒有必要實施進一步的攻擊?還是自己馬上逃跑?跑不掉怎麼辦?假如對方人多勢眾,我連逃命的機會都沒有。另外,就是我有逃跑的機會,萬一我跑不過人家,又讓對方追上的時候,我還得回過身來與對方繼續肉搏。這種操作,是人真的做不到!

夥計們,假如是你會怎麼樣?你能冷靜下來去想"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嗎?我想答案肯定和我一樣!幸虧北京的美女檢察官認為白衣俠反殺紋身男是無限正當防衛。非常慶幸還是有人站出來為正義講話。

如果你認為我的觀點正確,請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依旺情深1


一個普通老百姓的看法!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最終是由法院判定,法律是為民而生的,也應該為民而用。我反覆觀看了幾次視頻也注意到了一些細節,故而我們理性分析一下,首先過錯方是紋身男,其次兇器也是紋身男的。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是關鍵紋身男是追砍白衣哥時兇器脫手,並非紋身男主動放棄兇器終止行兇,且有再次拾刀的動作和行為,仍然具有行動攻擊能力,也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第四,白衣哥第一次拾刀自衛後有扔刀又撿起的動作,證明此時白衣哥有終止自衛的行為和行動。是什麼原因讓白衣哥再次拾刀自衛,當時某種外接因素(語言,肢體動作等)刺激了白衣哥繼續自衛的行為,雖然紋身男有開車門的動作也不能證明他是退讓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自衛,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一家人的生計。我們遵紀守法的老百姓,騎自己的車走自己的路,招惹誰了?飛來殺身之禍,還不能反抗,只能跑這就是專家支的招?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持起點贊!








見證111


社會紋身搶人路,居然還要耍跋扈。

下車跨過幾大步,提刀就要捅人肚。

哪料小酒喝過度,管制刀具沒握住。

白衣大哥身手酷,搶到武器很憤怒。

其人之道還人肚,紋身命喪黃泉路。

作惡多端人人惡,海明藥費還得付。



隔壁老王是壞人


臭名遠揚周保民,

起碼做人都不行,

還當律師來害民,

打得你來顯原形。

講個道理都是輸,

因為你沒讀過書。

你眼裡只看別人金,

幸好百姓眼睛亮睛睛。

變成百姓的足球,

人人都想把你揉一揉。

你看你心有多壞,

來把中國人人害,

你就是個魔鬼,

早就讓槍斃了你。

你今後大便沒得吃,

活該活活餓死你。

你是中國的敗類,

人人要跟你來作對。

你是隻野狼🐺狗,

還敢上街到處走,

你看你心有多黑,

最後只好自己滅。

《周保民我看到你一回打你一回》


用戶103638059355


白衣男只能算是弱勢群體的一份子吧,但受到生命威脅的時候,如不反擊,隨紋身男任意宰割,後果可想而知,不死也會終身殘廢,在此危及生命的情況下,又怎麼可能去想防衛是否過當,這本來就是一埸你死我活的戰鬥,如果不是紋身男失手弄丟了砍刀,恐怕被砍死的就是白衣男,再看紋身男以前所犯下的斑斑劣跡,絕對不會想到要手下留情,只會是致人死地而後快。今天在此說什麼是否防衛過當,如果白衣男當時面對的是警察,在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如此囂張有可能當場被擊斃,又有誰敢說這是防衛過當呢?



祈福惜金


首先我認為白衣男有三點過錯:一,在遇到危險時沒有主動逃跑,因為你人高馬大,腳肯定長,跑掉應該沒問題。二,在你搶到對方寶刀時沒有主動把寶刀還給對方,因為寶刀本身是人家的私有財產。三,在你砍對方之前應該先電話諮詢一下我們的磚家,要怎麼砍或刀口要砍什麼部位才算正當防衛?還有砍的深度不能超過幾釐米,該不該追,或追超多少米才算防衛過當?我們的磚家可不是吃白飯的。所以我認為白衣男屬於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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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歌】

社會我龍哥,

人狠話不多。

五短矮身材,

紋龍充大個。

金鍊拇指粗,

佩刀三尺多。

三進又三出,

絕對算超哥。

一日酒肉酣,

跨馬招搖過。

路遇當道者,

耀武又揚威。

翻身下白馬,

亮出屠龍斬。

揮刀砍將來,

卻料刀飛濺。

我輩白衣漢,

無畏寒光閃。

大漢伏身起,

抽刀水流斷。

龍哥秒慫蛋,

抱頭又鼠竄。

一身橫練功,

頓時煙消散。

龍紋無護體

凡胎肉開綻。

龍刀反屠龍,

腸穿肚也爛。

兄弟義氣消,

頓作鳥獸散。

一代混世王,

伏屍草叢間。

除惡須務盡,

民心自向背。

天道有周章,

法理有明斷。


啊雞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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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遵易


我認為電動男有重大過錯~

寶馬男罵你就該聽著~

寶馬男打你你就該受著~

最大的過錯就是不按套路出牌~寶馬男拿刀來砍你~你居然不跑?這讓寶馬男情何以堪~特麼的~老子刀都拿出來~你特麼居然不跑?這讓寶馬男怎麼演下去?砍吧~不對~不砍吧~都舉著了~要不砍不是讓人笑話嗎?

結果寶馬男把自己玩死了!

鑑於此~應懲罰電動男接管寶馬男的寶馬車~不叫你騎電動車牛逼了~

哈哈哈

注:前兩條是那啥周律師的意思~別人打你砍你只要反擊傷了對方就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故意殺人……

周律師說了正當防衛要遵循理性原則~即傷害終止~防衛必須立即停止~否則就是防衛過當~故意殺人~我……周律師你出來讓我砍~看你能不能理性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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