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倒地扶不扶問題已引起社會關注,爲什麼仍有誣陷扶人者情況發生?

紫冰51888


老人倒地該不該扶這已是一個社會問題。由於社會上對老人倒地後扶人者反被訛這種事的過度報道,使得現在人們遇到這種事都處在兩難的地步,一方面是良心的責難,另一方面是害怕被老人訛上脫不了身。不是人們道德品質下降的問題,而是現實社會中多次出現被訛這種事件,人們在心中已形成思維定勢不敢挺身而出。



當今社會中確實有少數老年人壞了整體的名聲。坐車為了座位無底限的行為、街頭碰瓷、不講公德、倚老賣老,使得人們對老年人敬而遠之。即使看見了,也裝做沒看見。這確實讓人心痛。




老人被扶理應感恩,但少數被扶老人有傷病在身,家境一般,想著以後的處境就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想著能訛多少就多少的醜惡心理,扶人者反受其害,痛恨自己瞎了眼。一旦被訛一次,我想永遠也不會出手了。

當今社會應該匡扶正氣,抨擊罪惡。對訛人者要曝光其罪惡處,而且不要打馬賽克,讓他永遠活在懺悔中。


行雲流水1437995


老人倒地扶不扶已經成為很糾結的社會問題了。一方面道德的良知驅使讓我們去扶,另一方面經濟利益的風險又阻止我們去扶。現實中有一些老人破壞了這個社會的和諧,其實並不是老人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

首先,作為老人自身,本身就身老體弱,記性可能也不好,被撞的瞬間很難記得住撞人者的特徵,再加上撞擊受到的驚嚇。意識清醒後把救人的認作是撞人者,一方面是思維的慣性,另一方面也是生理上的侷限,這是不可否認的人群特徵。

其次,法律的漏洞。這裡有兩個方面值得思考。一方面就是當沒有監控等證據的時候,救人者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撞人者,法律都講究證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那麼從法律上講救人者的救人身份就不可以坐實,案件的進展就很可能走偏變成冤案。另一方面的漏洞就是找到證據證實了老人就是訛人的,法律也不會對訛人的老人有所懲罰。也就是說這種道德上的淪喪除了受到網友的謾罵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更何況老人怎麼會跑到網上看評論區呢?

第三,老人的時代性。這裡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現在的老人所經歷的時代剛好是探索動盪的時代,這個時代過來的知識分子畢竟在少數(相對現在來說),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導致道德水平低下也是不可否認的一個原因。另一個方面,就是對公安時代性的誤解,在過去受限於各種技術原因,如果沒有當場抓住嫌疑人,這一跑可能就是幾十年或者永遠追不回來了,與其這樣不如訛上身邊的人,多少可以得到些醫藥費。

隨著法治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完善的法律法規將會給類似的事情一個交代。對於老人倒地該不該扶的問題,我們不應該過度地討伐別人,謾罵別人,要從自己做起。畢竟道德是律己的,法律才是律人的。如果我們拿道德去律人本質上也是一種沒有道德的行為。


鎂客網


“見老不敢扶,見危不敢救”這種現象已經由個別現象被逐步演變為社會現象,十年前如果有老人摔倒路人冷眼旁觀,那麼旁觀者就會受到輿論譴責,而近些年反倒成了扶人者被說成“傻缺或家裡開礦呀!敢扶老人!”,到底是道德淪喪還是人們精神文明被物質思想所代替。



社會越來越關注這類問題,可是為什麼依然有那麼多誣陷扶人者的事發生吶?我個人總結有下面幾點原因:

第一,到了高齡的老人,身體健康大多出現一些問題,往往需要很多治療養護費用,自己摔倒後擔心病情加重,或擔心癱瘓在床,這些都將使治療費用加大很多,老人擔心遭到家人指責,乾脆不管是誰先找到給自己治病的人再說。

第二,不排除老人當時真的失去意識,潛意識認為扶他的人就是使他摔倒的人,當然這點大多也成為查明真相後的最好藉口,這樣就會減少被譴責了。


第三,老人的孩子不孝順他們,自己又擔心生病後無人照顧,因此乾脆抓住個好人直接訛到底。

第四,未必是老人本意,根本就是他的家人直接抱著訛人發一筆外財的心理,這種佔的比例可能還不少。

第五,把碰瓷當行業的,碰一個算一個,自己又沒有任何損失,這種違法行為的犯罪成本相當低,所以太多人變著花樣碰瓷訛詐,這種人是社會的毒瘤,也是導致使人不敢去做好人好事的主要群體,他們就是社會的害群之馬。

希望法律對於“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社會行為進行立法調整,對正義者多一些權利少一些責任,使人“見危敢救,見老敢扶”,恢復社會傳統道德,讓雷鋒精神重新回到人們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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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位家住農村的老婦,60多歲,經常騎一輛自行車,到處亂轉。

我曾經問過她,沒事不在家裡待著,亂轉個啥呀。

她回答說,整天在屋裡,悶得很,在外面散散心,耍個半天,再回去。

終於有一天出事了。中午,在鎮上轉了一圈的她回家,鄉間公路上,被一輛麵包車剮蹭摔倒,車跑了。路旁人只看到車的幾個尾號,等到家裡人把她送到醫院,一檢查,幾根肋骨斷了。家裡人去交警隊報案,人家答應的挺好——一定處理。可是不好處理,沒監控,目擊者又沒說個所以然,怎麼辦呢?普通老百姓能知道怎麼辦?

老太太住院,家裡人去了交警隊幾次,也就是說得好聽,實際沒什麼指望,只好自認倒黴。

老太太出院,在家養著。因為報了案,屬於交通事故,農合也不給報銷。

自己買藥吃,加上住院,兩三千元就這麼沒了!!!

三個多月了,終於又可以騎車亂轉了。但不能用力,一用勁傷處就疼。(圖片來自網絡)

老人倒地,扶不扶?為什麼還有誣陷的事情發生,說穿了也就是“錢的問題”

當我們從淡化物質享受變成一切向錢看的時候,道德滑坡,是非觀念改變已經開始,最終日積月累變成了人人關注的社會問題。當倒地的老人起來的時候,假若沒事,那就萬事大吉,如果是骨折(概率很大),牽扯麵太廣——住院要花錢,還要有人陪護,兩個人的吃喝又是錢。一人住院,全家的生活全亂了套,要是在外打工的,還得請假,上學的還的有人接送,人手就顯得不夠。收入沒有了,支出卻在不斷增加。“倒地者”的一想,自己受傷事小,卻在無意之中是家裡的拖累,變成了家裡的罪人,連累一大家人。故此,是別人撞倒更好——權且又多了個兒子,伺候自己吃喝拉撒,還得一筆賠償——後期治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傷費、陪護費...多多少少也是一筆不少的數目;所以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儘可能抓住眼前這根“救命稻草”,不讓他跑了。“倒地者”在現實與良心之間只好選擇了“昧著良心”。要讓對方跑了——自己受罪,還要受氣,甚至沒人管了。都在為糊嘴而各自忙碌,哪有那麼多的“照顧”?

高度關注而沒有實質性的措施,就是白關注。我想,1.社會成立一個這類事件的專門基金,用來解除此類事情幫扶者的後顧之憂,讓他們看到“倒地者”後,想扶不猶豫、敢扶有後援。2.公權力一定要加大力度“破案”,讓事件還原本相,懲處訛詐者、逃逸者,杜絕那些“僥倖”得逞者。3.法院應該為此打開綠色通道,優先快速處理此類案件,讓雙方從法理上得到“公平”,從而不再產生怨氣、恨意。不再懷疑人生!


見腫消世界


社會持續關注老年人栽倒問題,增加了此類事件的社會曝光度,激起了民眾的輿論參與度,實際上是在某種程度上間接放大了老人的弱勢,又因為此類事件多是緊急發生,調查取證還扶人者清白甚是困難,再加上後期對訛人者懲治不足且基本沒有透明度,如此才有更多的效仿者出現。關心老弱病殘,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扶栽倒的老年人人之常情,可就是這樣深明大義出手相救的小事,在國人眼裡成了唯恐避之不及引火燒身的汪洋火海,深不見底望而生畏!

究竟為什麼?

是道德的缺失。例如扶人事件,例如讓座事件,有些人本質差勁,生性如此,利用民眾的善良和寬容,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站在道德制高點堂而皇之的做損人利己的偽道德事件。道德已成為他們倚老賣老的武器,對於這種人,我們要堅決對其說:不!


是法律的不透明。本人不懂法律,不知道法律對屬實的訛人者會處以怎樣的判決,只聽說訛人者罪名成立但未聽聞有何處置結果,或許是我孤陋寡聞。我只是希望,民眾能把討論事件的積極性持續到判決結果和處置上,讓社會看到訛人者終會受到制裁!

是善良的縱容,對“強索座位”的老人一味忍讓,對“倚老賣老”的老人一再寬容,才會讓他們覺得民眾的包容心可以撐的更大,才會縱容他們更加肆無忌憚,這些將會是下一批訛人者!世界上有三種人,改變世界的人,被世界改變的人,還有保持自我的人。改變世界的人去為扶人者伸張正義,我們為他吶喊助威;被世界改變的人縮回了善意的雙手,我們無可厚非,因為我們都是這樣的人;我只想為保持自我的那一類人提些建議:

一保持真心,莫被社會不良風氣薰染,莫被社會渣子人員拖累;

二保全自己,遇到不平之事,切莫衝動,保留足夠的視頻證據;

行善事做好人,還要留證據保護自己,民之無奈,國之悲哀!


唸經打坐的小和尚


唉呀媽呀!噴老族答題者:你家沒有老爹老媽,爺爺奶奶和姥爺姥姥嗎?

在中國兩億四千萬老人中,不知有多少是噴老族小年輕家的老人?沒有嗎?有沒有?

耄耋老人被稱為“風燭殘年”,堪稱是生理上最形象的比喻。記得小時候我在街上奔跑瘋玩時,父母總要大聲提醒:小心別撞倒了老人!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而“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公德一旦牢固樹立,受益者只能是廣大公眾。比方說,你今天扶了我家老人;我明天就會去扶他家的老人;他後天就會去扶你家的老人。如此良性循環,就會逐漸扭轉當今社會道德滑坡“見死不救”的不良風氣。

曾看到一個新聞(很後悔沒有收藏打印),是報道某司機開車路過,看到被撞倒地的老人後,不敢扶,這顧慮加那顧慮,想前怕後,繞行而去。結果很晚回家不見老人,卻接到了警方的車禍通知,接著醫院的病危通知也來了。急忙趕到醫院一看後,頓時就傻了眼:原來他見死不救的被撞者,竟是自己家的老人!


“扶老人怕訛”,這是“被”患上了“以點帶面”的恐怖症,使一些人拿來做見死不救的遮羞布,逃避良心譴責的盾牌。

須知,被扶後“訛詐”的老人,畢竟只佔老人群體中極其少數,每年發生的幾乎屈指可數。而其“訛詐手段”簡單得令人可憐可氣又可笑。相比青年組團職業碰瓷,協同配合作案,“文的不行就演全武行”,就太簡單太原始了。

當今,誰若想在大街上碰瓷訛詐,一是:天在看(天眼監控),二是:人在觀(人群圍觀手機拍攝)。有專家曾做過調查統計,結論是百分之七十的碰瓷糾紛案,都會在警方調取監控錄像後被查實破案。如今年上半年《今日頭條》的視頻新聞,有對夫妻騎摩托車撞了老人後,竟然反咬是“扶老人被訛詐”(夫妻事後說是怕負擔鉅額醫療費),最終就是在警方調取監控錄像破案後,還原了老人的清白,討回了老人公道。

當時頭條跟帖的眾多雞血噴子,一瞧“老人訛詐”四字就不看不顧內容,一個個只顧捶胸頓足,破口大罵“壞人變老了”,發起集群攻擊。

下圖中新聞,就是被自媒體在《悟空問答》換了好幾個標題馬甲討論,即“學生扶老人差點被訛詐”的新聞。此事當地派出所警察在被記者採訪時,也笑著說這個要訛詐十萬的老太太,是腦袋患有精神病的。

噴老族們:“扶人”是救助,可需要被救助的人,豈止是幾個老人啊!

在騎摩托車摔倒,駕車車禍遇險後受傷倒地需要救助的人中,青年人同老人相比根本就不在一個數量級。在不可控制的風險中,遭遇飛來橫禍的“摔倒者”,無論身體多棒,也會瞬間從強者轉化為弱者,渴望得到路人伸手救助。在見義勇為出手救助的“強者”中,恰恰有不少就是弱弱的老人。這種例子我收藏太多了,下面僅舉兩個,都是《今日頭條》8月中旬報道的好老人正能量新聞。


《緣分!8旬老人救起落水男孩,發現30年前還救過孩子父親》



近幾年來,臭名昭著的噴老族謬論“壞人變老了”,被別有用心者奉為神主牌,動輒就祭出來打番天印。最近幾天時間,我就看到了七八個新聞,都是年輕人砍砍殺殺,網絡詐騙等犯罪報道。在此順便問問:噴老族小年輕,你們會用此種腦殘邏輯來推論說,是“壞人變小了”,中國青年一代變壞了嗎?



《六旬老人見義勇為,用石頭砸碎車窗,搶救出落水被困的司機和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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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誣陷著成本太低。誣陷成功弄一筆錢,不成功最多道個歉完事。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來約束這些行為。規定凡是誣陷者要賠償被誣陷者5倍以上的金額。比如誣陷著想訛被誣陷著一萬元,事後證明是誣陷,應該判罰誣陷者賠償被誣陷者五萬元以上,還有公安機關因偵查此案的相關費用也要有誣陷者提供,而且在立案時就要向報案人講清楚,並由報案人拿出相當的款項作為押金存在公安機關,待結案時多退少補。這樣肯定能大大減少誣陷訛人案件的發生。


冬暖夏涼77647106


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想想看這究竟有多隱蔽!?如果突然都有證據、有目擊證人了;人家一句:“老啦!糊塗了!弄錯了”!然後在誇你幾句,好啦!沒他什麼事、也沒你什麼事了!他依然還是好人,非但如此還假仗義,有模有樣……虛偽得像個老前輩一樣誇你幾句!想想看噁心不?而如果沒證據…沒證人呢?成千上萬……沒完沒了的醫藥費、你滿身是嘴也扯不清楚!找誰哭訴喊冤去?這簡直比碰瓷的還噁心!

在這個節點眼上司法無能、法與情的混亂已經體現得淋漓盡致!既然分清狀況就應該論以訛詐罪嚴懲不貸!無論年齡大小還是老,一律從嚴懲處!這樣一開始雖然看似絕情,但時間一長,絕對沒人敢輕易在這上面玩花樣!就算要玩他也要看看值不值?訛點醫藥費,我將會被罰得連現在的家當都沒了!為什麼那麼多老人倚老賣老?為什麼那麼多老人敢挑戰法線?就是因為看在他們年紀大的份上,得饒人處且饒人,很多罪行不予追究或從輕處罰,可現在過半的公民素質和道德意識還遠遠達不到那個境界!

總而言之法律嚴明且無情!則無人敢以身試法!若過多融入所謂的人情、人性或所謂的人道主義;勢必形成一種模糊不清的彈性區域,那必將是混亂的起源,也是以後矛盾爭議的焦點!

再這樣下去……誰還敢扶?絲毫不虛偽!也不含糊!一句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以為餵狗吃東西,摸它…它就不會咬你!不是我無情,而是惡人總得不到嚴懲,良民屢屢吃虧!上有老下有小這點血汗錢、那麼高的物價、實在是輸不起!同樣的我老了,摔倒了,也誓死不要別人扶!自己努力起來,起不來我願從天意!


雲遊GG


扶到好人會感謝你,扶到壞人騙你一把,壞人好人都難做,社會很雜亂,至於現在騙子多的是,更不說律師了人民法院都壞的,我想了八年前在惠州騎自行車上班,看見一個老奶奶倒在路邊,我看見她可憐就去扶她坐路邊,結果老奶奶先打電話給家人說我開車撞她了,家簇來到就要我送去醫院,在醫院裡他們都是說廣東話我也聽不懂,醫生說她的胸部斷了兩個骨頭要我交九千四八,那時候我上班一個月才一千二,沒有錢付給她們就給家裡把我們家的一林杉木賣了要錢來付,那時和他們討價還價我就交了八千塊,他們還說我我窮也剛進社會,後來過了五天我小店買一瓶水就碰見這老奶奶回來了,過了幾個月後我說給我老鄉聽,老鄉告訴我我肯定被騙了,那時候我也沒什麼手機也不知道報警,連打個電話要去有公用電話打回家的,二零一二年在中山小欖也被騙一次詐騙,被他們取走了兩千五,我給帶他們去店裡有監控器的地方,他們沒住易看我就跑了,後來我就報警等了一個多小時警察都沒來到,我說帶警察去店裡查看監控器他們也不看,他們只帶我去派出所登記,結果我也沒收到什麼消息,這些警察也是混飯吃了,沒有真正的為人民服務,哎,這輩子虧多了才慢慢的瞭解社會,現在騙子還比當年越來越多,什麼人都有好壞


貴州鄉村傳媒


關於“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事,已經從一個狹義的道德問題轉變成了一個廣泛的社會性問題。

在中國古代,早就有如“見死不救”則犯法的法律條文。但是由於當時的社會環境使然,人們從出生到死去,大多生活在一個固定的範圍內。造成了道德規則的約束力相當之強大,你要是做了不道德的事情,這種輿論幾乎可以籠罩你一輩子。不止是你個人,還附帶拖累了你的家人。所以,如非特殊情況,大多數的人還是心底淳樸,一心向善。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追逐目標已經從謹小慎微的小民思想,轉變為自我的獨立思想。道德的規則已經不能起到約束於民的作用了,因為人們發現,越是敢於踐踏規則的“猛”人,越是混的風生水起。在以發展經濟為首要目標的社會大潮中,放大了部分人心底的貪慾,讓他們掙脫了道德的枷鎖。從而發生一些好人得不到好報的事情,然後就出現了惡性循環,好人不願再做好事,需要幫助的人也再也得不到真正的幫助了。

我們應該鼓勵人們做好事,建立一些“好人防護網”,讓做好事的人不再受傷害。

我們應該簡化手續,讓做好事的人可以專心的做好事,而不必為了證明自己做了好事,耽誤正常的工作生活時間。

我們應該嚴厲打擊那些惡意中傷的人,讓他們知道,中傷的代價是巨大的。

善良的心經不起傷害,請善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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